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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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0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分类号: F832.742
页数: 1
页码: 548-549
摘要: 1954-1958年,为保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民节约储蓄,连续5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公债面额1954年分1元、2元、5元、10元、50元5种;同年,中共欧拉工作委员会设立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小组,玛曲各族人民共购买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2353万元(旧人民币),完成推销任务的62%;1955年起又增加了100元的面额,年息一律为4厘。
关键词: 地方金融 债券

内容

1954-1958年,为保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民节约储蓄,连续5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公债面额1954年分1元、2元、5元、10元、50元5种;同年,中共欧拉工作委员会设立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小组,玛曲各族人民共购买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2353万元(旧人民币),完成推销任务的62%;1955年起又增加了100元的面额,年息一律为4厘。同年各单位干部及部队购买3135元,超过任务的50%;1956年购买4326元,完成任务的73%;1957年购买4764元,完成任务的67%。1958年因发生叛乱未发行。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还本付息办法是:1954年发行的分8年偿还;其余4年发行的分10年偿还,均从发行后的次年起每年按比例抽签还本付息1次,抽签兑付期限是每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最后一次还本付息期,不得超过最后一年兑付期限终了后的9个月。
  1954-1957年,全县认购的经济建设公债的还本付息工作,到1968年基本结束。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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