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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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02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企业生产
分类号: F427.42
页数: 3
页码: 421-423
摘要: 玛曲县的社队企业初创于1972年,起步是从1976年11月12日县革委会设立“社队企业管理局”开始的。据统计,到同年底全县有社队企业22家,从业人员173人,产值达到39.59万元。
关键词: 地方工业 乡镇企业 企业生产

内容

玛曲县的社队企业初创于1972年,起步是从1976年11月12日县革委会设立“社队企业管理局”开始的。据统计,到同年底全县有社队企业22家,从业人员173人,产值达到39.59万元。
  1978年结合传达全国社队企业预备会议和全省社队企业工作会议精神,在初步解决全县各级干部创办社队企业认识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围绕牧业生产办企业,办好企业促牧业生产,社队企业主要为牧业生产服务,为牧业基本建设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的大方向。全县7个公社社队都办起了社队企业,有的公社、大队办起了3至4个社队企业,全县社队企业发展形势非常喜人。同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批复县社队企业管理局,同意成立县社队企业管理局供销经理部,从事干酪素的化验与销售工作。
  1979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7月140,中共玛曲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县社队企业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的规定,分析研究了全县社队企业发展的状况,并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讨论,澄清了是非界限,认识了社队企业该不该办?怎么办?是大办,还是小办的问题。此次会议共解决了四个问题:“一是社队企业必须大办;二是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三是对现有的企业进行检査整顿;四是确定两种分配办法,全县多数是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同时也可采用根据技术高低评等级由厂发工资,实行自负盈亏的办法。”企业整顿本着根据当地条件量力而行,“有条件,收益大的坚决办,无条件的不办,技术力量不行的缓办” 的原则,对原有企业进行了整顿,使社、队根据自己的条件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地办好企业。是年,全县社队企业总数调整为25家,年底实现产值40.5万元,从业人员98人。1980年后全县社队企业的发展相对比较缓慢,但从总体上来看仍维持在原有水平上。
  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文件中就社队企业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放宽了政策,乡镇企业范围扩大为乡、村、组办、联户和户办“五个轮子”,使乡镇企业进入又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同年县人民政府根据甘肃省政府(1984)97号文件精神,将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改为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年末,全县乡镇企业实现产值51.56万元,走出了前二、三年左右徘徊,发展缓慢的不利局面。1985年6月8日,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为了促进玛曲各项经济的发展,召开全县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会议认为“发展乡镇企业是实现工牧业产值翻番的重要突破口,是改变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是牧民致富的主要途径,是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的战略措施,乡镇企业不是'副业',而是牧区的一大主业,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举足轻重,它不仅关系牧区经济的繁荣,而且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全面发展。”会议从思想上、认识上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扫除了障碍。
  1986年全县乡镇企业产值首次突破百万元大关,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1987年3月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的规定”。全县上下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鼓实劲,把乡镇企业再一次推向一个新阶段。按照“五个轮子”,一手抓骨干企业,一手抓户办、联户办企业,开创了玛曲县乡镇企业多形式、多成份、多层次发展的新格局,年底实现产值140万元,比1985年翻了一番。干酪素生产形势喜人,得到甘肃省轻工业厅的表彰、奖励。为此,1989年10月24日,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尼玛乡牧工商联合公司召开全县乡镇企业现场办公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玛曲县乡镇企业要有所创新,有新突破,必须坚持三个立足点:即立足改革开放,立足玛曲本地,立足本地资源”。乡镇企业局依据会议精神,在多方论证,争取项目资金的前提下,会同有关部门相继筹建起了一批畜副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企业。
  1990年5月,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并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颁布施行后,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据《条例》精神,对全县乡镇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一律废止,从而极大的改变了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使乡镇企业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截至1990年底,全县有各类乡镇企业13家,个体户101户,部分农民联户企业7家,有固定资产(原值)345.9万元,职工337人,产值330万元,主要从事干酪素、肉骨粉、毛毡、毛毯、罐头、农机修理、运输、建筑建材、皮革加工、商业、饮食服务、畜产品加工等行业。玛曲县尼玛皮革厂生产的皮夹克,玛曲地毯厂生产的牛毛地毯质地考究,远销省内外。1980-1990年玛曲县乡镇企业从业人数、企业个数、产值一览表
  表88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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