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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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00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水利
分类号: F407.9
页数: 10
页码: 381-390
摘要: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黄河第一弯曲部,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除黄河干流在境内流程433公里,年入境流量137亿立方米外,较大的河流有麦曲、西曲、加曲、当庆曲、郎曲、贡曲、赛尔曲、俄尔瓦斯河等28条,年产地表水27亿立方米,地下水总量9.2亿立方米,由于地表水资源丰富,地下水资源基本上没有开发利用。
关键词: 水利建设 水利工程

内容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黄河第一弯曲部,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除黄河干流在境内流程433公里,年入境流量137亿立方米外,较大的河流有麦曲、西曲、加曲、当庆曲、郎曲、贡曲、赛尔曲、俄尔瓦斯河等28条,年产地表水27亿立方米,地下水总量9.2亿立方米,由于地表水资源丰富,地下水资源基本上没有开发利用。自古以来,玛曲地区广大藏族牧民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因此在水利利用方面水平低下。虽然据历史记载,吐蕃时期党项羌在齐哈玛乡吉柯河沟口建有一座磨坊遗址,但早已废弃不用,一直到本世纪60年代末,玛曲水利仍处于原始自然状态。
  70年代开始后,各公社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开始在所在的干旱草场人工打井、修渠引水。但由于尼玛等公社地下水水位极低,一般在60米以下,以及水源与草场漏水等原因,牧民群众打井、引水均告失败。同时,县打井队在阿万仓、齐哈玛公社所打机井,由于电力不足难以抽水灌溉等问题,全部废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玛曲的水利工作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新局面,从1979年开始到1990年止的短短12年中,县上根据轻重缓急,在尼玛、欧拉、阿万仓、曼日玛等乡,建立人畜饮水工程16处,铺设管道71.32公里,解决了9695人、168230头(只、匹)牲畜的饮水难问题,改善干旱草场177150亩,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畜牧业生产的发展。
  1979-1990年人畜饮水工程统计表
  表72第二节卓格尼玛人畜饮水工程
  玛曲县境内河流众多,地表水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河流水源分布不均,使相当一部分草场缺水难以利用。尤其是黄河以北的山地草场,干旱严重,给人畜饮水造成很大困难,在一定意义上加剧了草畜矛盾。在五六十年代,各乡由于畜牧业牲畜存栏数不大,很多无水源的草场,一定程度上还可荒弃不用,但随着全县畜牧业的不断发展,客观条件已不允许荒弃大量的无水源草场,因此,人畜饮水工程不得不被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1979年,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为了解决尼玛公社及县城周围5000人和30000多头牲畜饮水难问题,改善70000亩干旱草场的供水条件,正式决定卓格尼玛人畜饮水工程立项上马。
