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民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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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8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民武装
分类号: E277
页数: 4
页码: 678-681
摘要: 1986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1986)5号文件精神,玛曲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称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武装部,军事上仍受甘南军分区领导。1990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个部门的文件通知中“部分县(市)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规定,县人民武装部重新收归军队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武装部,隶属甘南州军分区领导。
关键词: 人民武装 武装部队

内容

第一节机构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武装部
  1955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武装部成立,行政隶属甘南藏族自治区军分区领导。1956年3月,甘南藏族自治区改名为夏河军分区后,玛曲县人民武装部亦随之隶属夏河军分区。
  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为洮江县,县人民武装部随之与碌曲县人武部合并,称洮江县人民武装部。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制时,恢复玛曲县人民武装部,隶属关系上仍为甘南军分区领导。
  1968年1月14日,玛曲县党政机关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后,全县处于混乱状态,为此,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奉命介入地方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执行“三支”(支左、支工、支农)、“两军”(军管、军训)任务。1973年春,随着全国的形势变化,“三支”“两军”人员陆续返回部队。
  1986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1986)5号文件精神,玛曲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称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武装部,军事上仍受甘南军分区领导。1990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个部门的文件通知中“部分县(市)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规定,县人民武装部重新收归军队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玛曲县人民武装部,隶属甘南州军分区领导。
  二、历任部长、政委、副部长、副政委名录
  部长:
  米秉义(1957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
  张佐(1962年1月1日〜1964年4月)
  王德友(1966年4月〜1970年11月)
  马树林(1970年6月〜1978年8月)
  王世忠(1978年8月〜1981年4月)
  道尔吉(藏)(1981年4月〜1986年6月)
  赞巴(藏)(1986年6月〜1990年9月)
  张增国(1990年10月1日〜)
  政委:
  马负图(兼)(1957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
  黄建业(兼,藏)(1962年4月〜1966年12月)
  张德荣(1970年3月〜1978年8月)
  邸维积(1978年8月〜1983年2月)
  旦正甲(兼,藏,第一政委)(1979年2月〜1980年8月)
  桑旦(兼,藏,第一政委)(1980年9月〜1986年6月)
  赵明(1983年5月〜1985年10月)
  汉广平(1986年4月〜1989年1月3日)
  王金龙(藏)(1989年1月3日〜1990年9月30日)
  史扬(1990年9月〜)
  副部长:
  魏德瑞(1962年1月〜1964年3月)
  王德友(1964年7月〜1966年4月)
  童安贵(1968年11月〜1970年11月)
  王玉彦(1970年10月〜1975年12月)
  万玛道吉(藏)(1974年11月〜1976年10月)
  陈有信(藏)(1974年12月〜1979年5月)
  道尔吉(藏)(1976年10月〜1978年12月)
  余明海(1979年3月〜1981年6月)
  张振华(1981年3月〜1982年6月)
  韩宗敏(1983年6月〜1984年12月)
  赵玉虎(1984年12月〜1985年10月)
  汉广平(1985年12月〜1986年6月)
