第三章 群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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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1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群众文化
分类号: G24
页数: 18
页码: 751-768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玛曲县的群众文化。
关键词: 群众文化 业余文化

内容

第一节机构
  一、玛曲县文化馆
  玛曲县文化馆,成立于1964年6月240,当时馆内只有一架照相机。1966年正式开展业务活动,经费由县人民委员会代管,其性质属文化、艺术、图书、文物兼办的事业单位。1968年1月14日“造反派”非法夺权后,致使县文化馆一度停业,馆藏书籍损失严重。1969年工作开始恢复,并增调干部1名。1972年文化馆进行扩建,其址选在中共玛曲县委大院东北侧(今老龄委住址)。1980年县文教局调整、充实了图书、阅览、美术、摄影等室,加强了业务工作力量,使专职文化工作人员达到10人,业务上分设办公室、图书室、群艺组等,并开办文化馆宣传栏,定期定人进行宣传活动,使玛曲县各界的先进人物、模范事迹不时地出现在活动栏中,深受各界的欢迎。同时,文化馆还开展了著名的“文化大篷车”活动,受到国家文化部,省、州文化部门的表彰。1990年县文化馆投资43.6万元,建成面积为1239平方米的“玛曲县科普文化中心”太阳能采暖大楼,内设办公室、图书室、阅览室、摄影室、歌舞厅、排练厅、录相放映室等,截至当年底,县文化馆分设两个业务活动组,即民族说唱队和群艺组, 有流动文化宣传大篷车一辆,馆内有职工15名,隶属县文教局领导。
  二、玛曲县图书馆
  1962年正式设立,1964年县文化馆成立后,图书馆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76年图书馆藏书达到4000余册,至1980年达1.1万余册。图书馆分书库、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县城各部门、单位的青年、学生的读书需要,截至1990年,图书室经过重新清理登记,实有图书8900余册,包括政治、经济、文学、艺术、科技等诸多方面的书籍,并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开展阅览、借阅工作,成为县城一处必不可少的公共文化设施。三、乡级文化站
  1962年1月1日碌曲、玛曲恢复建置后,县人民委员会在群强乡(今木西合乡)、藏科乡(今青海甘德县藏科乡)、齐哈玛乡、乔科乡专门配备一名文卫专干。不久,各乡(场)党委为了活跃牧区文化生活,普遍组织进行群众性的业余小型但却多样的文艺活动,包括组织演出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娱乐节目,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级文化事业的发展;1964年全县7乡2场正式设立各乡文化室,由县文卫科统一配发政治及其它各类书籍400余册,具体负责各自乡的文化活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各乡“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代替;“文化大革命”后,随着各乡宣传队的解散,乡级文化活动一度沉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策的恢复和落实,县文化馆根据牧区的实际情况,重点进行乡级文化建设。1981年首先在尼玛公社建立第一个文化站,并解决开办经费1000元,购置图书和其它文体设施。1982年6月建立曼日玛公社文化站,7月建立阿万仓公社文化站。1983年建立欧拉公社文化站,其业务均由各乡派人开展管理,县文化馆则分批配备一些文化设施和文体用品,并每年为其订报刊若干份。1984年县文化馆为阿万仓和曼日玛乡选聘专职文化站工作人员各1名,业务上仍由县文化馆指导管理,包括承担工资和其它用费,行政上受地方政府的领导。1985年原县广播局将阿万仓乡和曼日玛乡建的电视接收设施交付乡文化站管理使用,扩大了文化站的服务项目,但在不久的几年后,由于经费和被聘人员的工资问题无处着落,到1990年6月以后,四个文化站名存实亡。
