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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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06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粮食
分类号: F307.11
页数: 12
页码: 478-489
摘要: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后,粮食工作由工作组特设的贸易组管理,1956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在县城设立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粮食供应站一一玛曲县粮食供应站,具体办理全县广大牧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口粮供给及牧民群众牧犬、种畜的饲粮供给工作。
关键词: 粮食管理 粮食市场

内容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后,粮食工作由工作组特设的贸易组管理,1956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在县城设立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粮食供应站一一玛曲县粮食供应站,具体办理全县广大牧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口粮供给及牧民群众牧犬、种畜的饲粮供给工作。当时供应站有职工3人,归属县人民委员会民政科主管,但所有业务,均由粮食供应站办理,形成特殊的科站合一的机构。
  1959年1月,碌曲、玛曲合并后,粮食工作归属洮江县人民委员会粮食科,具体工作仍由玛曲粮食供应站办理。1962年1月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置时,玛曲县人民委员会正式设立县粮食科,统筹管理全县的粮食工作。1963年初改称县粮食局。1965年5月粮食局又改称粮食科。1968年8月22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8月29日撤销县粮食科,9月4日县革命委员会设立生产指挥部,粮食业务归口管理。
  1971年10月恢复商业局,粮食业务一并归属商业局管理;1979年12月14日,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单独成立玛曲县粮食局,编制为3人,具体负责全县的粮油调拨与供给工作,截至1990年底,粮食局下设人秘、财会、调运、业务4个股室,具体负责人事管理与文档、财务管理、粮油的调运、仓储、市政等工作,干部编制为4人,领导职数为2人。
  二、基层粮站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前,牧民群众的口粮均由牧民个人从拉卜楞、临潭旧城或者四川阿坝长途远购。工作组进入玛曲后牧民的口粮开始由欧拉贸易组织设点供应,但是由于玛曲路途遥远,转运困难,贸易组调运的粮食无法满足牧民群众吃粮的需要。1956年1月,玛曲县粮食供应站成立,全县的粮食供给工作走上了保障供给的轨道,但是牧民群众仍需成群结帮地长途跋涉一、二百公里,到县人民委员会所在地卓格尼玛购粮。
  1965年12月3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第四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设立阿万仓、曼日玛两个乡级粮食供应站,并于1966年建成营业,其业务由县粮食供应站负责管理,行政上归县粮食科领导。阿万仓粮站具体负责阿万仓和群强(今木西合乡)两个乡的粮食供应工作;曼日玛粮站具体负责曼日玛、采日玛、齐哈玛3个乡的粮食供应工作,从而,大大地便利了阿万仓、群强、采日玛、齐哈玛、曼日玛5个乡牧民群众及职工的吃粮难问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基层粮食工作站的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截至1990年,全县共设有8个粮食供应站,1个粮食供应点。从此,彻底解决了全县粮食供应难的问题。
  1990年玛曲县粮食供应站(点)一览表
  表100
  第二节粮食购销