  卓格尼玛位于县城东北部,西倾山之阳,拉卜楞寺院管辖时称“河阳部落”,属山地型草场,土层薄,下为沙砾,渗水量大,在每年4、5月份干旱严重,人畜饮水极为困难,对草场载畜量和弱幼畜过冬成活,造成了极大的限制和威胁。尤其是冬春缺水季节,大量畜群都必须赶到八、九公里以外的黄河边破冰取水。同时,由于玛曲县城坐落在卓格尼玛滩上,县城居民吃水非常困难,一般要到2公里外的一条小河靠肩挑车拉取水,而且卫生条件极差,常常诱发各种疾病,为此,县上经过论证,报经省、州有关部门立项批准,决定兴建卓格尼玛人畜饮水及喷灌试验工程。
  一、勘测设计
  1979年底根据甘南州水电局水电设计任务书和踏勘资料提岀的远景规划,当时设计引流量为2.1立方米/秒,预计工程建成后可灌溉草原7万亩,同时套建水电站1座,估计投资约1300万元。
  1981年5月27日甘肃省水利厅在工程的批复中明确批示:“解决尼玛公社及县城周围现有5000人和3000头牲畜的饮水问题,改善30000亩干旱草场的供水条件,并可利用引水管道控制3500亩自压喷灌,第一期工程搞450亩,水电站工程不予兴建”,因此投资压缩为98.1万元(后因施工中遇到软基础处理等问题,又追加投资6.1万元,累计投资104.2万元)。
  1981年3月180,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施工的领导为准备开工而去査看水源时发现渠道处无水,并实测德龙沟水源流量只有0.03立方米/秒。4月10日县水电局根据这一情况,向甘南州计委、州水电局进行汇报,同时上报尾水引水方案。4月13日州水电局派人前来玛曲审定尾水方案,认为压力不够予以否定。针对这种情况,甘南州水电局多次召集会议,对初设报告进行讨论,认为:初探报告中,所述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论证,系引自1979年设计任务书,而在初设计过程中,仅在渠道处开挖探槽,没有地质人员深入做水文地质详细勘测工作,基础资料不可靠等因素,致使初步方案搁浅。同时会议决定,进一步査清水源,努力完善设计报告,在最后进行方案比较的基础上,尽快确定方案,开工上马。
  经过州水电局工程设计修改工作人员对水文地质的再三勘测,根据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先后提出四个方案:第一方案,即为初步设计方案,引流量0.02立方米/秒;第二方案,在德龙沟水线下游处挖截地下水,流量0.02立方米/秒;第三方案,在县电站前池引水,流量为0.15立方米/秒;第四方案,喷灌从县电站引水渠中取水0.1立方米/秒,人畜饮水利用奶站泉水,流量0.03立方米/秒。
  最后经分析比较,正式选择第四方案上报甘南州水电局审批。是年8月4日,州水电局以州水电字(1981)第103号文件批准设计修建报告,至此,工程设计告一段落。
  第四方案,即奶站泉方案:
  奶站泉,由三股泉水组成,流量0.032立方米/秒,此泉以前是卓格尼玛外香寺僧人饮用的水源,经调查,多年来泉水无大的变化,流量较为稳定。因此, 据初步计算:县城供水每人每天以120公斤;畜群饮水,羊以每天5公斤,牛以每天15〜20公斤,县城饮水按每天5000人,各类牲畜每天按3000头(只、匹)的效益计算,每天需供水900立方米,所需0.014立方米/秒足可满足,但考虑县城未来发展的需要,引用流量仍以0.032立方米/秒设计。
  二、工程组织
  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修建工作,中共玛曲县委专门成立由中共玛曲县委、县财政局、县计委、县农业银行、县水电局等单位领导组成的“卓格尼玛人畜饮水工程指挥部”,县委副书记陈有信任总指挥,李发辉、钱福敏、刘云鹏3人任副总指挥,具体负责工程的修建工作。同时,工程指挥部下设施工组,刘云鹏兼任组长,田福生、阎振基、马华发等为组员,具体负责工程的施工工作。
  三、工程修建
  1981年8月1日开工,同年11月底完成投产,历经120天,投入劳动工日37413个,开挖土方43649立方米,石方309立方米,浆砌石482立方米,硷26立方米,填土28175立方米,安装各种管材254吨,100毫米塑料管道680米,建设投资47万元(不包括1982年二期喷灌工程)。
  (一)蓄水池
  奶站泉由三股小泉组成,其流量和出露高程不一,为减少污染,在泉水出露处用建筑物封闭,采用管道引流,分别通入畜水池。
  奶站泉泉水引流情况综合表
