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民经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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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9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国民经济计划
分类号: F127.42
页数: 5
页码: 346-350
摘要: 玛曲县是甘肃省纯牧业县之一,畜牧业生产占据全县国民经济的主要位置。但在1953年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以前,畜牧业基础薄弱,牧民生产、生活的主要资料牛、羊、马等60%以上掌握在只有10%人口的封建牧主的手中。
关键词: 地方经济 经济计划

内容

玛曲县是甘肃省纯牧业县之一,畜牧业生产占据全县国民经济的主要位置。但在1953年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以前,畜牧业基础薄弱,牧民生产、生活的主要资料牛、羊、马等60%以上掌握在只有10%人口的封建牧主的手中。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以后,经过发放救济,建立家园等工作,从1953年到1957年短短的5年中,全县的畜牧业生产得到了空前的恢复发展,为此,县人民委员会编制“1958〜1962年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但由于1958年县境内发生叛乱,1959年的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三年自然灾害,以及工作上的错误,使畜牧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这个计划遂被搁置。为了改变这种局面,1961年,中共西北局在兰州召开西北地区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制定牧区工作四十条政策,及时纠正了工作中的错误,对遭受严重破坏的畜牧业生产进行了整顿,到1962年底,全县各类牲畜头数下降到24.65万头(只、匹),与1957年相比,下降了36.52%。全县整个国民经济开始有所恢复。在此基础上,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授权经计委本着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原则,依据“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出玛曲县1963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计划确定,在畜牧业生产上,贯彻执行“以牧为主”的生产方针,将恢复和扩大草原面积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工业生产等其它事业集中全力支援畜牧业生产。这样,自是年以后,通过对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教育提纲等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学习,全县社会进一步趋向稳定,很大程度上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巩固,到同年底,玛曲国民经济开始逐步回升。1964年10月,玛曲县开始着手编制畜牧业发展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即“三五”计划。畜牧业是玛曲县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三五"计划,从贯彻执行“以牧为主,围绕畜牧业生产发展多种经济”的生产方针岀发,致力于草原建设为中心的牧区建设工作,努力增加牲畜头数,提高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就成为这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中心。
  “三五”计划是玛曲县第一个付诸实施的中期规划。它对1966〜1970年间全县国民经济起了主要的指导作用。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使畜牧业生产连续六年保持了稳定发展。到1970年末,全县各类牲畜存栏已达45.4万头(只、匹),比1962年净增20.75万头(只、匹);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37万元,比1962年增长一倍多。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
  在“三五”计划的基础上,1970年编制出玛曲县第四个五年计划。这个计划“以战备为纲,集中全力发展畜牧业生产,为支援工农业生产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量多、质好的耕牛、肉畜和轻工业原料;大力发展地方工业,'五小'工业和交通运输;提高工业自给水平,加速牧业机械化进程,以适应战备及牧业生产的需要。”根据“四五"计划的总方针和指导思想,全力发展畜牧业生产和加速牧业机械化进程,就成为“四五”期间经济工作的重点。
  “四五”计划实施后,为了加快全县农牧业机械化进程,县革命委员会于1971年12月召开全县农牧业机械化会议,讨论拟定了全县农牧业机械化“四五”规划。确定了“四五"期间的奋斗目标。第四个五年计划的重点主要是发展改良草原,种植牧草、更新牧草机械,积极发展剪毛、打酥油、挤奶和运输机械等,计划到1975年全县农牧业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
  1975年1月,在“四五”计划的基础上。经过调整,拟定了1975-1980年生产建设规划。规划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经济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草原建设和畜牧业生产上。计划确定,“到1980年全县各类牲畜存栏达到104.2万头,比1974年增长67%;改良羊达到32.75万只,占绵羊总数的50%;基本草场达到103万亩,平均每头牲畜一亩,1977年全县实现定居轮牧等等。”
  这个时期,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脱离实际,忽视对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盲目追求高指标,使正常的国民经济秩序受到一定的破坏。但是与碌曲、玛曲分县初期相比,全县畜牧业生产和工业生产却有长足的发展。到1976年底,全县各类牲畜年末存栏达到62.91万头(只、匹),比1970年净增17.51万头(只、匹),增长38.57%;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40.72万元,比1970年增长11倍。全县社队企业(乡镇企业)从无到有,到1976年完成产值20万元,从业人数173人,已形成一定的规模。
  三、第六个五年计划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全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首先用三年的时间,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把国民经济纳入持久的、按比例的、高速度发展的轨道。
  三年调整时期,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玛曲县的实际情况,对国民经济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畜牧业生产继续贯彻“以牧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共玛曲县委对全县畜牧业生产提出的“控制净增,提高总增,加快周转,提高商品率”的要求,大力调整畜群结构,适时清理,淘汰老、弱、公畜,提高适龄母畜的比例。同时,改变全县牧业生产计划制度,充分尊重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自主权,普遍推广生产责任制,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政策,从而进一步调动了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工业生产方面,对现有的工业进行革新改造,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发展以畜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和建材、水电工业。企业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在生产能力和原材料有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市场的需要和用户的要求组织新的生产。在财政贸易方面,继续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从1980年起,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加强了财政监督,同时,结合企业整顿,狠抓扭亏增盈和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商业部门积极组织工业品下乡,搞好农副产品的收购工作。与此同时,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和城镇农副产品市场,以公社为单位,在完成国家派购任务后,允许生产队和社员在市场出售畜副产品。