  四、玛曲县新华书店
  1962年设立,隶属甘肃省新华书店管理,事业编制,年发行各类书籍4751册。70年代中期,改为省属企业部门,人事调动由省、州新华书店统筹负责,但行政上受玛曲县文教局领导。1984年新华书店迁址新建,总共建有砖木结构16间,其中营业室面积为129.34平方米,其它为书库、办公室及职工宿舍,有工作人员6名,各项业务趋向正规。截至1990年,县新华书店在不断扩大民族图书发行的同时,注重社会科学、哲学、文化教育、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医学、技术、课本、图片、少儿读物、音乐、体育等书籍,发行量逐年增加,受到省、州主管部门的表彰,是年底年销售各类书籍6.8万册,销售额为13.68万元,平均图书周转为2.9次。第二节文化事业
  1955年玛曲建政以后,于6月30日设立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文化管理机构——文卫科,1962年初县人民委员会第一次为群强、藏科、齐哈玛、乔科4个乡专门配备1名文卫专干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的。不久,各乡、场党委为了活跃牧区文化生活,普遍组织了群众性的业余文艺演出小组,自编自演了丰富多样的文艺节目,包括广大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藏族传统节目,受到乡、场职工和牧民群众的欢迎。1964年6月玛曲县文化馆成立,同时在全县7乡2场均建立文化室,由县文卫科统一配备政治、文艺等书籍400余册,成为各乡场职工及牧民群众学习知识必不可少的场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文化馆的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群众文艺宣传工作却深入各村队,成为牧民群众学习、识字、扫盲的动力,形成一次学习毛泽东思想和文化知识的运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玛曲县的文化建设以县文化馆为龙头,通过办宣传栏、图书馆、阅览室、美术室、摄影室等开展业务工作,并在“国庆”、元旦、“五四”青年等节日,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及民间社团“三三”文学社等,联合举办书法展览、歌咏比赛、诗歌朗颂会、知识答辩竞赛等丰富多采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了县城的文化生活。1984年开始,县文化馆根据玛曲牧区地广人稀,文化生活十分落后的实际,组织全省第一辆文化服务流动车——玛曲县文化大篷车,为此,甘肃省文化厅拨专款4.5万元,购置16毫米放映机一套(带宽镜头),小型汽油发电机一套,双镜头幻灯机一套,6吋海鸥牌外拍和海鸥4A型120照相机各1架,收录机和20吋彩色电视机各1台,毡房1顶,帆布帐篷2顶,行军床7个,东风牌越野载重汽车1辆和必要的经费,随后又陆续增加录相机等设备。“文化大篷车”下乡时,有7名工作人员,其中电影放映人员2名,文化宣传2名,说唱2名,司机1名,为牧民群众开展综合性的文化服务,受到了牧民群众的热忱欢迎和省、州文化部门的表彰。一时“文化大篷车”出现在那里,那里的草原上便牧骑云集,商贩往来,人欢马嘶,载歌载舞,顿成节日盛会。有的观看文艺演出,有的观看录相、电影,有的开展藏族围棋,象棋,克榔球,大象拔河,藏族举重等体育活动。因此,1990年县文化馆获得国家文化部授予的“全国先进文化馆”称号。截至1990年12月底,“文化大篷车”先后共下乡196次,行程4.1万公里,跑遍了汽车所能到达的所有村队帐圈,共接待牧民群众72740人次,全县牧民人均参加活动2.7次,开展文艺演出、电影、录相、图书、娱乐、展览、培训等22个大项的活动,共演出文艺节目210场,放映电影443场,录相1750个小时,展览19次;并根据县上的安排赴四川、青海省的邻近县和甘南州兄弟县进行访问演岀,促进了与各友邻地区的团结、稳定。同时,县文化馆还组织搜集整理了《中国民歌集成甘肃省玛曲县卷》,编排了29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在参加省、州、县甚至全国的演岀和演唱中,多次获奖,受到省内外的观注。
  第三节电影