  赞巴(藏)(1990年10月1日〜)
  副政委:
  徐昌林(1962年1月〜1964年10月)
  陈明导(1964年7月〜1968年11月)
  张德荣(1968年11月〜1970年3月)
  王世忠(1970年10月〜1978年8月)
  何如海(1978年12月〜1981年3月)
  看召杰布(藏)(1982年5月〜1983年6月)
  第二节民兵建设
  玛曲县的民兵,是1958年平息反革命武装叛乱后,在建立基层政权的基础上,各社队同时建立起来的,但由于地方政权刚刚建立,基层政权还不够巩固等因素,民兵建设不够落实。I960年9月,兰州军区西宁会议对牧区民兵工作提出了“积极地、慎重地、有选择的发展”的指导方针,洮江县人民武装部对现有民兵进行了全面整顿,民兵人数有所下降。1962年6月26日,毛泽东主席又对民兵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他说:“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不久,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武装部根据民兵“三落实”的指示,对全县的民兵重新进行整顿组建,并将“三落实”作为一年一度民兵整组的主要内容(民兵整组一直进行到80年代初期)开展,使民兵组织不断发展起来。1966年县人民武装部队以尼玛公社贡玛大队为重点,进行两个“决议”、“三诉三査”军事知识等学习教育运动,取得了宝贵经验,在全县加以推广。1968年1月14日,中共玛曲县委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后,县、乡两级党委陷于瘫痪,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职务,自然消失,民兵工作被迫停止。1969年“珍宝岛事件”发生后,中苏关系急骤恶化,甘肃省顿时成了 “反修前线”, 为了“反修防修”的需要,全面恢复了民兵工作,并根据当时毛泽东主席“小县一个营,中县两个营,大县一个团”的指示,玛曲县民兵组织迅速重建,到1971年3月,全县有基干民兵1004人,其中男945人,女59人,以机关单位结合生产建制为11个排,41个班;普通民兵1014人,其中男618人,女396人,以机关单位结合生产建制编为38个排,154个班。配备“七•九”步枪263支,“七•九”轻机枪11挺,“七•六二”步枪8支,“五O”式冲锋枪13支,“四三”式冲锋枪6支,各种手枪40支。武器配备绝大部分在各社场、县直机关干部民兵中,基层民兵中只有尼玛公社贡玛、萨合两个大队基干民兵配备步枪12支。1972年,全县民兵发展到2433人,建制为1个团,下属1个营,13个连,66个排,191个班。1973年,全国开展《纪念毛主席“大办民兵师”指示发表十五周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贯彻毛主席“民兵第一是组织,第二是政治,第三是军事”的“三落实”指示,民兵组织进一步扩大,一度发展到1个团,下属10个营,46个连,124个排,355个班,4460人(男2842人,女1618人,藏族3678人,汉族721人,回族59人,其它2人)。其中独立武装民兵营1个,武装民兵连3个,武装民兵排12个,武装民兵班38个。1976年,“四人帮”另立中共中央搞“第二武装力量”,在全国民兵中推广“上海民兵”经验,因而,玛曲县的民兵组织再次扩大。同年10月,粉碎“四人帮”之后,民兵响应全国的安排进行整组工作,到1978年1月整组结束时,全县民兵有1个团,下辖尼玛、阿万仓、曼日玛、齐哈玛、采日玛、欧拉、群强公社(后改为木西合)、河曲马场、西柯河羊场、牛羊种畜场、县直机关11个民兵营,大水军牧场、玛曲渔场2个民兵连,卫当籽种场,鼻疽马场2个民兵排。其中辖尼玛、阿万仓公社(侦察连)、河曲马场、牛羊种畜场、县直机关(机炮连)5个武装民兵连,曼日玛、齐哈玛、采日玛、欧拉、群强公社、西柯河羊场、大水军牧场、玛曲渔场8个民兵武装排,卫当籽种场、鼻疽马场2个武装班。玛曲县的民兵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维护社会治安,参加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在平息1969年的“川西红城叛乱”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据统计到1970年中,玛曲县出席省、州、县民兵学习毛泽东主席著作“四好单位”、“五好个人”积极分子代表会的各类代表达149人之多。涌现出东尔秋、东日藏等兰州军区、省军区及全省闻名的民兵先进个人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军队内部的改革,玛曲民兵工作,也走上了正规发展的道路,尤其是从1980年开始,民兵作为国防后备力量,正式从战备状态转到经济建设方面,虽然民兵数量大大减少,而质量却逐步上升,向着既能临时战斗,又能建设的方面发展。
  第三节牧区征兵工作
  玛曲的征兵工作,是从1963年开始的。在历年的征兵工作中,一直采取特殊照顾的政策。1984年,修改和补充的新《兵役法》颁布以来,甘南州制定了“关于碌曲、玛曲、夏河三县纯牧区实行征兵全员退伍回乡后安置的政策”后,极大的增强了少数民族青年参军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国防建设输送少数民族优秀战士,使他们在军营这个大家庭中,了解到社会主义祖国给各民族带来的幸福。同时,他们回乡后,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参加了家乡的各项事业建设,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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