  表73蓄水饮水池面高程3427.00米,池长40米,宽23.4米,池深4.6米,蓄水深度30米,蓄水量近100立方米,上盖板、填土70厘米厚,防止蓄池内结冰。设冲砂放空管,以便定期开启闸门,冲砂换水。
  (二)供水干管布置
  管道自蓄水池斜向引至县城北,两条支管穿城而过,分别引向畜群饮水点。
  根据县水电站压力管道铁管运行10年一般在管内壁结水垢12厘米的经验,主管径选择300毫米铸铁管,长1700米。支管1,自1+700桩号至2+600桩号长1000米,选用200毫米铸铁管,自2+600桩号向下长1500米,选用50毫米镀锌钢管。支管2,自1+700桩号引出600米长,用150毫米铸铁管。2440米选用50毫米镀锌管。
  卓格尼玛人饮工程供水干管布置情况表
  表74
  (三)供水点及水表安装工程
  供水点建筑面积216平方米。修建门井9个,安装闸门12个,输水管道长1660米,用50毫米镀锌管。水表安装工程,安装水表11块,供水管道长1380米,采用50毫米镀锌管。
  四、工程的扩建
  1981年11月工程建成后,工业用水只有冷库一家,生活用水只有9个阀门井,安装水表11处,居民区供水点4处,截至1990年底,工业用水已发展到6家,生活用水增加输水管道3500余米,水表增加到99处,阀门井发展到12个。
  五、管理
  1981年11月县城饮水工程及1982年12月二期喷灌工程完成后,县人民政府为了管好用好自来水,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经同月31日召开的第三十一次县长办公会议上批准县水电局《关于成立水管所的报告》,成立的水管所为县水电局下设的一个股室,具体由3名正式工作人员、4名临时工组成,负责检修检查喷灌设施、阀门、接头、开关,按时供水,收取水费,保护水利设施等事宜。
  六、效益
  玛曲县水电局水管所从1982年开始,水管所进行征收水费工作,当年征收水费0.83万元,解决了县城和尼玛乡3000人,3000余头(只、匹)牲畜饮水,截至1990年饮水人口增到4779人,水费增加到25.49万元。
  第三节草原灌溉
  玛曲县的草原灌溉是从70年代开始的。1971年8月,县打井队经过艰苦努力在尼玛公社萨合大队打出第一眼机井;1972年9月在尼玛公社贡玛、哇尔玛大队打出机井2眼,全部装机配套,可抽灌草原1500亩。1973年10月,在齐哈玛国青大队打出机井1眼,同年完成尼玛公社萨合大队截流工程,解决了1.12万人畜饮水和6万亩草原灌溉问题,不久,由于尼玛公社草场土壤薄,渗水严重及水源无水等问题,截流工程被废弃。1974年在阿万仓贡赛尔(红旗)大队打井1眼,抽灌草场490亩;同年在州、县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尼玛公社发动群众在贡玛大队祁麦沟挖井,一度挖到15米以下,因不出水而停工。1975年尼玛公社秀玛大队发动群众修筑一条截流引水工程,由于渠道渗漏无水而放弃。1976-1977年,县打井队在尼玛公社哇尔玛、秀玛冬季牧场打井3眼,深度都在60米以下,均因无水而停工。1977年,尼玛公社在州、县水电局的协助下,为了解决秀玛大队的人畜饮水问题,在深入细致勘测的基础上,在秀玛大队德龙西沟截流引水,建成后由于截引渠首下沟水源基本枯竭,有一部分水渗入水泥板下面及上沟水源渗入地下等原因而报废弃用。
  1979年县上为了彻底解决卓格尼玛7万亩干旱草场的供水条件,根据甘南州水电局设计任务书和踏勘资料提出的远景规划,准备修建集灌溉、发电及人畜饮水为一体的水利工程,但由于预算投资太大,被甘肃省水利厅审批时确定为“解决尼玛公社及县城周围现有5000人和3000头牲畜的饮水问题,改善30000亩干旱草场的供水条件,并可利用引水管道控制及3500亩自压喷灌工程,第一期工程搞450亩”。1980年经过再三勘测,卓格尼玛人畜饮水工程和喷灌工程初步完成设计。1981年5月甘肃省水利厅批复后,该工程于同年8月1日开工,11月底完成人畜饮水工程。1982年6月1日二期工程上马,11月底完成500亩喷灌试验工程,至此,玛曲的草原灌溉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喷灌试验工程
  为改善卓格尼玛30000亩干旱草场的供水条件,供水管道与喷管分析布置,其优点是水源较稳定,供水有保证,喷灌与人畜饮水分开互不干扰。
  (一)工程设计
