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草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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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9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草原建设
分类号: S812.5
页数: 4
页码: 281—284
摘要: 草原建设主要描写了玛曲县人工草地、草地保护、草地综合治理、草原鼠虫害预测预报等内容。
关键词: 草场 草原建设

内容

一、草场建设
  (―)人工草地
  50年代初,玛曲开始人工草地建设,当时只是个别地方小面积圈滩种草。
  1959〜1962年提出“开光平滩,牛羊上山”等口号,强调粮食自给,大搞移民开荒,冬季草场不同程度地被开垦,植被严重破坏,先后开垦草原43165亩,种植面积9110亩,弃荒和休闲地23337亩,开垦面积约占全县可利用面积的0.6%。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县开展退耕还牧。1964年初建立“平整利用弃耕地样板田”发展草原水利、棚圈建设,补播、培育草地。到1970年尼玛公社种植燕麦1040亩,年产草25万公斤,饲料1000公斤。1981年由甘南州草原队曹希敏主持的尼玛草场中间改良课题,对退化草地翻耕种植1569亩,建立人工草场,通过围栏、补播、施肥等手段,提高草地产草量。1985年全县种植多年生牧草20203亩,种植一年生燕麦草6273.7亩,贮草1400.7万斤。1989年由甘肃省畜牧厅投资建立1万亩防灾保畜基地,分布在尼玛、欧拉、阿万仓、曼日玛四乡,到1990年全县种植一年生燕麦草1.2万亩,补播优良牧草7000亩。
  (二)草原围栏
  玛曲的草原围栏始于50年代,从70年代正式起步,学习内蒙古乌审召、镶黄旗建设草库伦的经验,采用打土墙、垒草皮墙、砌石头墙,大规模进行围建。后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中、小型为主,逐步改为木桩、水泥桩、角钢的铁丝或刺铁丝围栏,进而发展为现在的钢丝网围栏。1983年12月县牧机厂生产的金属网围栏通过鉴定。1984年县上投资4.2万元,生产金属网围栏6845米,围栏3015亩。根据实践,玛曲牧区围栏寿命为:土墙2〜3年,石头墙3〜5年,刺丝3~5年,网围栏20年。但是由于牧民群众对草场围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草场围栏常常头年围起,第二年就被牧民群众卷堆而起,扔入黄河,使国家每年投入的草场围栏建设,始终不见成效。因此,从1985年起推行国家投资和牧户自筹资金共同搞草场围栏建设的办法,较有成效。同年投资22.5万元,全县围栏19940亩;1986年投资15万元,围栏12243亩;1987年投资34万元,围栏36080亩。1983〜1987年累计围栏59059亩(其中围栏草地40379亩,围栏种草18680亩),全县八乡中尼玛乡围栏12988亩,围栏种草9880亩,欧拉乡围栏4290亩,围栏种草3500亩,欧拉秀玛乡围栏5673亩,围栏种草2940亩,阿万仓乡围栏10000亩,曼日玛乡围栏2732亩,木西合乡围栏4600亩。据测定围栏草场平均每亩产草量为526公斤。
  1988〜1989年全县围栏53178亩,截至1990年底,全县共围栏草场112237亩(其中部分为用网围栏拉草场界限,实际围栏面积为8.4万亩)。
  二、草地保护
  通过1964年、1973年、1985-1990年三次草原普査,对玛曲草地的鼠虫种类及其分布,草地主要鼠害的生物学特性及其危害、草地鼠害的防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査。玛曲草地有各类鼠18种,隶属3目6科,一般常见的有: 中华盼鼠、根田鼠、纹背仓鼠、喜玛拉雅旱獭、五趾跳鼠、高原鼠兔、西藏鼠兔、褐家鼠、黄毛鼠、林跳鼠、甘肃鼢
