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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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65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戏剧
分类号: I207.3
页数: 4
页码: 1504—1507
摘要: 甘南州戏剧主要有:“南木特”藏戏、秦腔、眉户、豫剧、话剧等。
关键词: 甘南州 戏剧

内容

一、“南木特”藏戏
  “南木特”藏戏是具有甘南地方特色的剧种。它的产生和发展得益于甘南藏传佛教文化与民间艺术。1945年,五世嘉木样组织人员创作、排练“南木特”藏戏《松赞干布》,以加强藏汉民族团结。翌年春,该戏在拉卜楞寺演出,盛况空前,观众达数万人之多,得到了广大僧俗观众的盛赞。
  “南木特”藏戏是综合了西藏藏戏、恰木(拉卜楞寺每年7月举行类似广场剧的宗教法舞活动)、京剧、拉卜楞地区民间歌舞等艺术形式的新的地方剧种。该剧种产生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形成为两种模式:一为只在寺院演出的寺庙“南木特”,由活佛或高僧编导,有音乐伴奏诵唱、道白,并辅之以舞蹈,表演程式固定,僧侣饰演剧中人物,在舞台演出;另一种是民间“南木特”藏戏,由农牧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每逢节日及集会期间,在田间、牧场或居家场院演出,自娱自乐,它对服装、道具、效果、化装,不作苛求,一般是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穿着打扮近似或同于生活着装,各戴一墨镜,能区分男女和角色身份即可演出。
  甘南藏族自治州“南木特”戏社团分布表共和国建立后,南木特藏戏得到长足发展。1955年春,拉卜楞红教寺根据佛经故事改编、排练演出了《智美更登》。同年夏季,该剧赴兰参加西北五省区民间文艺会演,受到好评,荣获奖旗一面。1958年至1959年,藏戏被视为“封建迷信”而禁演。1960年,“南木特”重新演出,且传至青海、四川等地。
  1964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藏戏停演,许多“南木特”活动者和艺人遭受迫害。1978年后,一批民间业余藏戏队蓬勃发展起来,夏河县九甲乡昂去乎村成立了一支藏戏队,有30多人组成,排练演出了《诺桑王子》、《降魔》等戏。1980年,拉卜楞红教寺藏戏队演出了《赤松德赞》。1981年5月,碌曲县文工队练演了传统“南木特”剧《松赞干布》,成为自治州首次演出“南木特”戏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1982年,甘南州文化局组织进行了首次全州藏戏调演,有碌曲县文工队、夏河县昂去乎藏戏队、夏河县红教寺藏戏队、拉卜楞寺藏戏队、甘南州藏剧团等文艺团体参加演出,历时7天,观众达数万人。
   二、秦腔
  明末清初,西固(今舟曲县)南峪村民自发举办“南峪戏会”演出秦腔眉户小折戏。1909年,临潭县新堡也有了唱眉户、秦腔的业余组织。1936年,临潭县王家坟村的林六十得创办了秦腔戏班“福盛班”。共和国建立前,各地秦腔业余戏班在农闲时演出的传统剧目主要有《八件衣》、《下南棠》、《铡美案》等。
  共和国建立后,自治州内先后成立了卓尼“七•一秦剧团”和州秦剧团等专业文艺团体,秦剧演出走上了以群众性自娱自乐和专业文艺团体相结合的道路,丰富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大革命”后期,曾由州委宣传部组织了一个由部队、报社、党校、剧团、中学等单位抽调16人组成的社会性剧目创作组,创作移植了大、中型新剧目15出,如《刘英俊之歌》、《红嫂》、《焦裕禄》等。
   三、眉户
  甘南地区眉户小调主要在临潭、卓尼、舟曲等地的汉族地区流行,其剧目有《张连卖布》、《牧童放牛》、《下四川》、《蓝桥相会》、《李彦贵卖水》等。
   四、豫剧
  1958年,由河南省来甘南的支援边疆建设青年队组建“桑科农场业余豫剧团”等剧团7个,后由这些剧团的骨干分子于1959年8月组建为甘南豫剧团,排演传统剧目并改编或创作演出现代戏60多出,如《大闹天宫》、《文成公主》、《下陈州》、《十夸公社》、《南千岭》等。1963年豫剧团撤销后演出活动亦停止。
  五、话剧
  话剧作为新兴的剧种,在甘南地区的创作、演出较为稀少,只在州歌舞团以及各县文工队(宣传队)的歌舞节目中偶尔出现。最早岀现的话剧是《崔勋才》,1960年曾赴河南开封等地慰问河南“支建青年”家属时演出。之后,又于1961年、1964年由州歌舞团创作演出《主人》、《草原宽又宽》,1976年演出大型话剧《锦绣前程》等。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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