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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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7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公安
分类号: D631.1
页数: 2
页码: 661-662
摘要: 1955年6月30日始设玛曲县公安局,下设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预审(看守)股。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合并为洸江县时,业务归口洗江县公安局,同时设立玛曲派出所,由洗江县公安局委派特派员具体负责领导。截至1990年,全县公安干警由初期的5人,增加到56人,基层派出所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4个,同时侦察设备、交通工具、通讯网络、武器警械装备明显改善。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治安管理

内容

第一节机构
  一、玛曲县公安局
  1955年6月30日始设,下设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预审(看守)股。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合并为洮江县时,业务归口洮江县公安局,同时设立玛曲派出所,由洮江县公安局委派特派员具体负责领导。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玛曲建置时恢复,局内下设秘书股、政保股、预审看守股、劳改股。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安机关受到冲击。1968年7月2日在“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公安局被“造反派”成立的“民兵指挥部”所控制。8月22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9月4日,县革命委员会设立保卫部,具体管理公检法等业务工作,保卫部下设侦破组、办事组、审判组(预审看守),公安局业务归口侦破组负责。1973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撤销保卫部,恢复县公安局,下设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预审(看守)股。1984年在以上股室的基础上,设立刑警队,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截至1990年,全县公安干警由初期的5人,增加到56人,基层派出所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4个,同时侦察设备、交通工具、通讯网络、武器警械装备明显改善。
  二、各乡派出所
  (一)尼玛乡派出所1982年3月16日设立,编制为7人,具体负责县城及尼玛乡的社会治安工作。
  (二)阿万仓乡派出所1982年3月16日设立,住址在阿万仓乡政府所在地,编制3人,具体负责阿万仓乡、木西合乡的社会治安工作。
  (三)欧拉乡派出所1984年3月设立,住址在欧拉乡政府所在地,编制3人,具体负责欧拉、欧拉秀玛两个乡的社会治安工作。
  (四)“三玛派出所”(即指曼日玛、采日玛、齐哈玛)又名曼日玛派出所,1972年设立,住址在曼日玛乡政府所在地,具体负责曼日玛、采日玛、齐哈玛3个乡的社会治安工作,编制3~5名。
  第二节社会治安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甘、青、川三省交界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等原因,社会治安十分复杂。建政以前,玛曲的社会治安由各部落头人、土官负责维持,虽然各项刑罚十分残酷,但偷盗、抢掠、仇杀等现象还是相当严重。1955年6月16日玛曲建政后,县人民委员会于同月设立了县公安局,从此县境的社会治安工作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刚开始时,主要从建立户籍,协助地方镇压国民党散匪等工作入手。
  1956年毗邻的川西若尔盖地区爆发“反革命武装叛乱”,玛曲地区一度出现混乱,但随着川西平叛的胜利和广大公安人员及各部落工作组的努力,揭穿了国民党特务的谣言,使社会治安趋向稳定。1958年6月,玛曲地区爆发反革命武装叛乱,虽然不久就被平息,并且建立了乡级人民政权,但由于玛曲县地处甘、青、川三省交界地区,不时有残匪流窜境内,社会治安一直到1962年后,才逐渐好转。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安机关受到冲击,但社会治安工作在群众运动的大形势下相对平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牧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出现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严重危害着社会的稳定,为此,县公安局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有力地进行了“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斗争,使一大批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据统计,在1983年〜1987年进行的“严打”斗争中,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2起,其中重特大案78起,破获犯罪团伙13个,成员45人,依法逮捕犯罪分子193人,缴获各种赃款及赃物折价56.78万元,为玛曲县的社会稳定,各项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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