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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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94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族构成
分类号: C922
页数: 1
页码: 261
摘要: 到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时,玛曲共有10个民族,比1953年增加9个民族,其中藏族12685人,占总人口的89.45%;汉族1371人,占总人口的9.67%;回族108人,占总人口的0.76%;土族、满族、撤拉族、保安族、东乡族、蒙古族、羌族共有17人,占总人口的0.12%。
关键词: 人口构成 民族构成

内容

1953年全国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査时,由于玛曲县尚未建政,玛曲居住的全部是藏族人口,人口总数为14452人。到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时,玛曲共有10个民族,比1953年增加9个民族,其中藏族12685人,占总人口的89.45%;汉族1371人,占总人口的9.67%;回族108人,占总人口的0.76%;土族、满族、撤拉族、保安族、东乡族、蒙古族、羌族共有17人,占总人口的0.12%。主要原因是随着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成立,其它民族根据开发、建设的需要,从五湖四海来到玛曲工作所致。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时,全县共有7个民族,比第二次人口普査减少3个民族。其中藏族22415人,占总人口的87.70%;汉族2718人,占总人口的10.63%;回族400人,占总人口的1.56%;还有土族、满族、撒拉族、蒙古族等4个民族,共有27人,占总人口的0.11%。各民族人口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相比,藏族人口增加9730人,每年平均增加541人;汉族人口增加1347人,每年平均增加75人;回族人口增加292人,每年平均增加16人;其它民族人口增加10人,每年平均增加0.56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9个民族,比第三次人口普査增加2个民族。其中藏族27242人,占总人口的89.87%;汉族为2435人,占总人口的8.03%;回族为585人,占总人口的1.93%;满族17人,占总人口的0.06%;蒙古族3人,占总人口的0.01%;土族3人,占总人口的0.01%;撒拉族17人, 占总人口的0.06%;保安族8人,占总人口的0.03%;东乡族4人,占总人口的0.01%。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相比,8年间,藏族人口增加4827人,增长21.54%;平均每年增加603人,年平均递增率26.9‰;汉族人口2435人; 减少283人;回族585人,增加185人,增长46.25%;满族、蒙古族、土族、撒拉族4个民族增加13人,增长48.15%;保安族、东乡族是四普时增加的两个民族。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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