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性别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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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9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性别构成
分类号: C922
页数: 1
页码: 260
摘要: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査时,玛曲县全县总人口为14452人,其中男性人口为6828人,占总人口的47.25%;女性人口为7624人,占总人口的52.75%,男女性别比(女=100)为89.56。
关键词: 人口构成 性别构成

内容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査时,全县总人口为14452人,其中男性人口为6828人,占总人口的47.25%;女性人口为7624人,占总人口的52.75%,男女性别比(女=100)为89.56o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时,全县总人口为14181人,其中男性人口6627人,占总人口的46.73%,比1953年下降了0.52个百分点;女性人口7554人,占总人口的53.27%,比1953年上升了0.52个百分点,男女性别比(女=100)为87.73,比1953年下降了1.83人,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女性人口明显多于男性人口。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时,全县总人口为25560人,其中男性为12770人, 占总人口的49.96%;女性为12790人,占总人口的50.04%,男性人口比1964年提高了3.23%,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下降了3.23%。性别比为99.84(女=100),比1953年和1964年分别提高了10.28和12.11,男女人口基本趋向平衡。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査时,全县总人口为30314人,其中男性为15237人,占总人口的50.26%,女性为15077人,占总人口的49.74%。男、女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各有所变化。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82年的49.96%上升到1990年的50.26%,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82年的50.04%下降到1990年的49.74%,男女性别比例由1982年的99.84上升到了1990年的101.06(女=100),增加了1.22,也就是说,平均每百名妇女拥有101个男子。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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