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4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管理
分类号: D035.2
页数: 5
页码: 619-623
摘要: 玛曲县劳动力的主要成份是固定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和集体工人。复退军人安置后一般定为固定工人,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又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
关键词: 人事管理 劳动管理

内容

玛曲县劳动力的主要成份是固定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和集体工人。复退军人安置后一般定为固定工人,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又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自1980年以后,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体制,使劳动力在管理内容、方式、手段上逐步向合同化迈进,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1981-1990年玛曲县各行业工人统计表
  表139
  二、待业、就业
  1974年国家实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后,对城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进行了统包分配的政策。据统计,从1975年-1980年玛曲县先后接待、安置州、县知识青年482名,其中州上287名,本县195名。1979年全国恢复高考制度后,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实行在国家统筹计划和指导下的就业安排。1981年随着全国经济形势的好转,玛曲县开始对待业青年进行有计划地安排就业。1987年以后,由于就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待业青年的安排就业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截至1990年,玛曲县已形成多元化的就业体制,就业的主要途径进一步扩大,包括国营、集体、乡镇企业、参军、成人高考、技术学校招生,自谋职业、个体就业等多种渠道,消化待业青年。
  1975-1980年玛曲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统计表
  表140
  1981-1990年玛曲县待业青年就业情况统计表
  表141三、劳动工资
  1957年以前玛曲县地区津贴和生活补贴为100%;1958年8月降为87.5%。1960年8月生活补贴与地区津贴合并后调整为40%,1963年9月生活补贴又提高到50%,1965年11月地区津贴和生活补贴调整到75.21%。
  1985年以前实行行政24级以上档次的等级工资制度,新参加工作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定为22级,专科毕业定为23级,中专以下定为24级。同年全县工资套改后,工资由原来的等级制度改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的以职务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度。1989年以后,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基础职务工资定级为大学本科毕业143.5(元),专科毕业133(元),中专、高中毕业122.5(元),初中毕业112(元)。人民教师在以上基础上浮动10%。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工资,基础工资标准(十一类标准)55%地区系数13.4%X55%=75.21%
  玛曲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资标准表
  表14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资标准表
  表143
  玛曲县公安干警级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级别对照表
  表144
  玛曲县历次工资调整情况一览表
  表145单位:人、元四、保险福利、补贴
  1953年以来职工福利按困难大小情况采取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办法来发放。自1981年开始,保险福利实行分份制,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提成,依照本人工资额核发,克服了平均主义、按劳取酬,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玛曲县职工享受的补贴每人每月为物价补贴10(元)、副食补贴4(元)、高寒缺氧补贴16(元)、知识分子地区补贴20(元)、老职工补贴20(元)、取暖补贴7(元)(每年享受6个月),书报费5(元)、洗理费4(元)、少数民族小灶补贴6(元),此外,自1989年起对有突岀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特殊补贴。
  1981-1990年玛曲县全民所有制单位保险福利发放情况表
  表146单位:万元、人
  五、劳动保护
  1962年开始,全县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每五年发给皮大衣、毛毯、雨衣一次,每三年发给皮鞋一次,作为取暖冬装,价值150元。此外,医药卫生等行业按规定享受专项劳保待遇。1987年社会劳动保险局成立后开始负责管理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就业保险及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统筹和发放工作,才逐渐走上正轨发展的方向,截至1990年实行离退休养老金统筹的国营企业共9个,在职职工213人,离退休职工34人。实行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金统筹的共31户,117人。实行职工待业保险金统筹的共40户,435人。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阅读

相关地名

玛曲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