  玛曲县的电影放映始于1955年,甘肃省牧区文化服务第一队成立后,派放映组前来玛曲,随各乡工作组一道深入各部落进行幻灯等放映,从而勾通了党和人民政府与牧民群众的联系,为工作组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了贡献。60年代初,县上进一步加强电影放映工作,充实8名工作人员,以及配备必要驮运工具牦牛、帐房等,分赴8乡村队进行放映。1965年正式组建玛曲县电影一队、二队,使电影放映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开端。1970年在原前两个队的基础上,组建玛曲县电影三队、四队,同年在县上设电影管理站,一度达到玛曲牧区电影放映工作的高潮,到1971年全县有国办、乡办、队办、场矿办电影队22个,专业人员18名(不包括未脱产工作人员),全县电影覆盖率达60%。1973年玛曲县电影放映站成立,1980年经省、州、县三家总投资48万元,修建规模为1700平方米,980个座位的县影剧院,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玛曲县放映事业,活跃了县城的文化生活。1984年电影公司与影剧院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但经济实行单独核算,截至1990年底全县仅余曼日玛、欧拉、采日玛、阿万仓4个乡级国办电影放映队,放映公司也受现代信息媒介和娱乐工具,即电视、录相等的冲击,经营十分萧条。
  玛曲县的藏语翻译电影,从1969年甘南州电影公司译配组在玛曲县首次放映藏语配音片《天山的红花》后,深受群众喜爱,牧区乡下放映队,也多以放映藏语译配电影为主,截至1990年累计放映藏语影片1500场,观众22.5万人次。1960~1990年玛曲县电影放映情况统计表
  表156
  第四节专业文艺团体
  一、玛曲县文艺宣传工作队(简称文工队)
  1973年县上根据《全省民族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和《全省牧区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成立玛曲县文艺宣传工作队,包括第一批吸收的18名学员在内,全队共有19人,年经费2万元。1975年时职工发展到23名,其后县革命委员会不断增加文工队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以逐年改造和扩建,达到相当的规模。1978年县革命委员会投资建成280平方米的排练室,并在1979年招收学员10名,到1981年县文工队经过调整,人员保持在13名左右。1986年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牧区的实际,决定将县文工队与县文化馆合并时,文工队职工曾一度达到28名,为建队以来的人数之最。合并后文工队改称为“玛曲县民族说唱队”,其原有人员归属县文化馆,进行统筹安排。
  县文工队自1973年成立以来,到1986年撤并的14年内,先后添置了乐器、服装、道具、舞台灯光设备,分批或团体输送学员到省、州文艺团体、艺术学校进行培训,并且组织有关专业人才,整理、加工、选编、移植符合时代精神的历史传统节目和现代节目,每年都深入牧区乡村,无偿为群众演出,有时根据县上的精神赴青海、四川省的邻近县进行文艺汇演,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称赞。同时,县文工队在民间歌舞的基础上自创自编舞蹈《我们是藏族新一代》、《弦子舞》、《草原春光》、《孔雀戏水》、《牧师》、《应征途中》等29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在省、州文艺汇演中,多次受到表彰。其中玛曲籍歌手勒格甲,代表甘肃省参加全国民间音乐舞蹈大赛中演唱的《阿香姥姥》获歌曲创作一等奖,独唱二等奖。县文工队除勒格甲外,还涌现出诸如音乐、舞蹈方面的宴龙,玛曲籍笛子演奏仙桃等演奏人员。
  二、玛曲县民族说唱队
  前身为玛曲县文艺宣传工作队,1986年文工队与县文化馆合并后称为“民族说唱队”,不久招收德白等玛曲籍4名学员入队,到1990年民族说唱队有队员17名,其中妇女6名,成为甘、青、川藏区首屈一指的县级民族说唱队。其中队员德白的民歌弹唱远播藏区,深受人们的欢迎。
  第五节文学
  一、文学社团
