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手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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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01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手工业
分类号: F427.42
页数: 3
页码: 403-405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玛曲地区没有任何民族工业企业可言,日常生活中以手工业为主,进行各种生产生活用品的手工加工,尤其以金、银、铜器以及狐皮、虎皮等名贵皮革制品的加工,享誉甘、青、川交界地区和拉卜楞藏区。
关键词: 地方工业 手工业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玛曲地区没有任何民族工业企业可言,日常生活中以手工业为主,进行各种生产生活用品的手工加工,尤其以金、银、铜器以及狐皮、虎皮等名贵皮革制品的加工,享誉甘、青、川交界地区和拉卜楞藏区。当然,玛曲地区的手工业和其它牧区一样,一般分为二类。一类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一般日常生产生活用品的手工加工。包括织、补帐篷、拧皮绳、搓手绳、捻毛线、织毛口袋、缝制皮口袋、擀毛毡、织氆氇、挼皮子、裁缝衣袍、打酥油、磨糌粑等等。这类手工业,一般没有明显的分工。第二类手工业,一般具有商品经济性质和成份,从事者有专门的行业和劳动分工,制作加工的产品供交换、出售或者专门挣取手工制作费等。它包括金、银、铜、铁、石、木、泥制品的制作,以及狐皮、虎皮、牛、羊皮的加工,皮袍、皮鞋、皮帽的缝制等。除此之外,还有专门从事服务于宗教寺院的手工业,它主要从事雕刻、绘画、泥塑、建筑为主。雕刻方面,以石板雕刻经文、佛像为主。此类以经文、佛像为主的石板雕刻垒成的石堆,随处可见,最为著名的要数木拉村石刻和欧拉曲合尔河畔的石雕。泥塑,也是藏区民族手工艺表现的重要形式之一,它主要以泥为材料,进行各种泥塑艺术品,即各种佛像的手工艺术加工,成为民族地区艺术中的一绝。
  县境的手工业,主要服务于畜牧业生产和高度适应于畜牧业生产的牧民群众生活,虽然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可以上溯到羌族时期,但它受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到建政前,手工业的内容仍很单一,生产条件很是简陋。
  第二节手工业生产
  1955年6月玛曲建政后,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就十分重视县境的手工业生产,并于1962年6月11日组建了第一个集体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后更名为玛曲县手工业联社、民族用品综合厂),从业人员18名,从事一些简单的铁、木器制品和生产生活日常用品的维修。当时,由于该厂刚刚建立,生产条件差,固定资产只有1万元,因此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比较落后,全民手工业劳动,生产的产品也无一定的定型,只能加工一些简单地生活用具,且产量不高,年产值不到0.5万元。是年,该厂生产木制家具等日用品93件,镔铁制品253件。“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由于受到造反派的冲击和左倾思想的干扰,全县的经济秩序混乱,该厂亦然,到七十年代初才有所改变。1971年手工业联社扩大生产,同时以改进生产工艺,改善生产环境为目标,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试制成特色产品一一即高度适应牧区生产生活的各种木制家具、镔铁制品、服装加工等,到1990年底,总产值达到13.7万元,产品数量达到7593件,其中木制产品440件,镔铁制品3672件,缝纫加工247件,铁制小农具234件。固定资产从刚建立时的万元,达到原值33万元,其中生产用固定资产2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7万元,职工一度增加到24人,该厂生产的藏式火炉,由于美观大方、经久耐用,适合游牧生活而深受本地牧民群众的欢迎,并销往青海、四川等邻近的蒙藏牧区。因此,该厂于1984年、1985年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和全省少数民族用品生产先进企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牧村经济改革的深入,传统的民族手工业包括日用品手工业和装饰品加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县城及各乡不同的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牧民群众欢迎的各种款式的藏袍、藏式衬衫、藏靴、毡帽、以及骑具、各类装饰品等生产生活用品,极大地满足了全县牧民群众的物质生活的需要。1985年尼玛乡党委、乡政府根据牛羊皮资源丰富的实际,在尼玛社办厂的基础上建成玛曲县尼玛乡皮革厂,并当年投入生产,主要产品有兰板皮、牛皮面革、各式皮夹克、各式马夹等皮革加工。同时,为了不浪费原材料,将剩余的边、角、余料制成各种花色的童鞋、女式手提包、刀鞘等小产品,既节约了材料,又给市场增添了不少花色品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其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截至1990年底,该厂形成固定资产原值10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1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24.9万元,完成产品产量兰板皮11000张,皮衣皮件3000件,并在生产过程中,建立健全了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使皮革制品的质量在光泽度、柔韧度和各项理化指标方面不断地得到提高。因此,同年在甘肃省皮革产品检验评比中,生产的女式皮革服装荣获“省优秀奖”。男女皮革服装荣获“省同类产品二等奖”,服装革获“省合格奖”等三个大奖。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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