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政治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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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3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政治协商会议
分类号: D674.2
页数: 9
页码: 600-608
摘要: 1954年1月,中共玛曲工委、玛曲行政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经过与当地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共同协商,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玛曲县委员会,代行人代会职权。
关键词: 地方政治 政治协商会议

内容

1954年1月,中共玛曲工委、玛曲行政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经过与当地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共同协商,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玛曲县委员会,代行人代会职权。1956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玛曲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政协第一届委员会领导机构。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后,沿用两县政协序列,于1960年1月、1961年6月召开政协二届、三届会议。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玛曲县后,县政协仍沿用洮江县政协会议序列,于1963年6月11日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玛曲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选举产生政协玛曲县第四届委员会领导机构。1968年1月14日,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后,县政协组织亦陷于瘫痪,停止了一切工作,许多民族宗教界人士和政协委员被管押、批斗,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受到严重的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即1979年4月后玛曲县政协组织和各项工作逐步得以恢复和开展,并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工作,终于1981年1月14日重新在政协四届序列的基础上,召开政协玛曲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同时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一一办公室,从此,政协玛曲县委员会在中共玛曲县委的领导下,逐步走上恢复、巩固和发展的道路。1987年3月25日政协玛曲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设置了政协专职主席,结束了以前历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都由党政部门领导及统战部领导兼任,政协的具体事务和日常工作由县委统战部代管的历史。同时设置了文史资料、提案联络、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四个专门的工作委员会,使政协工作得以全面开展。1990年1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玛曲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选举产生了第八届委员会领导机构,设置了专职秘书长,增强了各委员会领导力量和工作人员。从此,县政协组织更趋于巩固和完善。第二节历届政治协商会议
  —、玛曲委员会
  1954年1月,中共玛曲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经过与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充分协商,筹备组成由53名政协委员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玛曲委员会。同年4月在卓格尼玛滩召开的玛曲第一次民族宗教界代表参加的会议上正式成立,具体代行人代会职权,协助玛曲行政委员会筹备建政和其它宣传工作。
  主席:马负图(兼)
  常务委员:19名
  马负图黄建业(藏)桑吉(藏)
  昝振兴(藏)万德塔(藏)张格儿(女,藏)
  李俊录刀尔盖(藏)加夏茸仓•尕藏恭却加措(藏)
  拉尔盖(藏)高白(藏)老者(藏)
  陈洛(藏)求旦尔(藏)劳考(藏)
  唐沙(藏)阿侨(藏)昂加(藏)
  尕卜藏(藏)
  二、第一届委员会
  1956年9月21日〜2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玛曲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该届只召开一次会议)在县人民委员会所在地召开。来自全县各阶层的63名委员参加了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19名常务委员。
  主席:马负图(兼)
  副主席:阿侨(藏)昂加(藏)尕卜藏(藏)
  秘书长:桑吉(藏)
  副秘书长:昝振兴(藏)
  常务委员:马负图阿侨(藏)昂加(藏)
  尕卜藏(藏)黄建业(藏)李俊录
  桑吉(藏)昝振兴(藏)张格儿(女,藏)
  万德塔(藏)三木旦(藏)加夏茸仓•尕藏恭却加措(藏)牙日考(藏)高白(藏)劳考(藏)
  老哲(藏)陈洛(藏)唐沙(藏)
  老者(藏)
  三、第二届委员会
  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沿用两县政协会议序列,于1960年1月在洮江县所在地(今碌曲县尕海乡)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洮江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该届只召开一次会议),出席该次会议的委员有16名。会议选举产生政协洮江县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8名常务委员。
  主席:黄建业(藏)
  副主席:安久(藏)龙仁桑盖(藏)
  秘书长:张耀
  常务委员:黄建业(藏)安久(藏)龙仁桑盖(藏)
  拉毛加布(藏)卓玛(女,藏)鲁姆才让(女,藏)
  江巴道(藏)张耀
  四、第三届委员会
  1961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洮江县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届只召开一次会议)在洮江县所在地召开,出席该次会议的委员有34名。会议选举产生政协洮江县第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16名常务委员。
  主席:马负图(兼)
  副主席:黄建业(藏)
  秘书长:张耀
  副秘书长:金德哇(藏)
  常务委员:马负图黄建业(藏)安久(藏)
  龙仁桑盖(藏)鲁姆才让(女,藏)卓玛(女,藏)
  王桑吉(藏)张耀金德哇(藏)
  江巴道(藏)马俊臣郝仪
  李连贵索南木(藏)阿老公诺合(藏)
  尕尔藏(藏)
  五、第四届委员会