  玛曲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气候寒冷,全年只有19天无霜期(全年没有绝对无霜期),粮食作物不能生长,广大牧民群众以游牧为主,主要食物糌粑的原料青稞及其它粮食自古以来均从外地长途运购,形成了 “玛曲——阿木去乎 ——桑科滩——拉卜楞”、“玛曲——郎木寺——黑错——临夏”、“玛曲一_郎木寺——尕海——华盖山一一临潭旧城或新城”、“玛曲——阿坝马尔康”4条基本习惯长途购粮路线,每年9〜10月牛羊肥壮之际,以部落为基础,或十户或二十户为群体,赶上运畜和交易的牛、羊、马匹,驮上酥油、羊毛、皮张等畜产品,到七八百里,甚至千里之外的产粮区以畜产品易粮,一般每头牦牛只能驮运100公斤左右的粮食,且每天行十几公里路程,因此,一趟外地易粮,往返数月,旷日持久,既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所购粮食的成本也特别的昂贵,倘若运气不好,就被强盗在某一隘口险地抢劫一空;而那些贫困的无畜户,或人丁稀少户,由于无畜无人到外地购买粮食,便托人代购或高价购买,存在着严重的中间剥削。因此,粮食问题,长期地困扰着玛曲地区,成为制约牧民群众生活问题的首要条件,一直延续到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
  —、调购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和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后,粮油的调运、销售、储存工作由下设的贸易组负责,全县牧民群众的口粮一方面由贸易组从夏河拉卜楞等地和其它日用品一起购进,然后再销给牧民群众。由于运输艰难和粮油工作的刚刚开始,此种购进销岀的粮食,只占销售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贸易组出据介绍信,由牧民群众自己到夏河粮站购粮;此是当时粮食来源的主要部分,但由于玛曲至拉卜楞,路途遥远,粮食转运困难,虽然当时粮食采取统一的购销价格,但相对来说,一次购运来的数量有限,造成粮价高于其它地区和夏河粮站代销的局面。
  1955年11月,随着玛曲有史以来的第一条公路——郎(木寺)玛(曲)公路的开通;1956年1月,县粮食供应站随之设立,从而结束了牧民群众赶着牛羊长途到外地购运粮食的历史。粮站刚设立之初的一段时间内,玛曲县的所需粮食,仍从夏河县粮站调购。不久,玛曲的粮食调购工作走上正轨,即粮食的调运从产地一次到站,减少了中途中转环节,极大地降低了粮食的成本。到1957年全县共调入粮食47.9万公斤,全部满足了牧民群众的购粮需要。之后,玛曲的粮食调购,随着阿万仓、曼日玛乡粮站的建立,以及后来各乡粮站的相继建成,粮食调购工作也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截至1990年底,全县计划调入粮食达600万公斤,是1957年调入粮食的12.5倍。二、供应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黄河首湾部开展工作后,玛曲的粮食供应开始由欧拉行政工作组下设的贸易组负责,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粮食的销售主要仍以牧民群众自购自销的方式进行。1956年1月,县粮食供应站设立后,此种局面有所改变,当时,粮食采取不定量供应的办法,但到年底仅销售15.3万公斤,按全县当时人口15174人计算,人均年销量仅10.1公斤。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政策,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全县所需粮食一律由县粮食供应站按计划定量供应,具体采取按工种、凭证定人定量供销的办法,进行供销流通。随着县基层粮站相继成立后,对牧民群众的粮食销售更为方便,门类更为齐全,同时根据牧民生活习俗,增加了青棵和面粉的供应比例,到1990年底,全县广大牧民均可到各自所在的乡粮食供应站选购自己需要的粮油,完全满足了牧民群众吃粮的需要。
  第三节粮食储存
  玛曲县建政以前,交通闭塞,没有一条公路,运输工具主要以“高原之舟 —牦牛”为主,每年9~12月份从外地购运而来的粮食用品,只够一年用度。再加牧民群众逐水草而居,终年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因而没有条件大量屯积储存粮食。牧民生活用粮食的存放,一般将购买来的粮食装在牛皮缝制的皮袋中,平时堆放在帐篷的两壁,随牧场迁移而迁移,这样,对粮食的屯积造成了很大困难,使牧民群众长年生活在年无余粮的困境中,倘若遇到或发生大的灾祸,人与畜群只能听天由命了。当然,玛曲各部的土官、头人、寺院或寺院的活佛,一般贮有够吃一两年的粮食。他们的粮食贮存,也和牧民群众一样,没有粮仓,主要以皮袋贮存堆放。由于牧区群众购粮困难,存有余粮,一般也不会出售,特殊情况下,只有借粮还粮或者以高利贷形式放粮等情形存在。
