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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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03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运输
分类号: F502
页数: 5
页码: 442-446
摘要: 牦牛在高原长冬无夏和牧草生长期短的特殊条件下,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其蹄质坚硬,身长力大,持久力强,宜于驮运货物长途跋涉。人们称它具有松柏一样的“刚劲”、杨柳一样的“韧劲”。
关键词: 交通运输管理 交通管制

内容

牦牛在高原长冬无夏和牧草生长期短的特殊条件下,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其蹄质坚硬,身长力大,持久力强,宜于驮运货物长途跋涉。人们称它具有松柏一样的“刚劲”、杨柳一样的“韧劲”。爬山载重,行走千里,素有“高原之舟”之称,是藏族牧民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畜种之一。牦牛驮运既廉价又简便。只要有鞍辔一付,皮绳两条,羊皮口袋两个即可驮运。每头牛每次驮运货物约100公斤。牦牛驮运货物都是结帮而行。经营者都是私人驮商队,一般有自己的驮牛队或雇用牧民的驮牛队,驮牛一般少则一、二十头,多则几十头,三五百头不等。驮运的货物主要是畜产品、粮食、食盐、布匹、百货等,如将牛羊皮、毛等畜产品和鹿茸、麝香、虫草等珍贵药品运往四川阿坝、临潭、夏河、临夏、岷县等地,往返一次少则20多天,多则一、两个月时间。此种运输方式,一直持续到1956年,但当时由于汽车运输极不发达,全县各类物资仍由大批的驮牛进行长途运输(如草原新城一一玛曲县城的建设,主要依靠民间运输力量而完成的),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70年代初期,才有所缓解。
  二、民间运输的发展变化
  1956年,甘南州交通部门为了支援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给玛曲县派配胶轮马车6辆。1958年随着乡级政权的建立,全县8个公社组成8个驮牛运输队。有驮牛3500多头,承负全县的主要运输,包括全县人民每年全部依靠外地供给的150余万公斤口粮,每年全县收购的50万公斤左右的羊毛,10万余皮张等。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畜产品收购量的加大,全县的运输量以成数倍的速度增长,人背、畜驮的运输方式已无法适应生产建设的需要。收购季节,大量的畜产品不能及时集中运输,造成许多浪费和损失,民间运输急需加强组织管理,运输工具急需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1963年9月,玛曲县组建了商业局、手工联社2个马车队,有各种畜力车16辆,驮畜64头(匹),成为专业运输队。到60年代末,8个公社平均有驮牛500头以上,受县人民委员会统一调动,参加全县的粮食、畜产品、建材、.日用品百货等物资运输。同时为积极开展生产救灾、支援人民解放军军用物资运输提供了大批运输力量。为了充分调动民间运输业的积极性,提高长途搬运能力,根据《甘肃省民间运输管理办法》,玛曲县成立了民间运输管理所,对全县20余辆畜力车、200余辆人力架子车、近500头驮牛、9台大中型拖拉机进行“三统管理”,即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计划调度,从而使大宗物资运输纳入行业管理轨道。
  1976年,全县畜力车发展到65辆,各种驮畜上万头,人力架子车242辆,大中型拖拉机发展到21台。但是牦牛运输仍然在经济建设及各个领域里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交通事业的深化改革,岀现了国营、集体、个体汽车运输业平等竞争的新格局,全县由原来的3辆汽车发展到1990年的310辆,拖拉机62台,除边远村组外,主要物资依靠汽车运输而完成,胶轮大车已基本消失,牦牛运输则已成为公路运输的辅助力量。自行车、摩托车、客运汽车解决了藏区人民世代长途跋涉之苦。
  第二节国营汽车运输
  一、玛曲县车队
  1975年11月10日 ,经玛曲县革委会批准成立玛曲县汽车队,隶属工交局领导和管理,王继康任队长,有职工10人,由县财政局拔款18万元,购置解放牌货运汽车4辆,在县城黄河中路,修建车队办公室14间,车库4间,油库3间。车队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车头向下,承担全县大宗物资的运输生产任务。到1977年车队有解放牌货车6辆,解放牌客车1辆,1979年完成货运量0.156万吨,货运周转量62.21万吨公里。
  1982年有营运汽车6辆,客运轿车1辆,实际完成货运量0.15万吨,货运周转量42.54万吨公里。1983年到1984年两年购置东风牌货车5辆(原有解放牌汽车3辆,客运轿车1辆变价作了处理),年平均完成货运量0.19万吨,货运周转量84.79万吨公里。车队自成立以来,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制度,为玛曲县经济建设作岀了一定的贡献。但终因经营管理不善,财务帐目混乱,经济效益不高,外欠运费7.7万元,造成车队严重亏损的局面,因此,1985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县车队,将原有车辆和财产由县财政局和交通局共同接管登记;车队职工由县劳动人事局另行安排工作。二、玛曲汽车站
  根据全省交通工作会议“调整地方交通管理体制"的精神,1961年10月15日玛曲汽车站成立。隶属甘南州运输公司领导,为三级站。由甘南汽车运输公司投资0.6万元,新建站房60平方米。1963年12月,又进行了扩建,实际投资1.25万元。建筑面积114平方米。配备站务人员2名,截至1990年有站务人员4人。
