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贪污贿赂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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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贪污贿赂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657
摘要: 从1979年开始,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开始办理经济检察案件。1990年,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设立贪污贿赂检察科后,认真贯彻省、州检察长工作会议和第一次反贪污贿赂侦査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玛曲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办理有关贪污、行贿、受贿、偷税、抗税、挪用公款、假冒商标等经济犯罪案件,并召开专门会议5次,理顺案件的来源渠道,深入有关部门及乡调査摸底,掌握案件线索。
关键词: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贪污贿赂检察

内容

从1979年开始,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开始办理经济检察案件。1990年,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设立贪污贿赂检察科后,认真贯彻省、州检察长工作会议和第一次反贪污贿赂侦査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玛曲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办理有关贪污、行贿、受贿、偷税、抗税、挪用公款、假冒商标等经济犯罪案件,并召开专门会议5次,理顺案件的来源渠道,深入有关部门及乡调査摸底,掌握案件线索。先后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1件18人,其中不构成犯罪转有关部门作党纪政纪处分的2件2人,作免予起诉处理的1件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5万元。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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