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落实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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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78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落实宗教政策
分类号: D635.42
页数: 4
页码: 1737-1740
摘要: 1966年开始的为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采取暴力手段,横扫宗教。全州除保留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单位)部分经堂和舟曲黑峪寺、武坪寺、八楞寺,迭部旺藏寺,夏河的科才寺,玛曲参治合寺,卓尼石门寺等22座被国家机关单位和社队占用而幸存外,其余教产查抄一空,寺院悉被拆毁。
关键词: 宗教工作 宗教政策

内容

1966年开始的为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采取暴力手段,横扫宗教。全州除保留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单位)部分经堂和舟曲黑峪寺、武坪寺、八楞寺,迭部旺藏寺,夏河的科才寺,玛曲参治合寺,卓尼石门寺等22座被国家机关单位和社队占用而幸存外,其余教产查抄一空,寺院悉被拆毁。共毁经堂、佛殿290座,占“文化大革命”前总数的92.9%,僧舍119740间,占“文化大革命”前总数的98.7%,僧人全部驱散还俗,并强行禁止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宗教工作者受到批判斗争,宗教界上层人士被视为“牛鬼蛇神”实行专政,严重伤害了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感情,破坏了中国共产党与信教群众的关系,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失,使甘南的宗教事业遭受了一场空前的浩劫。
  1978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甘南的宗教工作开始步入正常轨道。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指示精神,纠正宗教工作上的“左”倾错误,平反宗教人士的冤、假、错案,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宗教团体组织,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落实宗教政策,进一步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
  在纠正“左”倾错误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宗教政策再教育,在信教群众聚居区,把开展宗教政策的宣传做为农牧区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经常听取爱国宗教团体和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宗教工作上的重大问题,对于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纠纷,及时给予公正合理的解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甘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
  二、纠正冤假借案
  “文化大革命”前,全州共安排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162人,“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破坏,全部当做“牛鬼蛇神”、“专政对象”受到冲击批斗;有的被扣发工资,有的被查抄没收了财产;有的戴了“帽子”,有的被拘捕管押(逮捕管押6人,戴各种“帽子”的26人)。全州除留7名外,其余以各种罪名清除出统一战线队伍,遣送农村劳动改造。1979年底,这部分统战人士除病故40人外,5人外迁,2人转干,2人下落不明,尚留113人。通过复查,其中107人重新列入统战对象,占原统战人数的66%。其中:藏族91人,回族13人,汉族3人。恢复了他们的生活待遇及职务,共补发工资23.6万元,补发已故者安葬、抚恤费2.5万元。给拉卜楞寺主嘉木样活佛清退了被查抄的实物671件及银行存款231795元。同时,复查落实了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中扩大化的遗留问题,对错处理和错没收的在政治上进行平反,经济上给予补助o为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除恢复过去有职务人士的职务外,还根据工作需要及信教群众的意见新安排了一批宗教界人士。共在国家、省、州、县政协安排187名,其中:全国政协2人,省政协6人,州政协51人(内常委15人,副主席3人),县政协132人(内常委38人,副主席11人)。在州、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副主任3人(其中:州级1人,县级2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人,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人。在县以上宗教管理团体中安排324人。其中:全国佛教协会理事5人(内常务理事1人),省佛教协会理事42人(内常务理事16人,副会长2人),州佛教协会理事78人(内常务理事34人、副会长6人、会长1人);州伊斯兰教协会委员48人(内常委13人、副主任3人、主任1人)。临潭、夏河、碌曲、卓尼四县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委员共151人。在州级以上青年联合会中安排6人,其中:全国青年联合会1人,甘肃省青年联合会1人,甘南州青年联合会4人。截止1990年底,全州共安排宗教界人士598人。
  三、恢复宗教场所
  截止1990年底,全州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56处。其中:藏传佛教寺院100处,住寺僧侣6593人、尼姑76人,现有活佛106人,18岁以下小僧侣1218人。还有在社会上流动的帐圈和尚261人;开放伊斯兰教清真寺52座,有阿匍72人、满拉280人;开放基督教堂3处,开设活动点9个,教徒1757人,神职人员31人(其中:牧师1人,教师1人,长老6人,执事23人)。另外,夏河、卓尼、舟曲、迭部4县尚有参与信教活动的教徒2006人,自行开放教堂1座,自设活动点26个,自选神职人员69人。全州现实有基督教徒3763人,神职人员100人(其中:牧师3人,教师1人,长老25人,执事71人);开放道教庙观1处,有信徒群众2786人。尚有未经政府批准而自行恢复的庙观庵堂17座,有信教群众3580人。全州共有宗教职业者7418人,信教群众364152人,占全州总人口的62%。
  到1989年底,全州恢复和新建佛教经堂88座,佛殿16座,共104座。其中,原有的22座,由政府资助、信教群众捐资修复82座。僧舍、水房等8794间,其中新修7110间。这些寺庙的开放,坚持了因教制宜、因陋就简、便利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有计划地逐步开放,防止一哄而起的混乱现象,注意了群众负担和各教派之间的团结。同时,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既考虑到国家和地方的困难,又照顾信教群众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了历史遗留的宗教房产问题。经过调査确认权属,该退的退还,该划地皮的划地皮,该批准开放的开放,一些难度较大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做了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如夏河县逐步迁出原在拉卜楞寺院修建的机关和工厂;迁岀在合作寺址修建的27户居民住宅;临潭县邮电局占用清真寺上、下两寺的地基,全部拆除,地址归还原寺。
  四、宗教事务管理
  帮助和指导开放的寺庙、教堂,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一一寺庙管理委员会组织。寺庙管理委员会是寺庙实行民主管理的行政组织,是由一些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既有一定管理才能,又有宗教学识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来担任,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截止1990年底,全州已建寺庙管理委员会组织156个,管理成员765名。其中:佛教寺管会104个;伊斯兰教寺管会52个。在乡一级成立由分管民族宗教的党委书记或乡长任主任委员,由所在地村委会、寺管会各推选1名代表组成的宗教管理委员会,帮助和指导寺管会做好管理工作,并督促和检查各宗教团体制定的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碌曲西仓寺院在管理方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卓尼县也给乡镇配备了专职宗教干事,夏河县针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抓好重点寺院工作的同时,对各寺管会进行了一次检查、整顿和调整,充实了寺管会组织,使各寺管会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通过实践总结,甘南州宗教局制定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同时,对宗教界人士进行深入持久的形势教育、民族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以使宗教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
  通过深入调查,开展活佛转世工作,并提出具体方案逐步组织实施。在宗教政策全面落实的同时,党和政府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加快了寺院的开放。1986年甘肃省政府拨给甘南州258万元,自治州本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照顾困难和因教因地制宜的原则做了妥善分配。
  从1985年到1990年拨付寺庙维修费近240万元。
  1985年4月7日,拉卜楞寺院大经堂不慎失火,毁于一旦。引起中共中央及有关部门、甘肃省、甘南州各级党政领导的关注,抢救清理文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先后拨专款120万元,重建了大经堂。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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