  —、口粮
  1956年1月玛曲县粮食供应站设立之初,由于无仓储设施,所有调入的粮食,全都露天存放,给粮食保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鉴于此,1958年粮食供应站克服重重困难,建成玛曲县有史以来第一栋仓容量为100万公斤的土木结构简易粮仓,为粮食的储存、保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以后大规模地储存粮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当时县粮食供应站调入的粮食,仅够全县的口粮供应,因此每年贮粮不多。60年代和70年代略有好转,但库存数额有限。1980年以后,随着全国粮食形势趋于稳定回升和各乡粮食供应站的相继建立,全县的粮食库存量有了明显的增长,10年间,除正常口粮供应外,平均年结余库存粮食373.6万公斤。库存最大的1989年达到715.1万公斤,保证了全县20个月的粮食供应。截至1990年底,全县有粮仓12栋,总仓容量达到675万公斤,在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存放675万公斤粮食。
  二、食油
  全县的食油供应工作,由于仅限于非农业人口之间,所以调入、销售、存放量都很小。1955年此项工作刚开始时,由县民族贸易组经营,1957年9月起业务统一归县粮食供应站接管,它的调、销、存与粮食同步进行。1958年全县正式开始采取定人定量供应的办法,并根据人数定量,进行统一的计划调拨、销售。截至1990年底,全县年计划调入1.9万公斤,销售1.9万公斤。
  1980-1990年玛曲县粮食调销存一览表
  表101
  单位:吨第四节粮食加工
  玛曲牧区历史上的粮食加工,几乎全部用手工,一般以家庭为单位,除个别穷困户外,各家各户都具备一个手推磨,帐圈走到那里,就与粮食一起带到那里,随时可以加工牧民的主食糌粑。手推磨由上下两块圆形的磨石组成,上盘安装有一手抓推柄。磨盘一般直径约0.33米,若连续转推,一小时大约可以磨出糌粑5公斤左右。其特点是携带方便,操作简单,可以随时随地的加工出牧民喜食的糌粑。
  牧区的群众,主要以食糌粑和肉乳制品为主。加工前,牧民群众先将青稞筛选干净后,放入一口铁锅中炒熟,然后一把一把地放入小推磨,磨出细粉,盛装起来,吃时再和以酥油、曲拉,便是藏族群众自古赖以生存的酥油糌粑。
  70年代后,随着各乡小水电站的建设,此种加工局面才有所改变,牧民开始用电磨加工糌粑。80年代后,随着全国粮食形势的好转,全县的粮食加工逐步形成了以粮食部门为主,县城、个别乡政府所在地个体电力加工的格局,极大地方便了牧民群众。
  第五节粮食政策
  —、粮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对粮食采取了集中施用的政策。1953年,全国除西藏、台湾外,实行统销统购的政策;1955年全国开始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定”)政策,但由于玛曲建县迟和当地不产粮食,加之地处偏远,交通闭塞等原因,没有实行“三定”政策,而是采取了切合实际的不限量供应政策。1956年1月,县粮食供应站设立后,仍然遵循不限量供应的政策。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央“三定”政策,全县干部工人和居民按工种、年龄进行凭证定量供应。牧民口粮由各乡或县人委派工作组统一核定人口,进行供应。当时规定,机关、团体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定量供应14.5公斤,居民和10周岁以上儿童月供应13.5公斤。牧民不论年龄,人均月供应7.5公斤,后由7.5公斤增至9.5公斤。1963年3月1日,牧民口粮从9.5公斤调整为10公斤。1964年3月1日,国家对干部职工和牧民的定量又进行了调整,规定干部职工每月为15公斤,牧民为11公斤。1981年7月1日,随着全国粮食形势的好转,牧民口粮又增加为13公斤。
  玛曲是粮食纯调入区,所以粮食的供应政策比较稳定,粮食的定量标准都因产粮区的丰歉而上下浮动,但总的来说,基本上保证了社会生活的需要,38年来,从没发生过断粮现象。截至1990年底,玛曲地区的粮食供应已趋于合理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食油