  1963年6月11日〜17日,玛曲县政协沿用尕江县政协会议序列在玛曲县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玛曲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该届只召开一次会议)。岀席该次会议的委员21人。大会听取和讨论了玛曲县人民委员会 《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政协玛曲县第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11名常务委员 (1968年1月14日后,县政协组织陷于瘫痪,从此停止一切活动)。
  主席:黄建业(兼,藏)
  副主席:安久(藏)
  秘书长:康德荣
  副秘书长:尕布藏(藏)
  常务委员:黄建业(藏)安久(藏)康德荣
  尕布藏(藏)青培(藏)交巴仓•董智布加措(藏)
  索南木(藏)高智合(藏)夏休仓•罗桑彭次达哇(藏)
  华尔旦(藏)严培(藏)
  六、第五届委员会
  政协玛曲县第五届委员会一共召开全委会议两次,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14日〜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该次会议的委员有39名,会议列席了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协玛曲县第五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和部分委员调整的说明和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政治决议;并选举产生了政协玛曲县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13名常务委员。政协玛曲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11月16日〜30日召开。
  主席:张克甲(兼,藏)(1981年1月14日〜1983年10月19日)
  桑丹(兼,藏)(1983年10月19日〜1984年1月4日)
  副主席:朱怀福尕藏成来(藏)义西(藏)
  秘书长:贡保才旦(兼,藏)
  副秘书长:罗道合(藏)
  常务委员:张克甲(藏)朱怀福尕藏成来(藏)
  义西(藏)贡保才旦(藏)索南木洋拉(藏)
  索南木(蒙)胡文林东老(藏)
  索老(藏)万玛昂吉(藏)高白(藏)
  尕藏久美(藏)
  七、第六届委员会
  政协玛曲县第六届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有关“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的精神,共召开全体委员会3次。政协玛曲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1月5日〜1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该次会议的委员有41名。会议选举了主席1人、副主席2人及13名常务委员。政协玛曲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1月5日〜11日召开。政协玛曲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8月19日〜23日召开。会议增补贡保甲、罗热布为政协委员、常委及主席和副主席。同时六届委员会在三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委员会人事介绍和会议政治决议,列席县人代会等。
  主席:桑丹(兼,藏)(1984年1月5日〜1985年7月6日)贡保甲(兼,藏)(1985年7月6日〜1987年1月)罗热布(藏)(1987年1月〜3月24日)
  副主席:东藏成来(藏)(1984年1月5日-1987年3月24日)
  义西(藏)(1984年1月5日〜1987年3月24日)
  罗热布(藏)(1986年1月9日-1987年1月)
  秘书长:贡保才旦(兼,藏)
  副秘书长:省维礼
  常委:桑丹(藏)尕藏成来(藏)义西(藏)
  贡保才旦(藏)省维礼罗道合(藏)
  高白(藏)索老(藏)贡考(藏)
  尕藏久美(藏)次知木(藏)达智合(藏)
  万玛昂吉(藏)贡保甲(藏)罗热布(藏)
  八、第七届委员会
  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3月25日〜29日在县城召开。岀席会议的委员有43名。会议选举产生主席1名,副主席3名,常务委员11名。大会闭幕后,在1988年4月22日〜28日,1989年5月12日〜17日分别召开政协玛曲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但县政协委员会领导机构没有变化。同时在第三次会议上,委员们听取、审议并通过了第七届委员安排和关于增补变更政协委员、增选常务委员的说明、提案审査委员会名单、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政治决议。同时列席相应届次的县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罗热布(藏)
  副主席:尕藏更登(藏)尕藏成来(藏)义西(藏)秘书长:贡保才旦(兼,藏)
  常务委员:罗热布(藏)尕藏更登(藏)尕藏成来(藏)
  义西(藏)贡保才旦(藏)尕藏久美(藏)
  次知木(藏)达智合(藏)罗布藏(藏)
  高白(藏)克相道吉(藏)
  九、第八届委员会
  政协玛曲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1月5日〜11日在县城召开。岀席会议的委员有45名。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对八届政协委员安排情况的说明、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关于提案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增补常务委员的说明和政治决议、工作报告的决议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主要文件,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和政协甘肃省六届四次会议文件,并根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主席1人,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和常务委员13名。同时列席了玛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罗热布(藏)
  副主席:尕藏更登(藏)义西(藏)
  尕藏成来(藏)尕藏久美(藏)
  秘书长:贡保才旦(藏)
  常务委员:罗热布(藏)尕藏更登(藏)尕藏成来(藏)
  义西(藏)王万青尕藏久美(藏)
  贡保才旦(藏)尕道(藏)杨永吉(藏)
  次知木(藏)罗布藏(藏)高白(藏)
  克相道吉(藏)罗培(藏)
  第三节参政议政
