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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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1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D665
页数: 7
页码: 557-563
摘要: 1952年7月15日,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甘南藏区访问团的协助下,组建玛曲地区历史上第一个组织:中国共产党欧拉工作委员会(县级),简称中共欧拉工委,隶属中共甘南工委领导,由3人组成,马负图任书记,康庭芝、李俊禄任委员。
关键词: 民主党派 共产党 组织建设

内容

1952年7月15日,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甘南藏区访问团的协助下,组建玛曲地区历史上第一个组织:中国共产党欧拉工作委员会(县级),简称中共欧拉工委,隶属中共甘南工委领导,由3人组成,马负图任书记,康庭芝、李俊禄任委员。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同欧拉行政工作组一道进入玛曲。6月18日,中共欧拉工委改称中国共产党玛曲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共玛曲工委,由5人组成,马负图任书记,黄建业任副书记,康庭芝、李俊禄、米秉义任委员,隶属中共甘南工委领导。
  1955年6月16日玛曲县成立后,中共玛曲工委改称中国共产党玛曲县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共玛曲县工委。1956年6月1日,中共甘南州委决定,将中共玛曲县工委改建为中国共产党玛曲县委员会,简称中共玛曲县委,隶属中共甘南州委领导。中共玛曲县委由9人组成,马负图任县委书记,黄建业、冯国栋任县委副书记,并设立常务委员会,由马负图、黄建业、冯国栋、李俊禄、米秉义5人组成。
  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中共玛曲县委中止。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原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中共玛曲县委亦随之恢复。恢复后的中共玛曲县委由15人组成,并设立县委书记处,黄建业代理第一书记,王志、高彦飞任书记处书记,由黄建业、王志、高彦飞、宗哲、包怀玉、徐昌林6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是年12月,撤销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改称书记,书记处书记改称副书记。
  1968年1月14日,中共玛曲县委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后中止。1971年6月29日中共玛曲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后恢复。此后,中共玛曲县委组织机构再未变动。
  二、直属工作部门
  (一)办公室
  1953年3月始设,时称中共欧拉工委秘书室。是年6月18日,改称中共玛曲工委秘书室。1955年6月160,改称中共玛曲县工委秘书室。1956年6月1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委秘书室。1959年1月1日,玛曲、碌曲两县合并后中止。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原碌玛、玛曲两县建置后,亦随之恢复。1966年12月18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委办公室。1968年8月22日玛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中止。1974年4月1日恢复。此后,县委办公室机构再未变动。编制22人。
  办公室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为县委、县委各部门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其基本任务是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具体工作是文秘处理、公文传递、上报下达、查办落实、调查研究、资料收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务安排、后勤服务等。
  (二)组织部
  1953年6月18日始设,时称中共玛曲工委组织部。1955年6月16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工委组织部。1956年6月1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委组织部。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并后中止。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原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亦随之恢复。1968年8月22日玛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中止。1974年4月1日恢复。此后,县委组织部机构再未变动。编制6人。
  组织部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了解、指导各级党组织的建设;规划、检查和督促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监督、检查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配备各级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培养、考察、选拔各级领导干部,办理有关手续;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及时向县委反映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情况等。
  (三)宣传部
  1953年6月18日始设,时称中共玛曲工委宣传部。1955年6月16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工委宣传部。1956年6月1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并后中止。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原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亦随之恢复1968年8月22日玛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中止。1974年4月1日恢复。此后,县委宣传部机构再未变动。编制5人。
  宣传部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主管宣传和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任务和职责是: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思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如实向县委反映;提出贯彻党的路线、决策的宣传方针及其实施意见;研究和掌握理论、文艺、新闻、出版、对外宣传方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政治上进行必要的引导,加强联系,增进团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经验、新路子;会同县委有关部门,规划和组织党员教育等工作。
  (四)统战部
  1953年6月18日始设,时称中共玛曲工委统战部。1955年6月16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工委统战部。1956年6月1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并后中止。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原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亦随之恢复。1968年8月22日玛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中止。1974年4月1日恢复。此后,县委统战部机构再未变动。编制4人。
  统战部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主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理论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和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政策;检査统一战线政策的执行情况;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调査、研究、提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发现、培养、安排党外代表人物和民主人士等。
  (五)政法委员会
  1982年11月5日成立。此后机构再未变动。编制3人。
  政法委员会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主管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和理论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和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政法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向党的委员会提出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应采取的对策、措施、意见和建议;检査和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协调和统一政法各部门之间的思想、行动和关系等。
  (六)县直机关委员会
  1974年4月1日成立。此后机构再未变动。编制2人。