  1981年以后,经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确定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的重大方针和国务院提出的一系列稳定经济的有力措施。全县国民经济开始步入一个稳定的、持续发展的正常轨道。到同年底,除畜牧业生产遭受自然灾害侵袭而略有减产外,工业、商业等均有所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县上认真总结以往在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时脱离实际,搞大计划的经验教训,开始着手编制玛曲县第六个五年计划。“六五”计划继续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过综合平衡,理顺了国民经济中各项事业的比例关系,为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依据。“六五”计划充分体现了 “以牧为主”的方针,把畜牧业生产和草原建设放在了重要位置。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是全国经济建设事业稳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玛曲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措施,拨乱反正,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团结奋战,战胜了1981〜1982年连续两年的严重自然灾害。到1985年底,全面完成了“六五”期间的各项任务,全县工牧业总产值达到2426.9万元。比1980年增长44.32%,平均每年递增8.86%;其中工业总产值完成60.10万元,比1980年增长22.90%,年均递增4.58%;乡镇企业产值达到62.70万元。全县国民总收入达到2392.50万元,社会零售总额达到906万元,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9元。其它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已取得了相应的发展。全县各类牲畜存栏达到63.41万头,与1980年相比略有下降,但牲畜“三率”均有所提高,基本上实现了调整畜群结构和畜牧业生产由生产型向商品型转化的目标。
  四、第七个五年计划
  1986年4月,参照玛曲县《牧业综合区划》,结合县情,重新编制修订了玛曲县“七五”计划。同时坚持改革开放与坚持速度和效益并进的方针,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继续调整牧区产业结构,抓好牧区资源开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进一步做好对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和重视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
  1986年是“七五”计划实施第一年。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巩固、消化、补充、完善”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共中央(86)1号文件精神。在进一步完善牲畜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草场承包责任制,实行了牲畜草场双承包,到同年底,全县有6个乡将冬青草场或夏秋草场承包到了自然村,共划出承包草场604.7万亩,占全县草场面积的49.90%,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在牧业生产方面,进一步调整畜群和畜种结构,使之更趋于合理化、效益化。从微观上,给牧民以更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允许牧民根据自己的特长,发展单一畜种,支持发展专业户,鼓励牧民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进一步调动了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企业经营方面,改革主要是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在内部方面,普遍进行了领导体制、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和经营方式等方面的改革。逐步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使企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外部方面,进一步从人、财、物、产、供、销等各个环节上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在劳动成果的分配上,实行了任务与效益挂钩的定额加奖励,浮动工资,定额计件工资等分配形式。对产品价格,实行了国家规定价格、浮动价格和协议价格等形式。同时,允许企业可按照市场需求安排产品和资源,以销定产。发展横向联合,使企业由行政管理体制向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转化。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年底全县国民经济计划顺利完成。尤其是工业生产发展很快,截至年底,全县工业总产值完成90.14万元,比“六五”末增长50%,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更快,全年完成产值105万元,比“六五”末增长67.46%。
  1987年,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经济工作的重点是抓效益,以效益促速度”的指导思想,在制定县国民经济计划时,适当降低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为抓好工农业生产的效益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经济环境。1988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的十三大精神,在进一步抓好效益工作的基础上,为稳定经济,加强了对重要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计划管理。1989年,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认真总结了十年的改革经验,在全面分析经济生活中岀现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全县经济工作紧紧围绕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实现“三个稳定”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在“七五”最后两年制定的国民经济计划中,得到了调整。1989年2月,玛曲地区连降数场大雪,并伴有七级大风,致使有些地方积雪厚达20厘米以上,给畜牧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各乡灾情,县经计委及时对各乡的牧业计划指标作了较大幅度的调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计划的真实可行性和指导作用。
  “七五”时期,是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一个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国民经济基础得到加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全县国民经济的发展增添了后劲,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截至1990年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488.2万元,比“六五”末增长了43.73%,年均递增8.75%。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486万元,比“六五”末增长了8.1倍,年均递增1.62倍;牧民人均纯收入由“六五"末的250.9元。增加到748元,年均增加99.42元。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998万元,比“六五”末增长了2.2倍。畜牧业生产更趋商品化,结构更趋于合理化,使玛曲以畜牧业生产为主体的国民经济已形成了一定规模。同时围绕畜牧业生产,相继建成了一批以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企业。牧民群众的商品观念正在增强,商品流通日益频繁,整个国民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第八个五年计划奠定了基础。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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