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藏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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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1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藏戏
分类号: K892.24
页数: 2
页码: 749-750
摘要: 流传于甘南地区的藏戏称为“南木特”,它最早产生于夏河拉卜楞寺,是一个既不完全同于西藏藏戏,也不完全同于其它藏区戏剧的剧种。
关键词: 民俗文化 藏戏

内容

流传于甘南地区的藏戏称为“南木特”,它最早产生于夏河拉卜楞寺,是一个既不完全同于西藏藏戏,也不完全同于其它藏区戏剧的剧种。“南木特”藏戏在产生之前,经历了较长的孕育时期。拉卜楞寺自1709年创建后,逐渐成为甘、青、川藏区政治、文化、宗教的中心。寺内丰富的佛教文化艺术,拉卜楞地区独特的民间歌舞,奠定了“南木特”戏产生的基础。1946年夏河拉卜楞寺琅仓活佛(1898〜1985年)采用当地藏族民歌及《格萨尔王传》的演唱曲调,吸取京剧的舞蹈动作,创编并指导演出第一部“南木特”藏戏《松赞干布》,深受当地人民的喜爱。解放以后,“南木特”藏戏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才真正地发扬光大,截至目前,它已发展成9个具有完整表演艺术手法的剧目,即《达巴丹保》、《智美更登》、《召哇桑姆》、《诺桑王子》、《罗摩衍那》、《阿德拉毛》、《赤松德赞》、《降魔》、《松赞干布》。
  1980年底玛曲地区开始出现藏戏,当时由县政协副主席、曼日玛小学名誉校长尕藏成来第一个组织曼日玛学校师生排练、演出的。其乐器有鼓、锣、唢呐、笛、手风琴等,演出的剧目有《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召哇桑姆》、《赤松德赞》、《阿德拉毛》等。其中《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在境内流行最广,影响最深。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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