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口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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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94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口构成
分类号: C922
页数: 8
页码: 259—266
摘要: 人口构成主要描写了玛曲县人口年龄构成、性别构成、文化构成、劳动人口构成等方面。
关键词: 人口构成 玛曲县

内容

第一节年龄构成
  一、人口年龄构成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玛曲县的人口年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的年龄结构,从年轻型、增长型逐渐向成年型、稳定型过渡。
  除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査时没分年龄人口数据以外,1964年、1982年第二、三次人口普査,玛曲县人口年龄构成各项指标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上都在“年轻型”结构的标准以内,特别是1982年的情况更为典型。但是,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已经起了变化,与第二次和第三次人口普査时情况相比较,少年儿童系数降低,已进入成年型的标准范围以内。0~14岁少年儿童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38.21%;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为4.45%;老年人口与少儿人口的比率为11.64%;年龄中位数20.09岁;平均年龄是24.77岁;劳动年龄人口对非劳动年龄人口的抚养比是74.40%,老年系数和老化指数比1964年有所上升,老年系数和老年化指数都向“成年型”标准靠近,年龄中位数比1964年提高0.13岁,比1982年提高3岁多,已进入了成年型标准以内,使玛曲县人口年龄构成已开始由年轻型向成年型人口转变。
  二、影响年龄构成的基本因素
  影响玛曲县人口年龄构成的直接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出现的生育高峰期和死亡率的迅速下降。
  1949年玛曲地区总人口为6642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査时总人口增至14452人,1957年增至17285人,增长速度很快。此后,从1963〜1979年,出现玛曲县历史上持续20多年的生育高峰期,全县人口的出生率平均每年在35%。以上。玛曲县人口死亡率迅速下降,除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特殊年份人口发展不正常外,以后人口发展日趋稳定。全县人口平均寿命由建国前的30岁左右提高到1990年的63岁左右,其中男性平均寿命为62岁左右,女性平均寿命为64岁左右。这样一方面是长期保持高的出生水平,另一方面是死亡率下降,婴儿存活人数增多,因而造成玛曲在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以前的人口年龄构成是一个典型的年轻型、增长型结构。
  三、计划生育后人口年龄
  1979年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以来,全县人口出生率由1971年的33.99%。以上迅速下降到1982年的29.70%。,反映在人口年龄构成上,就出现同年全县8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使玛曲县人口年龄构成由年轻型、增长型结构向成年型、稳定型结构开始过渡。根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査资料表明,凡是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年份,在人口年龄构成上都有明显迅速的反映。
  第二节性别构成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査时,全县总人口为14452人,其中男性人口为6828人,占总人口的47.25%;女性人口为7624人,占总人口的52.75%,男女性别比(女=100)为89.56o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时,全县总人口为14181人,其中男性人口6627人,占总人口的46.73%,比1953年下降了0.52个百分点;女性人口7554人,占总人口的53.27%,比1953年上升了0.52个百分点,男女性别比(女=100)为87.73,比1953年下降了1.83人,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女性人口明显多于男性人口。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时,全县总人口为25560人,其中男性为12770人, 占总人口的49.96%;女性为12790人,占总人口的50.04%,男性人口比1964年提高了3.23%,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下降了3.23%。性别比为99.84(女=100),比1953年和1964年分别提高了10.28和12.11,男女人口基本趋向平衡。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査时,全县总人口为30314人,其中男性为15237人,占总人口的50.26%,女性为15077人,占总人口的49.74%。男、女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各有所变化。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82年的49.96%上升到1990年的50.26%,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82年的50.04%下降到1990年的49.74%,男女性别比例由1982年的99.84上升到了1990年的101.06(女=100),增加了1.22,也就是说,平均每百名妇女拥有101个男子。第三节民族构成
  1953年全国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査时,由于玛曲县尚未建政,玛曲居住的全部是藏族人口,人口总数为14452人。到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时,玛曲共有10个民族,比1953年增加9个民族,其中藏族12685人,占总人口的89.45%;汉族1371人,占总人口的9.67%;回族108人,占总人口的0.76%;土族、满族、撤拉族、保安族、东乡族、蒙古族、羌族共有17人,占总人口的0.12%。主要原因是随着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成立,其它民族根据开发、建设的需要,从五湖四海来到玛曲工作所致。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时,全县共有7个民族,比第二次人口普査减少3个民族。其中藏族22415人,占总人口的87.70%;汉族2718人,占总人口的10.63%;回族400人,占总人口的1.56%;还有土族、满族、撒拉族、蒙古族等4个民族,共有27人,占总人口的0.11%。