  玛曲地区既不产粮,也不产食油,广大干部和牧民群众的食油,全部靠国家供应。1955年开始供应时,由县民族贸易组不限量供应。1957年9月县粮食供应站接管后,自由购买。1958年正式开始和粮食一同实行定量供应,规定干部职工每人月供应10两(旧两,折合0.625斤,0.31公斤),居民每人月供应食油6两(旧两)。1965年,国家重新对干部职工和非农业人口的食油定量进行了调整,规定月供应量为0.2公斤。1982年4月1日,食油供应标准增加0.05公斤,月定量为0.25公斤。
  第六节粮食价格
  玛曲建县初期,粮食价格由于交通因素,比较昂贵,从1955年开始至1963年9月19日,一直执行建县初期的粮食价格。
  其主要品种价格如下:
  标粉每公斤0.64元
  大米每公斤0.70元
  青稞每公斤0.42元
  小麦每公斤0.53元
  玉米每公斤0.51元
  玉米粉每公斤0.55元
  糯米每公斤0.86元
  蚕豆每公斤0.44元
  1963年9月20日,对以上粮食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粮食价格为:
  标粉每公斤0.60元
  大米每公斤0.64元
  青稞每公斤0.38元
  小麦每公斤0.48元销价格为:
  1966年国家统一执行的粮食价格表
  表102
  此后,城镇人口粮食销售价格(统销价)和牧民口粮销售价(比例价)虽然不同时期根据需要做过一些小的调整,牧民口粮销价(比例价)有所变动,但统销价变动不大。
  1980年7月31日前主要品种比例价格表
  玉米每公斤0.46元
  玉米粉每公斤0.52元
  糯米每公斤0.72元
  蚕豆每公斤0.40元
  1966年,开始执行统一的粮食价格,即统销价,其确定的主要粮食品种统1980年8月1日和1989年8月1日,随着国内农村改革的深入,粮食价格的回升,国家两次对牧民口粮价进行了调整,1990年底,主要品种的粮食比例价为:
  1990年主要品种比例价格表
  表104
  第七节基础设施
  1956年1月刚设立县粮食供应站时,只有几间办公室和宿舍,供应站的院墙是就地取材,用草皮垒砌而成。所有调运来的粮食,都在露天存放,使粮食储存与保管工作,面临严峻的困难。1958年县粮食供应站建成第一栋土木结构仓容量为100万公斤的粮仓止,才改变了粮食露天存放的局面。1962年1月县粮食科设立以后,进一步加强了粮食工作的领导,1965年12月阿万仓、曼日玛公社粮食供应站设立后,于翌年在阿万仓公社建成仓容量为50万公斤的土木结构粮库以及办公室、职工宿舍、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曼日玛公社供应站,暂借曼日玛参智合寺院为站址,进行正常的粮食供应工作。为了适应粮食工作发展的需要,县上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于1967年、1969年在县粮食供应站建成2栋仓容量各为50万公斤的土木结构简易式粮仓;1971年曼日玛粮食供应站迁址到公社所在地,一次性设计修建仓容量为50万公斤的粮库1栋,及办公宿舍等基本设施,1972年正式竣工并投入使用。1978年在阿万仓公社粮食供应站建成仓容量为50万公斤的粮仓,从而,极大地缓解了粮食储存的矛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粮食方面基础设施的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80年设立欧拉公社粮站,并建成砖木结构仓容量50万公斤的粮仓1栋及其它一应设施。1985年设立木西合、齐哈玛两个乡粮食供应站,分别修建办公设施和仓容量为50万公斤的砖木结构粮仓各1栋。1986年设立采日玛乡粮食供应站,并修建1栋仓容量为50万公斤的砖木结构粮仓和相应设施。1988年为了城镇居民和牧民的粮食供应分开,在县城东部建成尼玛乡粮食供应站,站内建有仓容量为100万公斤的砖木结构简易式粮仓1栋和相应设施。同时在该院内建成4栋县粮食局家属院,解决了全县粮食职工的住房困难。1990年在欧拉秀玛乡建成最后一个乡粮食工作机构——欧拉秀玛乡粮食供应点,并将原大鹿场库房维修后利用,仓容量为25万公斤,同时修建办公室、职工宿舍和围墙等相应设施,值此,基本设施建设完全适应全县粮食工作的发展需要,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截至同年底,全县已有粮仓12栋,总仓容量为675万公斤。做到了乡乡有粮站,站站有粮仓、办公室、门市部及职工宿舍。县粮食局购有运输汽车、办公用小车、客货两用车各1辆等。
  第八节种植
