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医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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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72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医药
分类号: R97
页数: 6
页码: 1612—1617
摘要: 由于历史的原因,甘南州医药事业起步较晚。共和国建立前,甘南农牧区缺医少药,偶有内地游医售药或市井小店售药,但售价昂贵。如注射1支“914”需要7~12块银元,注射1毫升盘尼西林需2~4块银元。虽然甘南的河谷、森林、草山、地头处处生长着中草药,但历代开发利用有限,医药事业近乎一片空白。 共和国建立后,甘南州开发利用当地丰富的中草药资源,每年购销近400种,部分药材自给有余,有些行销全国或出口创汇。国营甘南制药厂,炮制生产多种中成药。州县医院附设制剂室,试制出生理盐水等制剂。甘南州药品检验所已能完成中成药的检验、中药材的鉴定和对部分西药的检查,发挥着监督药品质量的作用。州、县卫生行政部门,整顿药品生产和购销市场,核发药品生产、经营、制剂许可证,坚决查处伪劣药品,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配制药品制剂的单位和个人,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安全用药。
关键词: 甘南州志 医药卫生 医药

内容

第一节药政管理
  由于历史的原因,甘南州医药事业起步较晚。共和国建立前,甘南农牧区缺医少药,偶有内地游医售药或市井小店售药,但售价昂贵。如注射1支“914”需要7~12块银元,注射1毫升盘尼西林需2~4块银元。虽然甘南的河谷、森林、草山、地头处处生长着中草药,但历代开发利用有限,医药事业近乎一片空白。
  共和国建立后,甘南州开发利用当地丰富的中草药资源,每年购销近400种,部分药材自给有余,有些行销全国或出口创汇。国营甘南制药厂,炮制生产多种中成药。州县医院附设制剂室,试制出生理盐水等制剂。甘南州药品检验所已能完成中成药的检验、中药材的鉴定和对部分西药的检查,发挥着监督药品质量的作用。州、县卫生行政部门,整顿药品生产和购销市场,核发药品生产、经营、制剂许可证,坚决查处伪劣药品,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配制药品制剂的单位和个人,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安全用药。
  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自治州在广泛宣传、认真贯彻的同时,还建立执法机构、培训执法人员,’以保证药品管理法的正确实施。同年,结合发证,对经营销售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整顿,核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40份,取缔无照经营的个体商贩3个。经对州、县人民医院试剂制剂的清理整顿,由甘肃省卫生厅审批,发给州人民医院《灭菌制剂许可证》;由州卫生局发给甘南州医院、夏河县藏医院、甘南州藏医药研究所、碌曲县藏医院及碌曲县医院等5个单位《普通制剂许可证》。并使藏药制剂在传统民族医药制剂的基础上,开始试行用国家检验标准要求进行卫生学检验。是年,全州对国家公布的1227种淘汰药品进行清理,在各经营单位自查自毁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复查,查出并销毁560瓶(盒),价值达3万多元。此后,州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与工商部门配合,每年对生产、销售药品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加强药政管理,1988年,经甘南州政府批准,在全州确定兼职药品监督员9名。对全州99个单位生产、经营、销售的3326种药品进行了抽查,查出的“四无”(无厂名、无批准文号、无出厂日期、无商标)药品和霉变、虫蛀、失效淘汰药品占43.72%。截至.1989年,甘南州累计抽调药品检查人员452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单位148个,其中:国营药品生产单位1个,经营单位76个,集体、个体药品经营单位52个。共查出伪劣药材15000公斤,伪劣成品中西药654种、12540盒(袋),价值达465420元。其中从甘南州医药公司查出霉变、失效及淘汰药品41种,价值6390元。凡查出的伪劣药品当众销毁处理。至此,州、县直属的医药、医疗单位的不合格药品已基本清除。但部分乡级卫生院.由于经费困难,无法弥补清理不合格药品后的亏损,致使清理工作尚不彻底。