  玛曲县客运班车早在1958年就已开放,因路况差,班期不能保持正常。为解决旅客乘车困难和民族宗教信仰、定期拜佛集会的客运工作,甘南汽车运输公司指派货运卡车代替客运运输。至1961年以前,合作至玛曲251公里线路客运班期定为周班,即7日1班1963年4月,甘南汽车运输公司调整客运班次时将合作至玛曲班次定为3天一个往返,夜宿郎木寺,途经尕海、碌曲县,并确定以尕斯、小吉斯等车型担任客运,车上装备有棚杆,篷布等设施,客运标价调整为卡车0.24元/人•公里,轿车每人公里0.27元/人•公里,从1964年1月25日起,执行甘肃省客运票价之规定,轿车每人票价6.90元,卡车票价6.20元,年客运量0.43万人次,客运周转量0.55万人公里。同年底,开放了郎木寺至玛曲县定期客运班车,每星期二、五由郎木寺开出,经过麦西乡到玛曲县当天返回。此后随着全县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客运班期也相应增加。1988年尕(海)玛(曲)公路建成通车,缩短了通往玛曲公路里程52公里。到1990年,年客运量达1.2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25万人公里,分别比1964年增长3倍和5.8倍以上。
  第三节客货汽车运输
  一、机关企事业汽车运输
  玛曲县机关企事业汽车运输,始于1960年初县商业部门购进3辆汽车。之后,为了解决汽车运输面临运量大于运力,运输十分紧张的状况,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购买汽车,为达到自货自运的目的,相继购进各种类型的汽车32辆,其中河曲马场有货车4辆,西柯河羊场有货车3辆,玛曲渔场、县农副公司各有货车2辆,中共玛曲县委有货车2辆、北京吉普1辆,民贸公司有吉尔2辆,物资局、冷库、电站、草原站各1辆,县医院有跃进牌救护车2辆, 邮电局有邮车1辆,尼玛、阿万仓、欧拉、曼日玛、采日玛乡政府各有1辆解放牌汽车。
  1972年4月,县直机关车辆管理办公室成立。根据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及车辆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机关企事业车辆实行“四统”管理,即统一调度,统一货票,统一运价,统一货源,并在“四统”管理的要求下,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参加社会物资运输。
  随着运输市场的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汽车逐渐增加,并参加市场的竞争。到1990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共有货运汽车64辆,完成货运量0.16万吨,货物周转量71.77万吨公里。
  二、粮食、畜产品运输
  玛曲县属于纯牧区,所需口粮全部依靠国家调拨供给。每年需调进粮食0.45万吨,又必须每年从玛曲运出各种畜产品约万余吨,粮食、畜产品运输成为全县重点物资运输,同时也为公路运输提供了主要货源。
  玛曲县的粮食运进和畜产品运出,大部分均由甘南汽车运输公司承担。在60年代至70年代初期,公路运输坚持“保重保主”的运输原则,粮食、畜产品被列为重点运输物资。根据运量制定运输年计划,下达运输任务。从1972年到1976年,年完成粮食、畜产品运输分别达万吨以上,仅粮食和畜产品等物资就分别达到0.3万吨以上。1972年11月,甘南州汽车运输公司进行运输“拉练”,给阿万仓一次运粮249吨,西柯河羊场运送饲料252吨。
  公路运输市场放开后,集体、个体运输户增加很快,社会车辆大量增加,州内出现运力大于运量的现象。国营运输企业在“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下,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国营运输企业的骨干作用。集体、个体运输户则起着一种补充作用。如运输玛曲县人民所需的口粮、饲料、籽种等,尤其是在救灾粮食的运输中,国营运输企业占居重要位置。1989年初春,玛曲草原遇到罕见的低温冰雪天气,大雪覆盖牧草,积雪不化,牧畜无草可食,有的牧民几乎断炊。运送粮食饲料已迫在眉睫。甘南州人民政府下达从永靖县刘家峡调运40万公斤面粉,从兰州陈官营调运5万公斤玉米,从合作调运25万公斤饲料的任务,由甘南州运输公司承担。州运司调动一、二、四三个车队的60余辆货车,由公司领导亲自指挥,全力以赴抢运救灾物资。从3月5日到4月14日,短短10天时间内,向玛曲县运送面粉622.5吨,玉米58.2吨,饲料166.58吨,超额完成运输任务,帮助灾区人民渡过了难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受到了中共甘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灾区人民的好评。三、集体、个体运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牧区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出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鼓励多家经营,平等竞争的运输新局面。个体和集体汽车运输发展很快,成为一支重要的运输补充力量,使已停滞多年的民间运输又活跃起来。到1990年,全县个体、集体运输户达15户,共有客运汽车2辆,小客车1辆,货运汽车13辆(其中东风牌货运汽车11辆,解放牌货运汽车2辆);大中型拖拉机39台。年货运量0.30万吨,货运周转量74万吨公里,年客运量128万人次, 客运周转量72万人公里。从业人员达250余人。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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