  县直机关委员会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主管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是:按照县委的要求,规划、指导、监督和检査县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县直机关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的任免;考察、培养和审批县直机关各基层组织吸收的新党员等。
  (七)信访办公室
  1973年3月16日成立。此后机构再未变动。编制2人。
  信访办公室是中共玛曲县委、玛曲县人民政府设置的处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专门办事机构。其基本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信访工作方针和政策,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务;按照政策规定,秉公处理和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的各种问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整人们的关系等。
  (八)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1984年6月2日成立。此后机构再未变动。编制3~5人。
  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负责本地区党史资料的征集、编纂和研究的专门工作机构,科研性质,事业编制。其基本职责是:编写和研究本地区党的历史,征集、整理和编纂地方重要党史资料和书刊,搜集国内外有关本地区党史研究的情报资料,宣传党史和本地区党的历史,发挥资政、教化、育人的作用等。
  (九)机要室
  1962年1月始设,时称中共玛曲县委机要组。1968年3月5日根据中共甘南州委有关文件精神撤销。1984年11月17日中共玛曲县委机要室恢复,此后机构再未变动。编制5人。
  机要室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负责全县明、密通信的专门工作机构。其基本职责是:机密、及时、准确地为全县各级党、政、军和部门之间的秘密(明传)通讯服务,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核心机密等。
  (十)老干部工作科
  1985年12月成立。此后机构再未变动。编制2人。老干部工作科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主管离休干部工作的专门机构。其基本任务是:系统地调査了解老干部的情况,编制老干部名册,研究、制定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做好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工作和医疗保健工作,加强对离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妥善处理一些老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办理老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教育和照顾老干部的遗属等。
  (十一)党校
  1962年1月1日成立。1968年8月22日玛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改称玛曲县“五•七”红专学校。1972年10月20日改称中共玛曲县委党校。此后机构再未变动。现有职工8人。
  党校是中共玛曲县委设置的培养党的各级干部的专门学校。其基本任务是: 比较有系统地培养具有党的理论的领导干部、宣传干部和后备干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为党的思想建设和政治工作培养骨干力量等。
  (十二)畜牧部
  中共玛曲县委畜牧部是县委设置的主管畜牧工作方针和政策的职能部门。1962年1月1日成立,时称中共玛曲县委农村工作部,同年6月11日撤销。1964年1月18日恢复。1968年8月22日玛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中止。1981年11月18日恢复,改称中共玛曲县委畜牧部。1988年1月25日撤销。
  (十三)农业学大寨办公室
  1974年1月3日成立。1979年3月5日撤销。中共玛曲县委农业学大寨办公室是县委为学习和推广大寨经验而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
  (十四)财政贸易工作部
  1962年1月1日成立,同年6月11日撤销。1963年5月31日恢复,改称中共玛曲县委、玛曲县人民委员会财贸办公室,机构设在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8月22日玛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中止。中共玛曲县委财政贸易工作部是县委设置的主管党的财政贸易工作方针和政策的职能部门。
  (十五)档案局
  1981年3月31日成立。1987年9月17日列入政府编制序列。详见《玛曲县志•政权志》第六章第四节。
  三、乡级党委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进入黄河弯曲部开展工作以来至1958年7月的5年多时间里,由于各方面的条件尚未成熟,一直未建立乡级党的组织。1958年8月1日,中共玛曲县委在卓格尼玛、乔科、才乃玛(今采日玛)、齐哈玛、阿万仓、欧拉、藏科成立7个乡基层委员会。1958年12月,在“一大二公”的左倾思想指导下,将7个乡党委合并为卓格尼玛(包括齐哈玛)、乔科(包括才乃玛)、阿万仓(包括群强地区)、欧拉(包括藏科)人民公社党委,同时以河曲牧场为基础,设立河曲人民公社党委。1960年3月26日中共洮江县委设立群强人民公社党委。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中共玛曲县委成立尼玛、曼日玛、采日玛、齐哈玛、阿万仓、群强、欧拉、藏科8个乡党委。是年8月,中共甘肃、青海省委《关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同青海省黄南、果洛两藏族自治州有关地区边界争执问题的协议》签署后,藏科乡划归青海省甘德县管辖,中共玛曲县藏科乡党委随之中止。1968年1月14日,中共玛曲县委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后,各乡党委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4月各乡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不分的“一元化”领导,各乡党委随之中止。同年12月190,各乡改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69年12月17日整党建党中,经甘南藏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同意,恢复中共阿万仓人民公社委员会;同月23日恢复中共尼玛、群强、欧拉3个人民公社委员会;1970年2月4日恢复中共采日玛、齐哈玛2个人民公社委员会。1971年10月27日,最后恢复中共曼日玛人民公社委员会。
  1983年11月250,在改人民公社为乡的过程中,将原中共尼玛、曼日玛、采日玛、齐哈玛、阿万仓、欧拉6个人民公社委员会改建为中共尼玛、曼日玛、采日玛、齐哈玛、阿万仓、欧拉6个乡委员会;原中共群强人民公社委员会改称中共木西合乡委员会;同时新成立中共欧拉秀玛乡委员会。此后,全县8个乡党委再未变动。
  四、基层组织
  1953年6月18日,欧拉行政工作组改为玛曲行政委员会后,以行政委员会工作人员中7名党员为基础,正式建立玛曲第一个基层党组织一一中国共产党玛曲行政委员会党组。当时党组书记由工委书记马负图兼任。1956年建立2个机关党支部,党员由1953年底的7人,增加到1956年的76人。1957年后,全县各级组织和队伍发展较快,到1958年8月建立7个乡党委时,党支部由1956年的2个增加到11个。1966年5月,全县共有各级组织54个,其中党委9个,党组1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43个;共有党员508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111人,牧民党员124人,妇女党员53人。“文化大革命”时期,尤其是1968年4月各乡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以后,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1969年12月在整党建党中基层组织逐渐恢复,到1976年10月,全县共有各级组织77个,其中党委9个,党组1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66个;共有党员688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455人,牧民党员373人,妇女党员174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组织队伍建设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各级组织进一步得到完善,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1990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各级组织114个,其中党委12个,党组5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94个;共有党员922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676人,牧民党员427人,妇女党员169人。
  五、党员教育
  中共玛曲县委在党员教育上,除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外,针对玛曲县的地旷人稀,居住分散实际,制定了党员冬训制度。每年冬季对牧民党员进行集中训练,时间一般为10至15天,效果比较明显。另外,以县、乡党校为基地,举办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领导干部等多种类型的学习班、培训班,采取培训、轮训和代训等多种形式培养、训练党员和干部。80年代后期,还开展了电化教育,变听觉为视听两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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