  “三三文学社” 原名“嫩绿”文学社,是1985年3月3日由陈拓(原名陈忠仁)、旭峰(原名安万顺)、肖明义、苗志红、赵文军、鲁国良、王元龙等一群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学校81级分配到玛曲县工作的学生发起,当时社址设在玛曲最荒僻的木西合乡小学,进行编辑油印社刊“嫩绿”,一共编辑油印刊7期。是年6月因陈拓调到县上,社址亦迁到县民族中学岀3期。不久被县文化馆收编,更名“新叶”出1期,之后因县文化馆领导外调兰州,此事无人管理。1986年10月,陈拓、旭峰与一批老社员重新办起“嫩绿文学社”,并在河曲马场发展7人的文学小组,重新编印油印刊7期,但油印刊以“洮江之声”为名,此段时间有王永久、郭彩琴(笔名白梅)、乔春林、牛兴平(笔名平鑫)、杨学峰、丁晓、石彪、宋永昌、宁小强(笔名牧人)、王润林、牛仲筠(笔名仲筠)、张远宏、郭文华、舒生龙等人参加,与共青团玛曲县委、县文化馆一起组织进行歌咏、诗歌朗颂、灯谜晚会等全县性的活动。1988年3月,为了纪念“嫩绿”文学社的成立,遂改名为“三三文学社”,油印刊名亦改名为“青萍”,同时选举牧人(原名宁小强)为社长,陈拓、旭峰、仲筠任正副主编和编辑,负责编辑出版油印刊4期,使玛曲的民间文学创作的热潮不断高涨,此间组织进行过全州诗歌大赛一次,其它活动频频,成为全州文学社团组织中首屈一指的文学社团。1990年汇溶“嘤鸣”诗社的文学爱好青年,同时吸收董永祥、杨耀景、敏国庆、刘小平、马子龙等一批文学爱好者入社,使文学爱好成为县城青年的一种时髦。
  “嘤鸣文学社”1986年初,由县城待业青年赵培荣、刘俊峰、周清明、杨剑鸣、李文彬、窦泽民、喻传林、郭彩琴、佘秀红等十几位文学爱好者发起、组织的诗歌社团,出油印刊“嘤鸣”2期,并与“三三文学社”一起举办过诗歌朗颂、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1990年集体加入“三三文学社”。
  “黄河涛声文学社(藏文创作)”1989年由玛曲县藏族中学年轻教师奥龙、鹏措云旦、格日旦增、焦考、看考、尕藏旦增、高白、扎西东珠、达老、娘吉合等人为促进县藏族中学教师、学生的藏文写作为目的发起创办的;是县境内第一家有组织、有目的用藏文进行创作的文学社团。编辑油印刊《黄河涛声》,油印刊为不定期,到1990年底,共编辑发行藏文油印刊2期,很大程度上激发推动了藏中师生用藏文创作的热情,受到了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称赞和支持。
  二、文学创作
  玛曲县的业余文学创作,是从70年代开始的。当时主要有玛曲籍的嘉洋、采日玛乡工作的贡老等人。80年代初期,在中共玛曲县委工作的才让贡保、道吉坚赞等参与业余文学创作。1985年后,玛曲的业余创作队伍开始不断扩大,发展成颇具规模的业余创作队伍,它们是贡保甲、陈拓(原名陈忠仁)、王永久、宁小强(笔名牧人)、安万顺(笔名旭峰)、牛仲筠(笔名仲筠)、郭彩琴(笔名白梅)、王润林、苗志红、赵文军等人。其中尤以嘉洋、贡老、道吉坚赞、贡保甲,以及“三三文学社”的群体创作为主流,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嘉洋的藏文创作更是突出,他发表在《西藏文艺》上的中篇小说《物极必反》曾获五省区藏族文学创作作品一等奖,短篇小说《无忧的藏族少女》(或《不灰心的牧女》)获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举办的甘肃省第二届(1982〜1985年)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二等奖;道吉坚赞发表在《西藏文学》上的短篇小说《小镇轶事》被《小说月报》转载,引起省内外文坛的瞩目;贡老的藏文创作,也取得了较高的成绩。他的作品被国内诸多藏文报刊选用,其中《西藏文艺》上发表的《黄河边上的小鸟》,被选入全国藏区文科高等院校通编教材《当代藏族文选》第二册中,小说《草原雏鹰》、《伤心的婚事》、《赛钦草原上的风波》、《难忘的考试》等分别选入北京民族岀版社编选的《百花集》第一、二、三册专辑中,长诗《今日牧区》选入青海民族出版社选编的藏族当代文学丛书《春雷》,散文《拉萨漫记》、《香浪节的日子里》、《智华老人的故事》等三篇选入《藏族当代散文选》中,另外三篇散文《九寨沟的风光》、《插箭的日子里》、《思念故土》也被选入藏族当代文学丛书之中,使玛曲县的藏文创作一开始就迈出了较高的步伐,一群本地籍的文学爱好者也以《达赛尔》、《甘南藏文报》为阵地,进行业余创作。
  1983~1990年玛曲县文学创作发表(汉文)情况一览表
  表1571981~1990年玛曲县文学创作发表(藏文)情况一览表
  表158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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