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货币流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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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09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货币流通
分类号: F832.742
页数: 3
页码: 545-547
摘要: 清朝时期,玛曲境内流通的货币主要以银两、银钱为主,但也有少量的银元流通。流通的银两主要有元宝、锞子、碎银子等。元宝、锞子一般重50两和10两,碎银子无一定形状,重量不一,名称各一。流通的银钱有自顺治到宣统的200多年间铸造的10种钱,即: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宣统通宝均在玛曲流通过。
关键词: 地方金融 货币流通

内容

清朝时期,玛曲境内流通的货币主要以银两、银钱为主,但也有少量的银元流通。流通的银两主要有元宝、锞子、碎银子等。元宝、锞子一般重50两和10两,碎银子无一定形状,重量不一,名称各一。流通的银钱有自顺治到宣统的200多年间铸造的10种钱,即: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宣统通宝均在玛曲流通过。
  民国时期,玛曲使用的货币仍以银两、银元为主,一般从夏河、旧城(今临潭)及内地流入境内。银元一般分两种,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俗称“袁大头”,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俗称“孙小头”,同时流通的还有民国版帆船图案和墨西哥图案的鹰洋。“大头”、“小头”在境内流通量大,其余的流通量小。1958年2月1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指示,在境内禁止流通。
  铜铸的货币在境内流通过铜钱和铜元,铜钱使用较早,至民国三年(1914年)左右淘汰,铜元始于晚清至民国前期流行,有一文至二百文8种。玛曲境内使用较多的是十文、一百文、二百文铜元。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左右淘汰。
  第二节人民币
  玛曲境内1953年开始流通人民币(旧币)。1955年3月1日,全国发行新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甘南藏族自治区督导处玛曲工作组奉命发行印有汉、藏、蒙、维吾尔等4种文字的人民币。面额为1元、2元、3元、5元、10元(主币)及5角、2角、1角,5分、2分、1分(辅币)共11种。自人民币发行之日起,凡机关团体、企业、个人的一切货币收支交换的计价、契约、合同、单据、凭证、帐证、帐簿的记载,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有在人民币发行之前的一切债权和债务(包括国家公债在内),一律按规定比例1比1万折合人民币计算和清算。票面1万元、5万元、10万元、100万元的旧币(解放前制的),6月30日停止收兑。工作组共收兑旧币3651.32万元按比价折合人民币3651.32元。以上各种票面的旧币,全县到6月底基本全部收回。
  1957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奉命发行5分、2分、1分3种硬辅币,与同面额的纸币,价值相等,并同时使用。
  1964年4月,接甘肃省人民银行转发的《关于限期收回三种人民币票券的通知》,停止流通使用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3元、5元、10元券人民币(3元券为深绿色井冈山图景,5元券为酱紫色井冈山图景,10元券为黑色工农图景)。4月15日至5月14日为兑换期。县人民银行按期完成三种人民币票券兑换工作,共收兑18万元,上交甘南州中心支行。同时,为减少牧民群众的损失,兑换期限过后,数额小的由县人民银行内部掌握兑付;数额大的必须经甘南州中心支行批准,方可兑付。
  1980年4月15日起,县人民银行奉命发行面额1元的金属主币和面额1角、2角、5角的金属辅币(每样一枚、又称一套),与同面额纸币价值相等并同时流通。此几种金属币在玛曲县流通极少,多被群众收藏为纪念币。
  1987年以后,县银行机构又陆续发行1角到10元7种新版面、新图景的人民币(纸币),与原发行的人民币混合流通。同时发行50元、100元两种大面值人民币,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第三节纪念币
  纪念币是为纪念重大事件、著名历史人物及中华民族传统历史文化而发行的货币。
  1981年,中国人民银行为满足愈来愈多的钱币爱好者的需要,陆续发行了体现中华民族传统风俗的生肖(属相)纪念币。
  1984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发行第一套流通纪念币,即: “建国35周年纪念币”。以后,在一些重大活动到来之际,均发行流通纪念币。生肖纪念币不能流通,流通纪念币既可流通,亦可收藏。就币材而言,有金质、银质、镍质、铜合金4种。玛曲县发行的主要是镍质、铜合金纪念币。自1981年到1990年,共发行生肖纪念币10种(币材为铜合金),即:辛酉(鸡)、壬戌(狗)、癸亥(猪)、甲子(鼠)、乙丑(牛)、丙寅(虎)、丁卯(兔)、戊辰(龙)、己巳(蛇)、庚午(马);发行流通纪念币4套7种。1990年玛曲县银行现金收支统计表
  表132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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