  近几年,省内外一些不法医药贩流入甘南州各地兜售假、劣药品或非法行医,坑害群众骗取钱财,造成药品市场及药品使用中的混乱。在《药品管理法》颁布后的数年中,由药检部门查处游医药贩出售伪、劣药品案件6起,没收伪、劣药品560斤,价值17645元,维护了群众利益和《药品管理法》的尊严。甘南州药品检验所,于1987年起开展药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工作,至1989年底,累计已检验药品525份,其中:各种中成药306份,生物检测161份,药物化验58份。共检验出不合格药品301份,并按药品检验规程,及时予以处理。
  1989年结合发证,再一次整顿了药品生产、销售市场,发放《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20个,整顿个体开业医生81人,对不具备开业条件的4人收回了 《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了经营资格。
  第二节药品生产
  —、名贵中草药分布及储藏量
  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中草药资源十分丰富,且品质优良。据调查,分布于7个县的药用植物达850种之多。其中:中草药材818种;动物药材28种;矿物药材5种;种植中草药5种,面积约达8214亩。当归产于卓尼、临潭两县,种植历史悠久,质量优,产量高,每年约产120万公斤左右。
  贝母甘南州7个县均有分布,以碌曲、玛曲储量最多。共有5个品种,贮量约2.5万公斤,年产量约3000公斤,国营部门约收购500公斤。
  鹿茸分布在碌曲、玛曲、夏河3县。储量约3000公斤,年产量及收购量约500公斤。
  冬虫夏草主要分布在碌曲、玛曲、夏河3县,舟曲县亦有微量分布。面积约达3万亩,储量约2000公斤,年产量1500公斤,收购1000公斤。
  秦艽全州均有分布,分布面积约有800万亩,储量约158万公斤,年产量16万公斤,收购约8万公斤。
  大黄主要分布在碌曲、玛曲、夏河3县,迭部、舟曲、卓尼县亦有少量分布。面积约650万亩,储量约150万公斤,年产量约15万公斤,国营部门年收购约10万公斤。
  羌活各县均有分布。面积约60万亩,储量约260万公斤,年产量约60万公斤,国营部门年收购15万公斤。
  黄芪分布在临潭、卓尼、夏河、迭部等县。面积约40万亩,储量约10万公斤,年产量约1万公斤,国营部门年收购5000公斤左右。
  红芪主要分布在临潭、卓尼、夏河、迭部等县。面积约80万亩,储量约60万公斤,年产量约20万公斤,国营部门年收购约10万公斤。
  党参分布在州内舟曲、迭部、临潭、卓尼、夏河、碌曲6县的大部地区。面积约80万亩,储量约10万公斤,年产量约8万公斤,国营药材经营单位年收购约2万公斤。
  翼首草产于玛曲县,产区面积约50万亩,储量约2万公斤,年产约5000公斤,国营部门年收购1000公斤。
  猪苓主要分布在舟曲、迭部两县。面积约30万亩,储量10万公斤,年产量5万公斤,国营部门年收购约2.5万公斤。
  麝香境内有马麝、林麝两种,均属国家三类保护动物。7个县均有分布,据1976年调查,约有麝20922只,年收购麝香最高达30公斤。
  牛黄甘南州于1983年开始人工给牛胆囊埋藏核心物试验成功,以促进天然牛黄形成,对牛黄药源开辟了新途径,并逐年推广,已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牛羊草结为牛羊胃肠内的草结块,1987年曾收购280公斤。
  二、中草药、中成药生产
  (―)中草药生产
  1958-1961年“大跃进”时期,甘南州龙迭、洮江、临潭3县和德乌鲁市都先后建起中药制药厂,加工炮制中草药。
  龙迭县(今舟曲、迭部)制药厂,先后加工中药达38种之多;德乌鲁市 (今夏河县)制药厂先后加工中药8种;临潭县有社办药材加工厂2个,以加工大黄为主,加工总值曾达到30多万元;洮江县(今碌曲、玛曲县)办有药材加工厂6个,合计加工大黄7.5万公斤,秦艽5000公斤,羌活1232公斤,加上其它药材共计达到12.5万公斤。这些县、社办药厂于1962年初先后撤销停办。
  部分药材由于过度采挖,造成资源枯竭。如大黄,1957年约产1万公斤,1959年达到20.8万公斤,1965年也达到6.58万公斤。此后年产量大幅度下降。当归产量受价格影响,产量波动幅度极大,1957年年产约5000公斤,1965年达到了21386.4公斤,1980年猛增到151.57万公斤,此后产量又呈回落趋势。
  1970年前后,生产大队合作医疗机构蓬勃兴起,甘南州岀现了赤脚医生自采、自种、自加工、自使用中草药的局面,但以后坚持、巩固下来的极少。
  这一时期,由于医药卫生管理机构不健全或缺少管理制度、法规,中药材的采挖及加工炮制极为混乱。仅1973年1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停止使用的达304个批号、156种之多,造成经济损失达122.8万多元。