  喷灌试验草场选在县城北郊县草原工作站的人工草场,共416亩,增加自然草场84亩,共500亩。灌溉水源引自县电站蓄水池。经计算选用附50毫米型喷头,灌溉周期1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5小时,所需流量0.05立方米/秒。由于县电站前池容水量15000立方米,有效水量12000立方米,喷一天用水量为940立方米,占有效水量十分之一。前池面积约5000平方米,当电站运行时,由于喷灌用水5小时后水面下降0.3〜0.5米,压力管道埋深3.0米,加之每年4〜5月灌溉期正是水量低负荷时期,因此不会影响电站运行。
  (二)工程规模
  灌溉面积:500亩。
  引流量:0.10立方米/秒,引自县电站引水管道。
  灌溉定额:根据卓格尼玛干旱草场每亩需水量测验,结合农业灌溉定额,选用22立方米/亩。
  喷管型号选择:喷灌主管道行水外近似高程,喷灌区域平均为3500米,毛水头87.7米。依靠压力可选择60毫米型,为了便于进货和维修,故选用常用型号50毫米型。
  采用圆型喷洒,正三角形组合方式。喷头间距x =65米,支管间距b =55米,每个喷头控制面积6.8亩,有效控制面为5.4亩。
  管路布置:管路选择以流速1~3米/秒为控制压力计算进行。主管道长780米,选直径300毫米的承插铸铁管。支管道长900米,选直径150毫米铸铁管。主管线走向主要考虑便于二期灌溉工程,故布置在一期和二期工程之间,每个阀门井均设置四通,以备二期工程支管道联线。喷灌试验工程主管道沿程水头损失表
  表75
  喷灌试验工程支管水头损失表
  表76
  喷灌试验工程管径、断面、流速表
  表77蓄水池:根据水量保证,不需调节的前提条件,蓄水池主要是水面联结,池身长10.5米,宽2.75米,蓄水量50立方米。
  (三)工程修建
  1982年6月1日开始施工,同年11月底正式竣工,历经150天,投入劳动工日33266个,完成土方39709立方米,石方825立方米,回填土31832立方米,浆砌石1108立方米,硷9立方米,安装承插铸铁管381吨,输水主管道300〜250毫米的150吨,喷150毫米的231吨,钢管1.22吨。总投资为59万元。
  (四)经济效益
  通过对灌溉牧草经济效益的分析与计算,灌溉草场每亩平均经济效益为67.88元到305.67元;特别是灌溉燕麦草场,亩均净产效益300元,经济效益较高。
  喷灌试验工程效益费用计算表
  表78
  二、萨合大队截引工程
  尼玛公社萨合大队地处县城东郊干河滩流域,人畜饮水极度困难,一遇天旱,牧草枯黄,给发展畜牧业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困难。1973年萨合大队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在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下,以“大寨”为榜样,决定向大自然要水,经勘测于同年8月1日开工至10月1日结束,开挖水渠1400米,修建全长64米的渡槽1处,用去铸铁管16吨,当时,解决了萨合和贡玛两个大队的1.12万人畜饮水和6万亩草场灌溉问题。但不久,由于水源地区渗漏水严重,下游渠道无水而报废。三、秀玛大队截引工程
  1977年下半年,在州、县水电局的协助下,州、县水电队技术人员,通过召开老牧民座谈会和大面积的水文调査,在尼玛公社秀玛大队德龙西沟发现地下水流量0.056立方米/秒,再加地表水0.01立方米/秒,共计流量0.066立方米/秒,流量稳定,水温高。同时鉴于尼玛地区不适宜打井的实际,决定搞小型截引工程,并根据调查和实际水源,本着“小型为主,大、中、小结合”,“全面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用土办法设计了一个截引工程——秀玛大队截引工程,渠道采用现场浇灌,综合解决秀玛大队的人畜饮水、发电、喷灌,预算投资18.16万元,由国家拨给和秀玛大队自筹解决。该工程根据尼玛公社的施工能力,确定分期施工。1978年开始动工,1980年竣工,同年12月因水源枯竭而报废。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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