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村队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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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3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村队组织
分类号: D674.2
页数: 1
页码: 597-598
摘要: 1958年底正式开始建立基层村队组织。由于受到封建残余势力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阻挠,村队组织建设工作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但不久,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各乡相继建立大队、生产队等基层村级建设。
关键词: 地方政治 人民政府 村队组织

内容

1958年底正式开始建立基层村队组织。由于受到封建残余势力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阻挠,村队组织建设工作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但不久,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各乡相继建立大队、生产队等基层村级建设。当时,各乡的村级建设基本上是以自然部落的形式划分的,生产队的划分设立也是以部落内帐圈为单位建立起来的。大队下辖3~5个生产队,生产队一般设正、副队长、会计各1人。大队设正、副主任、文书、会计各1人,具体开展畜牧业生产工作。六七十年代除将个别较大的生产大队、生产队调整和扩大外,基本保持原样。80年代中期,县民政局根据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办法》,将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村委会正、副主任、委员及村民小组正、副村长、会计的产生,均需在乡人民政府的主持下,经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亦可连选连任。截至1990年底,全县共有36个村委会,232个村民小组,分别隶属全县8个乡管辖,村委会数最多的是欧拉乡共有8个,最少的是木西合乡为2个。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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