  一、粮油作物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气候寒冷,全年几乎没有绝对的无霜期,广大牧民以畜牧业为生,从来没有种植过粮食作物。1955年建县以后,全县仍以发展畜牧业为主。1958年12月实行人民公社化以后,在“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精神指示下,中共甘南州委、州人民委员会提出“三年内垦荒100万亩,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在三年内粮食达到自给”的错误方针,县上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方针,不顾自然规律,不结合牧区实际,生搬硬套上级精神和邻县四川若尔盖、阿坝县有关粮食种植方面的消息,也错误地制定了“以牧为主,农牧结合,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并从1959年开始有计划、有目的组建农场,开垦荒地。1959年开垦荒地22724亩,1960年开垦荒地16360亩,同时在县境内正式开始粮食的种植,是年全县共播种13997亩,其中青稞6390亩,油籽6149亩,洋芋及其它1458亩,共收获青稞72132公斤(其中小秋收青棵13944公斤,后收58188斤),油籽17465公斤,根据是年播种面积和收获的情况看,青稞亩产约只有11.29公斤,油籽亩产约2.85公斤,而播种一亩青稞需籽种20公斤,一亩油籽需籽种1.5公斤。
  1961年在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播种面积,各种播种达37890亩,其中青稞26050亩,洋芋455亩,糜子390亩,燕麦500亩,油籽8174亩,各种疏菜3041亩,苜蓿240亩;共收获青稞605022公斤,平均亩产23.23公斤,一年劳动的结果,除去籽种,每亩只收获3.23公斤粮食。1959年初建场,有职工993人,耕畜282头,拖拉机13混合台的著名的尼玛农场,是年播种青稞702亩,油籽4983亩,洋芋68亩,除去投入的籽种;平均每人一年只收获22.81公斤粮食,还不够一个半月的定量标准。
  1962年又进行了播种,由于气候和当时进行的“反复辟”运动,以及支边青年的流亡等原因,各乡农业点,以及尼玛农场、河曲种畜场、玛曲渔场、县直机关农场均颗粒无收。同年底,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调正、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中共甘肃省委的指示,对全州国营农牧场进行了调整,玛曲除尼玛农场外全都弃耕就牧,据统计,是年停办农场10个,弃耕土地达55000亩之多。但通过三年的粮油种植实验,内地的燕麦、苜蓿等优良饲草的种植,深受牧民群众的欢迎,从此根植于玛曲草原。
  二、蔬菜
  自1960年县境开始种植洋芋蔬菜以来,县城和各乡政府所在地居民,一直种植萝卜、葱、蒜、白菜、芹菜、韭菜、园梗、洋芋等蔬菜,成为全县居民“菜篮子”不可缺少的部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牧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县科委为了解决海拔3500米以上玛曲人民吃菜问题,于1983年开始,在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支持和甘南州科委的具体指导下,由业务人员马玉兰、罗培具体负责进行《高寒地区塑料棚型结构及蔬菜栽培技术试验》课题,率先在与西藏、青海、四川等高寒牧区自然条件相仿的玛曲,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小型拱棚,成功地获得栽培茄子、辣椒、黄瓜等细菜和相配套的塑料棚棚型结构试验研究技术,攻克了一系列技术难关,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料。他们在试验中,创造性地大胆试用育苗箱加盖塑料薄膜火炕育苗,提前直接定植,定植后加盖地膜短期不开洞的高垄定植等技术措施,突破性地解决了高寒地区栽培各类细菜的关键性的技术难关,并获得栽培高产。
  该项技术从1983年开始,进行栽培实验,同年8月26日取得甘南州科委技术鉴定证书(编号为1983农鉴01号),1984年开始推广,但由于牧区居住分散,推广效果一直不大。1988年8月,此项成果获甘南州科技进步三等奖。1983年玛曲县塑料棚栽培蔬菜情况一览表
  表105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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