  鼠、豹鼠、达乌尔鼠兔(鸣声鼠)、犬沙鼠等,危害草地的主要鼠种是中华鼢
  鼠、达乌尔鼠兔,其次是甘肃鼢鼠、西藏鼠兔和根田鼠,全县鼠害面积578956亩,占全县可利用草原面积的4.7%,主要害虫有蝗虫、草原毛虫两类,危害面积为306200亩。
  (一)治虫灭鼠
  1、治虫
  县境危害严重的害虫有蝗虫、草原毛虫(别名:红头黑毛虫、草原毒蛾)两类。从1962年起开始灭虫工作,采用草原烧荒等办法灭虫。1963年草原毛虫在黄河两岸分布面积120万亩,使用6%可湿性六六六粉及80%粗制敌百虫粉进行灭治。1971年尼玛乡的2.3万亩草原发生毛虫危害严重,采用敌百虫喷洒草原,消灭虫害24590亩。1980年在曼日玛草原20000亩沼泽草场上采用飞机喷洒“血防67”杀灭锥实螺。1981〜1985年全县草原毛虫危害面积306200亩,其中:阿万仓乡137450亩、齐哈玛乡48300亩、欧拉秀玛乡66525亩、木西合乡53925亩。主要灭虫药物有六六六粉、敌百虫等喷洒灭治,效果可达90%,而且残效期短(15天后即可放牧利用),应加以推广。
  2、灭鼠
  县境从1964年起在鼠害严重地区进行灭鼠工作,六、七十年代主要采用磷化锌、粮食、青油制成毒饵和氟乙酰胺喷洒草场灭治,重点消灭高原鼠兔。1964年在哇尔玛大队灭鼠害面积6.3万亩,秋季在欧拉、尼玛两乡灭鼠害面积72445亩。1965年在欧拉灭鼠害面积62071亩,灭效为92.5%,1971〜1973年灭鼠害面积4.29万亩。
  1974年用氟乙酰胺喷洒草场试灭高原鼠兔、中华鼢鼠,1975年用上述药物灭鼠保护草场8.1万亩,灭效达90%。
  1981年以来中华鼢鼠成为危害草场的重点鼠类。为此,县草原站采用人工捕捉,用弓箭捕杀,操作简便,捕杀率高,每人一天可捕捉10-30只中华鼢鼠, 当年捕捉28323只。
  1982年在尼玛乡捕捉中华鼢鼠23299只。1983年捕鼠55541只,控制面积3万亩,灭效为85〜97%。1984年在阿万仓捕鼠138385只,灭效90.7%,控制面积113450亩。1985年在欧拉、阿万仓灭鼠害面积135000亩,捕鼠119281只。1986年在阿万仓、欧拉灭鼠害面积12.9万亩,捕鼠11.7万只。1987年捕鼠15.8万只,实际控制面积16万亩。1988年灭中华鼢鼠,保护草场10万亩, 消灭高原鼠兔,控制面积5万亩。1989年灭中华鼢鼠危害面积11.58万亩,用 C型肉毒梭菌灭高原鼠兔危害面积18.6万亩,灭效87.01%。1990年县草原站设置鹰架招鹰灭鼠,在尼玛乡的哇尔玛、秀玛设置鹰架300根,控制面积13.8万亩,甘南州草原队在河曲马场设置鹰架120根,控制面积5万亩,同时开展广泛宣传,保护鼠虫天敌鹰、隼、猫头鹰、艾虎、食虫鸟类等益鸟益兽,提高控制鼠虫害的能力。
  (二)草地综合治理
  灭鼠后的草地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施肥、翻耕种草等多种措施,加快恢复植被。1973年尼玛公社萨合大队在县草原站指导下,对人工培育割草场进行羊群小搬圈施肥、灌溉、引种牧草,实施灭鼠后的综合治理。
  实施草地灭鼠后,通过围栏封育、补播、施肥、除莠、灌溉等措施,综合治理2~3年,植被覆盖度比原来增加15%,亩产鲜草250公斤,比原来提高45〜50%,治理3〜4年,植被盖度比原来增加20%,亩产鲜草400公斤,比原来提高75%左右。
  (三)监测预报
  草原鼠虫害预测预报,是治虫灭鼠的重要前提,是科学地预测鼠虫害发生和蔓延,提高鼠虫害防治效果的主要措施,为灭鼠治虫提供依据。根据1989年甘肃省饲草饲料技术推广总站下发的《草原鼠虫种群数量动态监测预报实施研究方案》,选定有代表性的鼠虫害严重的草地,每年定期定点监测,开展预测预报工作,提出相应措施。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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