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殡葬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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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5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殡葬管理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631
摘要: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在千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殡葬习俗,即死后进行水葬和天葬,高僧活佛进行火葬,对夭亡的幼儿或传染病死者,则进行很少有的土葬。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殡葬管理

内容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在千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殡葬习俗,即死后进行水葬和天葬,高僧活佛进行火葬,对夭亡的幼儿或传染病死者,则进行很少有的土葬。玛曲县建政以后,由于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根深蒂固的传统殡葬习俗,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管理和改革,只是顺其自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玛曲牧区科学文化的不断发展,牧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以及极少部分国家干部的带动影响,在80年代后期,经请示夏河拉卜楞寺院大活佛第六世贡唐仓•丹贝旺旭的批准,在夏河拉卜楞镇建起第一家藏人殡仪馆,供一些藏人死后火葬。但是,玛曲地区仍然以水葬、天葬为主,每个部落有其严格的天葬场和水葬点,供牧民群众根据意愿殡葬。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黄河湾曲部开展工作后,外地干部为了玛曲各项建设事业的需要前来工作,随之,被藏区视为不吉的土葬,也相继在玛曲县的城乡居民点出现。1958年6月黄河第一弯曲部地区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和在此之后为了玛曲的各项建设事业因公牺牲的人员,按条件埋葬在县城烈士陵园中。70年代前去逝后的一般职工埋葬在县城烈士陵园职工埋葬区,80年代开始去逝的职工、家属都埋葬在烈士陵园西侧的草地或北侧的山坡上,也有相当部分的甘南籍或邻近地区在玛曲县工作的职工家属,去逝后“运灵柩”回乡安葬。
  玛曲县革命烈士陵园,位于县城北郊,尕(海)玛(曲)公路西侧200多米处,始建于1958年6月黄河第一湾曲部平叛中,呈正方形,占地1万平方米,其中长眠着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柯生托罗合滩平叛战斗中牺牲至1966年因公牺牲的“革命烈士"212名。1980年,中共玛曲县委、县革命委员会为了便于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进行一年一度的纪念活动,在烈士陵园中央修建纪念亭一座,高约6米,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亭子中央树立着烈士纪念碑,铭刻着烈士们牺牲的时间、地点、名字。陵园门口正中上书着园名,两傍题写着毛泽东主席“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诗句。每年的清明节,县城4所学校和幼儿园的各族少年儿童、武警战士、县直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带着花圈和工具前去祭扫,以缅怀烈士们为人民利益牺牲的崇高精神和光辉业绩。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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