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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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0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10.742
页数: 2
页码: 493-494
摘要: 1955年6月30日县人民委员会正式设立财政科,由于当时全县正处在宣传政策、筹备组建基层政权阶段,县财政机构虽然存在,但业务归口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处直属会计单位。
关键词: 地方财政 财政机构

内容

1955年6月30日县人民委员会正式设立财政科,由于当时全县正处在宣传政策、筹备组建基层政权阶段,县财政机构虽然存在,但业务归口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处直属会计单位。1958年始有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合并为洮江县,玛曲财政归口洮江县财政局。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县人民委员会恢复财政科。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会财政机构基本上处于正常状态,1968年1月14日,县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后,各职能部门受到严重冲击,财政陷入瘫痪状态。1968年8月22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8月29日撤销县财政科,9月4日县生产指挥部成立,财政业务归其辖下财贸组主管。1971年10月22日,财政科和税务局恢复合并为财税局,财政业务工作复归为财税局办理。1981年财税局设立预算股、农业财务股、企业财务股、税征股和人秘股。1984年1月13日财税局分设为财政局和税务局,将税征股业务和人员划归税务局。1987年财政局设立预算外资金管理股,1988年更名为综合计划股。同年增设行政财务股和监察股。1988年县财政局根据上级指示,开始开展“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具体业务由综合计划股经办。同年开办“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业务。截至1990年12月,县财政局共设有预算、行政、农财 (税)、企财、人秘、综合、监察7个股室。
  二、基层财政所
  1987年3月,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根据上级部署,在经济发展较快、财政收支数额较大的阿万仓和尼玛两乡分别设立了财政所。
  三、财政人员
  建县以来,由于财政机构的合设、分设及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撤销合并,人员增减变化较大,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财政队伍才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90年达到21人,比1963年增加了5倍,在21人中,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2人,大专2人,中专3人,高中4人,初中以下7人;中国共产党党员6人,团员9人;男18人,女3人;汉族7人,藏族11人,满族1人,回族1人,土族1人;助理会计师3人,会计员4人。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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