  1954年4月,政协玛曲委员会成立后,就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积极协助中共玛曲工委、玛曲行政委员会开展建政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它发挥自己联系广泛的优势,对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玛曲建政的必要性作了广泛的宣传,取得了全县广大牧民群众的信任。1955年6月,玛曲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正式建立玛曲县人民委员会,结束了玛曲历史上无县级建置的历史,顺利地完成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务。1956年9月,政协玛曲县委员会召开的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上,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961年6月政协洮江县第三届第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列席了洮江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洮江县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同时协助中共洮江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缓解并解决了部分地区的草山纠纷。1963年6月政协玛曲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全体委员列席了玛曲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一次会议,听取了玛曲县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了政协的政治决议。1968年1月14日“造反派”非法夺权,政协工作被迫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恢复阶段,政协玛曲县第五届委员会于1981年1月、1982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两次会议上委员们听取了关于政协玛曲县第五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和部分委员调整的说明,常委会的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政治决议。会议期间列席了玛曲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听取了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并提出各种建议共30条,得到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并及时转告各有关部门,多数被采用。同时,县政协还实事求是的复査和落实了原12名政协统战人士的政策,并按实际情况适当地安置了各自的工作。其次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改(草案)》,进行了深入地学习和认真地讨论,提岀了9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上报省、州政协及统战部。
  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会3次,常务委员会6次,协助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各项政策。在原落实政策的基础上对27人进一步作了复查和处理。经复查对20人从政治上予以彻底平反,其中有19人分别在人大、政协、佛协、学校、医院等部门安排了工作,并在经济上给予了适当照顾,先后共发放救济款5640元,清退私人住宅5院17间,物资折价2384元。经争取为15名政协委员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850元,最高的每人100元,最低的每人40元。同时,在该届三次会议上委员们根据提案办法暂行规定,共提出提案50件,其中一次会议12件,二次会议17件,三次会议21件,其内容包括牧业、科研、文教、群众生活、宗教、草山纠纷、水电等方面,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都积极地给予了办理。
  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前后召开全委会3次,常委会8次,主席会议8次,同时还召开两次政协委员与中共玛曲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三次全委会议共提出提案70件(其中一次会议15件,二次会议28件,三次会议27件),两次座谈会上提出各项意见建议21条,从而使玛曲县的参政议政向形式多样化方向发展,且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了解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一条重要渠道。同时,七届委员会加大催办力度,政协办公室和提案联络委员会及时召开由中共玛曲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参加的提案交办会议,落实催办单位,使提案工作能按时办复。如尕藏更登、克相道吉委员在七届一次会议上提的2号提案《关于公、私商业经营部门价格混乱,商品没有明码标价,如一包火柴几个价格等问题》,经物价委员会调査研究后,多次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帮助经营企业组织货源,统一市场最大浮动价格,并对不执行国家规定明码标价的和不法经营者加价出售的进行了查处罚款,刹住了全县乱涨价风;又如完玛昂吉委员在1988年4月下旬七届二次会议上提的17号《关于我县基层严重存在着赌博现象,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制止》的提案,经县公安局调查研究后,采取了三项措施:1、严肃査处了有赌博行为的6人;2、向广大牧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明赌博的危害性,制订乡规民约;3、充分发挥宗教上层人士的积极作用进行戒赌活动。政协七届委员会除以上工作外,还积极发挥政协的特殊作用,尤其是1987年10月1日“拉萨骚乱”和1989年之夏北京发生动乱期间,团结全体政协委员,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缓和局势,稳定社会做岀了积极地贡献,极大的增强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保持了玛曲的稳定。同时,委员们还在调解草山纠纷,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抗灾保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不仅积极参与调解县境内的一些草山纠纷,调整划分了部分草场,而且也调解了有关四川、青海与县境的草山纠纷。在发展民族教育事业上,县政协四位委员担任了四所学校的名誉校长后,全县适龄儿童的入学和升学率逐年提高,特别是尕藏成来、尕藏久美两位政协副主席先后担任曼日玛、齐哈玛小学名誉校长后,两所学校成为牧区寄宿制小学办学的榜样。
  八届政协委员截至1990年底,召开一次全委会议,提出提案31件,同时协助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调解了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与玛曲县、碌曲县之间的草山纠纷,并为划清县境阿万仓、曼日玛、齐哈玛等乡之间的草山界线作了大量的工作,避免了群殴群斗的事件发生,安定了人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发展。
  第四节文史资料工作
  1988年县文史资料委员会成立,1989年配备1名专职干事,1990年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同年根据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史资料委员会为编纂《甘南藏族佛教寺院概况》一书调查研究搜集材料的安排,县文史资料委员会先后对玛曲县9座佛教寺院进行调査,并多次召开各种座谈会,了解具体情况,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共计采访拍照53次,搜集整理材料9份,各种照片32张,按时完成了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史资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是年下半年,文史资料委员会开始对全县各部落发生、发展、沿革变化进行搜集整理。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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