各民族人口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相比,藏族人口增加9730人,每年平均增加541人;汉族人口增加1347人,每年平均增加75人;回族人口增加292人,每年平均增加16人;其它民族人口增加10人,每年平均增加0.56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9个民族,比第三次人口普査增加2个民族。其中藏族27242人,占总人口的89.87%;汉族为2435人,占总人口的8.03%;回族为585人,占总人口的1.93%;满族17人,占总人口的0.06%;蒙古族3人,占总人口的0.01%;土族3人,占总人口的0.01%;撒拉族17人, 占总人口的0.06%;保安族8人,占总人口的0.03%;东乡族4人,占总人口的0.01%。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相比,8年间,藏族人口增加4827人,增长21.54%;平均每年增加603人,年平均递增率26.9‰;汉族人口2435人; 减少283人;回族585人,增加185人,增长46.25%;满族、蒙古族、土族、撒拉族4个民族增加13人,增长48.15%;保安族、东乡族是四普时增加的两个民族。
  第四节文化构成
  人口文化素质的构成,大体包括现有人口受教育的状况,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和在校学生的升学率,以及科技人员在人口中的比重等。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査时,玛曲地区只有藏族一个民族,人口为14452人,第五卷人口志
  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全县10座寺院有和尚1441人,活佛14人,全县人口的教育状况相当低下,文盲人数几乎达到90%,尤其是妇女文盲人数达100%。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47人,占总人口的0.33%;高中文化程度的183人,占总人口的1.29%;初中文化程度的364人,占总人口的2.57%;小学文化程度的1206人,占总人口的8.50%,文盲半文盲人数10345人,占总人口的72.95%,其中7〜12岁的文盲和半文盲数1346人,占总人口的9.49%,占文盲总数的13.01%。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比1964年有所增加。在总人口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151人,占总人口的0.59%,占6岁以上人口的0.71%,比1964年增加104人,平均每年增加5.8人,年均递增率为12.34%;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898人,占总人口的3.51%,占6岁以上人口的4.24%, 比1964年增加715人,平均每年增加40人,年均递增率为21.86%;具有初中文化程度1445人,占总人口的5.65%,占6岁以上人口的6.82%,比1964年增加1081人,平均每年增加6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3583人,占总人口的14.02%,占6岁以上人口的16.90%,比1964年增加2377人,平均每年增加132人;文盲、半文盲人数为15122人,占总人口的59.16%,比1964年下降13.79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23.50%和全省34.89%的水平。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151人,占总人口的0.50%,占6岁以上(6岁以上为25187人)人口的0.60%;具有中专文化程度的540人,占总人口的1.78%,占6岁以上人口的2.14%;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840人,占总人口的2.77%,占6岁以上人口的3.34%;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744人,占总人口的5.75%,占6岁以上人口的6.92%;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3462人,占总人口的11.42%,占6岁以上人口的13.75%;全县总人口中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和半文盲为13061人;占总人口的43.09%,比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下降16.07个百分点。
  第五节劳动人口构成
  一、劳动适龄人口的数量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玛曲县人口发展很快。1949年全县总人口为6642人,到1990年达到30314人,增加23672人,41年翻了三番多。随着全县人口的迅速增加,劳动适龄人口的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劳动人口数量迅猛增加,而且占总人口的比重也有上升。第四次人口普査时全县劳动适龄人口达到1738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7.34%,增长速度超过同期总人口的发展速度,劳动适龄人口的迅猛增长,形成了玛曲县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由此可见,玛曲县60年代到70年代出现的生育高峰期所形成的人口大幅度增加,并不影响当时劳动适龄人口的增长,而对16年后劳动适龄人口的大量增长起着直接的作用。
  二、劳动适龄人口的性别构成
  在玛曲县人口普查的劳动适龄人口中,前两次都是女性多于男性,而后两次则是男性多于女性。从变化趋势来看,性别比的差距在逐步拉大。劳动适龄人口性别构成的变化,同总人口性别比的变化有直接关系。
  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的资料,全县劳动适龄人口,25〜39岁的中青年劳动人口性别比较高,其中30-34岁的青壮年劳动人口性别比最高。15-24岁的青少年劳动人口性别比较低,而随着年龄的增大,性别比也越来越高,35岁以后开始下降,55岁后,女性的比例超过了男性,而且年龄越大,女性的比例越高。按年龄组比较:15〜19岁性别比103.48;20〜24岁性别比103.86;25〜29岁性别比114.90;30〜34岁性别比122.39;35〜38岁性别比114.43;40〜44岁性别比105.91;45〜49岁性别比108.49;50〜54岁性别比100.35;55〜59岁性别比94.93;60〜64岁性别比69.68。
  三、劳动适龄人口的年龄构成
  玛曲县劳动适龄人口的年龄构成,同总人口的年龄构成一样,同属年轻型, 而且女性劳动适龄人口的年龄更轻。根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计算,全县劳动适龄人口平均年龄为29.41岁,年龄中位数26.42岁。全县劳动适龄人口中,有一半以上劳动适龄人口的年龄在29岁以下,也就是说,在玛曲县劳动适龄人口中,年龄越大,所占比例越小,而年龄越小,所占比重越大,形成一个底部宽阔,向上渐次缩小的典型的金字塔年龄结构。
  第六节在业人口构成
  —、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