  1976年后,全州逐步将主要药材的采挖、收购、销售等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国营药材经营部门培训专业技术人才,严格质量管理,精心加工炮制,保证了药材质量。每年除满足甘南州部分需求外,还外销国内10多个省市,并享有一定的声誉。
  (二)中成药生产
  甘南州中草药资源十分丰富,已作为药用开发利用的达50多种。但长期以来,甘南州没有自己的制药工业,未能发挥药材资源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
  甘南藏族自治州制药厂,是现在全州生产中成药的唯一厂家。1970年开始筹建,初期派5人赴外地学习制药技术,购置设备,至1971年初,正式建成投产,经历年不断充实、发展,已成为初具规模的医药工业企业。1989年,固定资产已达48万元,正式职工45人,技术人员5人(其中药师以上的3人),有各种制药设备28台(件)。从建厂初期的仅能生产单一的大蜜丸始,逐步向多品种、多剂型、新产品方向发展,已能生产片剂、水丸、水蜜丸、散剂、胶囊剂等30多种产品,畅销省内外。其中洁白丸1983年荣获国家经委颁发的优秀新产品一金龙奖;1988年在《健康报》举办的药品评选活动中荣获银杯奖。六神丸,由于疗效显著,在全国畅销不衰。
  第三节药品经营
  一、经营机构
  共和国成立前,甘南州仅夏河、临潭、卓尼、舟曲县城各有1〜2家由私人经营的中药铺,调配中医处方,销售的中药材大部从外地购进,且品种少、规模小。甘南州产的鹿茸、麝香等名贵药材多被外地经营者收购,大部分藏量丰富的中药材未得到批量采集和经营。共和国建立初,各县卫生院及中央、省派医疗队所需药械均由省级部门直接核拨。1954年,在全州建起中药材收购点10多处,并建起甘南州第一家国营药材经营机构 ——临潭县药材公司01956~1957年舟曲、夏河、卓尼和碌曲县药材公司相继成立。
  1959年,原属各县商业部门的药材公司移交县文卫科管理,不仅开展中药材收购、销售,还开展西药及医疗器械经营。同年7月,州府合作设立了医药门市部。1960年1月,成立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医药采购供应站。
  1962年,随着县级行政区划的改变,对原有药材公司进行了更名,迭部县建起了县药材公司。1964年,根据商业部、卫生部规定,又将州、县药材公司移交州、县商业部门领导。
  1980年,州、县成立医药管理局后,遂将州、县药材公司更名甘肃省医药总公司甘南分公司XX县医药公司。局与公司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84年撤销州、县医药管理局,州、县均有医药公司和医药零售门市部。
  二、药械购销管理
  甘南州的中西药材(品)及医疗器械的购销工作始于1954年,以中药材为主购销中西药及医疗器械。
  1984年前,药品经营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1985年起,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对甘南州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凡经营药品的单位(含药品批发部、零售门市部及集体、个体经营者)经州、县卫生局审查合格后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州、县医药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卫生部、商业部、化工部《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中央卫生部《药政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健全收购、供应、保管.分装及配方核对等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自检或接受有关药检部门抽检.对不合格及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不收购、不出售。对过期失效、霉变、虫蛀药品及时销毁,使经销药品质量不断提高,既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又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甘南州部分年度中西药及器械购销统计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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