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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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01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教师队伍
分类号: G451.2
页数: 3
页码: 726-730
摘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高考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恢复,教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1980年玛曲县总结多年的办学经验,逐步撤销了各大队帐篷小学,集中到公社所在地公办为主,因此,从当年开始按照“关、招、转、辞、退”的原则,大部分民办教师通过考核转为公办教师,一部分考入大专院校进修深造,进入国家计划内分配,一部分被辞退,减少了民办教师人数,将民办教师从1978年的151名,减少到1984年的19名。
关键词: 教师队伍 玛曲县

内容

一、教师队伍发展
  1956年县城关小学建校开始,小学教师主要由国家计划分配的夏河师范和其它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担任。1969年由于在全县大力兴办大队帐篷小学,国家分配的公办教师已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办学的需要,开始从社会上招收民办公助教师和在当地聘请有文化的人担任社请教师,以充实教师队伍,是年共招聘民办教师109名。1972年以后教师队伍有所改善,主要是从夏河、卓尼、临潭等地招收了一批回乡知识分子作为民办教师。是年全县有教职工150人,其中公办73人,民办77人。1975年全县有教职工163人,其中公办76人,民办81人(当地籍民办教师35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高考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恢复,教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1980年玛曲县总结多年的办学经验,逐步撤销了各大队帐篷小学,集中到公社所在地公办为主,因此,从当年开始按照“关、招、转、辞、退”的原则,大部分民办教师通过考核转为公办教师,一部分考入大专院校进修深造,进入国家计划内分配,一部分被辞退,减少了民办教师人数,将民办教师从1978年的151名,减少到1984年的19名。1984年以后由于全县中学某些学科教师和藏语各课教师奇缺,从内地和青海、天祝等地招聘了一批中小学教师,以补充教师队伍。截至1990年全县有中小学职工209人,中学教职工61人,其中专任教师55人;小学教职工148人,其中专任教师141人。中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2人,专科学历的44人,中专学历的81人,高中学历的43人,初中以下学历的39人。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是&7%,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是62.5%,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是73%。全县教师中公办166人,民办5人,招聘38人。
  二、待遇
  (一)工资待遇
  国家计划分配的大中专师范院校毕业生参加工作时的起薪工资为:1958年初师40.50元,1968年中师56.58元,大专76元,本科84.50元。1978年中师82.18元,大专90.7元,本科101.56元。1990年月工资额中师(中专)197.50元,大专207元,本科212.5元。同年中小学公办教师月工资平均252元。
  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国家补助牧村民办教师;1968年为25元,1980年以后为25〜30元,1990年为105元。每月缴当地生产队5元评记工分,年底和队干部一起参加收益分配,分配现金和实物,实物主要是畜产品。
  在县城学校任教的民办教师每月工资40元。1984年规定,招聘教师月工资高中160元;具有专科学历或高中教材教法过关,初中155元,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初中教材教法合格者130元,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者105元,教材教法不过关但基本胜任教学工作者90元,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另外享受洗理费4元,物价补贴8元。聘请的名誉校长每月待遇75元,后按初中招聘教师待遇每月发给142元福利待遇,中小学教职工(含民办招聘教师)和其它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一样享受公费医疗、探亲假、婚、丧假、女教职工产假和节育假,同时享受寒暑假,工资全额照发。公办教职工享受福利待遇。1979年班主任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因班额大小分为4、5、6元不等。从1980年开始计发教龄津贴。从1981年开始教师子女在玛曲县上学免收学费和课本费。从1988年开始教师享受提高10%的待遇。有关部门同时解决12户教师家属的农转非户口。
  (二)社会待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社会重师重教风尚的逐渐形成,教师地位不断提高。1984年9月,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尊师周座谈会”,对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了纪念品。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庆祝“教师节”大会,并对13名优秀教师、18名先进工作者给予了表彰奖励;对任教15年以上的7名中学教师和20年以上的11名小学教师赠送了纪念品。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携带慰问品深入附近学校慰问教师,县直机关单位分组专程赴各乡小学与所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给教师赠送慰问品和教师一起座谈欢度节日。以后每年教师节,举行一次表彰慰问活动,已形成制度。1988年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教育工作会,并拨出专款设立“园丁奖基金”,在每年“教师节”奖励两名为全县民族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园丁",以激发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1989年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再次召开全县大会,对任教20年以上的10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全县的教师以作一名人民教师为荣,终身从事教育事业。
  (三)进修和培训
  从1977年以后至1990年离职进修的有44人,其中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有24人,占进修人数的54.5%。双语教师27人,占进修人数的61%。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专科学历的1人。1988年后民办教师、招聘教师通过在职办培训班组织复习,通过考试录用转正和报考学校取得中专学历毕业分配的有42人。学历不达标的公办教师取得教材教法和专业合格证的有6人。
  1982年县文教局为了加强教师的培训工作,在县城关小学组织开办一期一年制小学教师进修班,抽调城关小学副校长牛应录担任班主任工作,参加学习的有40名教师。
  1984年文教局组织第一次教材教法考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内容范围以小学四年级语文、三年级数学、初中考初三、高中考高二专业课程。中学招聘教师、小学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一律参加,考前县文教局组织小学教师给予集体辅导,抽调县上主要教师李彦章、杨喜德、朱玉良、陈士旭担任辅导工作。同年9月县文教局在民族中学举办为期一年的藏数学教师培训班,培训教师11人。1986年组织第二次教材教法考试,应考教师89人,及格47人,教材教法双通关20人,小学15人。1988年9月玛曲县教师进修学校成立,从藏族中学调配教师任教,至此全县的教师培训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是年招收教师11人,1990年7月毕业后,全部返回原学校任教。
  (四)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1987年县教育系统成立职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职称聘定工作。当年全县取得中级职称的有20人、助理级48人、员级54人,并从1988年9月1日起签订三年任期责任书。对取得中级职称的教师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聘任书,对取得初级职务的教师由县文教局颁发聘任书。最早批准聘任的一批人员从1987年1月兑现职称工资。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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