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证 律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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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7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证 律师
分类号: D926.6;D926.5
页数: 2
页码: 659-660
摘要: 公证、律师业务的开展,维护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宣传了国家法律,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秩序的发展。
关键词: 公证 律师

内容

1983年2月县公证处成立后,在工作条件差、人员少、素质低、起步晚的情况下,于次年开始办理信贷、劳务合同、集资、基本建设以及各类民事法律公证业务,到1990年底,共办理各类公证1509件。其中委托代理1件,收养子女4件,经济合同1411件,建设工程承包30件,货物运输2件,农产品购销62件,劳务合同11件,贷款138件,房屋买卖、租赁91件,其它民事401件。
  律师服务方面,自1983年2月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不仅为全县公民在刑事、民事法律方面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同时对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在经济活动中给予一定的法律帮助,截至1990年底,共受理案件23起。其中民事代理2起,刑事辩护8起,诉讼代理1起,非诉讼代理6起,经济5起,婚姻1起,代写法律文书104件,解答法律咨询78起。
  公证、律师业务的开展,维护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宣传了国家法律,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秩序的发展。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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