  根据1990年人口普査资料,玛曲县在业人口总计15612人;其中:在农、林、牧、渔、水利业12500人,占80.07%;在工业314人,占2.01%;在地质普查和勘探业属于空白;在建筑业24人,占0.15%;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194人,占1.24%;在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391人,占2.50%;在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79人,占0.51%;在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107人,占0.69%;在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1192人,占7.64%;在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8人,占0.12%;在金融、保险业102人,占0.65%;在国家机关、党政和社会团体675人,占4.32%;其它行业16人,占0.10%。
  玛曲县在业人口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即绝大多数集中在牧业领域,渔业和水利业虽占一定的比例,但相当薄弱。全县三大产业在业人口各占全部在业人口的比重是:第一产业为80.07%,第二产业为2.16%,第三产业为17.77%,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低于全国、全省而高于全州6.30个百分点。
  二、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
  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业人口1695人,占全部在业人口的10.86%;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355人,占2.27%;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23人,占2.07%;商业工作人员238人,占1.52%;服务性工作人员165人,占1.06%;农林牧渔劳动者12272人,占78.61%;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548人,占3.51%,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16人,占0.10%。
  (-)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特点
  1、在业人口的绝大部分是体力劳动者:全县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林牧渔业劳动者,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商业工作人员及服务性工作人员,占全部在业人口的比重高达83.17%;玛曲县体力劳动者主要是牧业劳动者12243人,占全部在业人口的78.42%,占全部体力劳动者总数的95.38%。玛曲县体力劳动者中80%以上的牧民靠单纯的牧业、养殖业经营,该种情况是玛曲县牧业水平低下, 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供养人口少的主要原因。
  2、脑力劳动者所占比例小,尤其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的比例更小:全县从事脑力劳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总数为2373人,占所有在业人员的15.20%, 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1695人,占全部在业人口的10.86%,占全部脑力劳动者的82.68%。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人数较多、比重较大的是宗教职业者,占全部在业人口的6.32%,占全部脑力劳动者的58.17%;其次是教学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人员尽管较多,比重高,但受高等教育的教师比重较低,教学人员属小学教师。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中同样是受高等教育的比重低,受初等教育比例高。若把教师、卫生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加在一起计算,他们所占全部在业人口的2.20%。以上情况说明玛曲县的知识分子比重很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奇缺。
  3、商业和各种服务性工作人员少,比重低:玛曲县从事商业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旅馆、餐厅、浴池、理发、影剧院、体育馆、公共游览场所的各种服务性工作人员占2.58%;其中,商业工作人员占1.52%,服务性工作人员占1.06%; 在全县每万人中,仅有78个商业工作者,54个服务性工作者。居民生活服务人员更少。
  (二)各职业人口在行业的分布特点
  玛曲县自建政以来,各行业都有所发展。有的行业已成为玛曲县经济发展的主体。在各行业中,有自己的卫生技术人员、教师、幼儿园、销货点、食堂、住宅等。从而形成在一个行业中,包括从事各种不同的行业,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査资料中可以看出,几乎各行业中都有各种职业的人口。工业部门有医生、教师、营业员、厨师、炊事员、理发员、保育员、服务员等。有些职业的人口,如:厨师、炊事员,包括饭馆、餐厅、旅社、招待所、娱乐室、浴池、理发员、保育员等在内的各种服务人员,分布在工业及其它行业人口数还超过了商业饮食业服务行业的人数。
  三、在业人口的文化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在业人口的文化构成有了很大改变,但是,总的来说,玛曲地区在业人口的文化水平还很低,与 “四个现代化”(即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相比,差距很大。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文盲、半文盲人口13061人,占总人口的43.09%,在业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还不到1%,就业人口中,一半以上是文盲半文盲。
  从13个行业看,物质生产领域,在业人口的文化程度较低,教育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金融保险、卫生体育、国家机关等非物质领域在业人口的文化程度较高。牧渔业、水利业两个部门,其中牧渔业文化程度最低。科学研究及综合技术服务、教育事业、艺术及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及社会福利业、金融保险业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在业人口文化程度普遍较高。四、牧村劳动力资源
  玛曲县牧区劳动力资源与社会劳动力资源一样,是极为丰富的。根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査,全县牧业人口2633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6.86%,牧村劳动适龄人口占全县劳动适龄人口总数比值高。80年代以后,由于60年代到70年代生育高峰期生育的人口陆续进入劳动年龄,因此,牧村劳动力增长速度很快。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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