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雷电现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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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8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雷电现象
分类号: P427.32
页数: 1
页码: 176
摘要: 闪电与雷暴都是对流云旺盛时生成的同一性质的天气现象,只是闪电在地面听不到雷鸣,一般情况下雷雨尚不处于本地,在气象记录中对闪电兼闻雷声者以雷暴处理,因此,玛曲单纯的闪电日数不多。
关键词: 雷电现象 大气现象

内容

雷电现象是发生在积雨云(CB)中和部分强盛的积云(Cu)中的放电现象。放电过程中发生闪电和雷鸣。玛曲夏季多对流性云系,是甘肃省一个雷电多发区,年平均雷暴日数68天,最多86天,最少56天。雷暴最早出现在2月23日,最晚结束于12月19日,平均初日3月25日,终日10月25日。雷暴高发期5〜8月,是由于盛夏对流性天气多,海拔高,对流层偏低,易形成积雨云,产生强烈的雷电现象。在民间多有雷电殛死人畜的传闻。有记载的1989年7月7日尼玛乡秀玛村雷电殛死牛8头(县城西南方2公里处山头)。1982年7月尼玛雷电殛死放牧员1人。同时雷电危害供电和通信线路设备的现象时有发生。
  闪电与雷暴都是对流云旺盛时生成的同一性质的天气现象,只是闪电在地面听不到雷鸣,一般情况下雷雨尚不处于本地,在气象记录中对闪电兼闻雷声者以雷暴处理,因此,玛曲单纯的闪电日数不多。年平均闪电日数6.3天,最多年份18天,最少年份仅1〜2天,高发期与雷暴同步,6~8月最为集中。与雷暴日数相比闪电日数少得多,其实有雷暴就有闪电存在,除了记录的差异外与当地雷雨云过境迅速有很大的关系。
  玛曲县雷电日数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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