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64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文化管理
分类号: G123
页数: 14
页码: 1463—1476
摘要: 主要介绍了甘南州文化管理机构等内容。
关键词: 文化艺术 文化管理

内容

第一节行政管理
  一、行政机构
  (一)州文化处及文教处(局)
  1953年10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区成立时,区人民政府下设立文教处,有职员11人,主管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事业。1955年7月在自治州人民委员会设立文化处;1957年初,文化处与教育处合并设立文教处,编制7人;1959年1月文教处与卫生处合并为文教卫生局;1962年6月又改为文教卫生处;1967年2月至1975年10月由州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统管。1976年1月州革委会恢复建立各局、委、办,恢复文化教育局建制。1980年8月州文教局分设为文化局、教育局。
   (二)州文化局
  1980年8月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化局成立。1990年底州文化局内设办公室、艺术科、群众文化科、文博图书科、文化市场管理科和文艺创作研究室(初为文艺创作组)。甘南藏族自治州志・文化艺术志
  (三)各县文化行政机构
  临潭县在1913年设县之时,由“礼房掌案”(沿袭清代抚番厅旧制)兼管文化,1939年时由教育科兼管。1950年,临潭县人民政府设文卫科。1955年10月,县人民委员会分设文化、教育、卫生3科。1958年12月,又合并为文卫科;1959年1月,临、卓两县合并为临潭县,县人委下设文教卫生部;1962年1月分县后,临潭县人委下设文卫科,主管文化、教育、卫生工作。
  夏河县自1942年设县至1949年,由县政府教育科兼管。1949年9月,夏河县人民政府下设文教卫生科;1955年5月,文教卫生科分设为文化、教育、卫生3科;1959年1月,夏河县改为德乌鲁市(县级)时撤销原文化科,市人委下设文教卫生部,德乌鲁市改为夏河县时又改为文教卫生科。
  卓尼县自1938年至1948年,由设治局教育科兼管文化,1950年10月成立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下设一、二、三、四科,三科即文教卫生科;1953年10月卓尼县人民委员会下设文教科。1956年2月将文教科分设为文化、教育两科;1957年1月文化科和教育科合并为文教科;1962年1月,卓尼县人委下设文卫科。
  1947年西固县(今舟曲县)政府设教育科,掌管文化、教育、卫生事业;1948年改为“三科”,管理职能不变。1955年4月成立舟曲县人民委员会,设文教科,1959年1月,舟曲县改名为龙迭县,下设文教卫生部,1962年,龙迭县仍改称舟曲县,下设文卫科。
  碌曲县1955年6月建县。1956年9月县人委设文化科;1959年1月碌曲、玛曲两县合并成立洮江县,县人委设文教卫生部,1962年1月撤销洮江县,两县分设,碌曲县人委下设文卫科。
  玛曲县1955年6月建县,县人民委员会设文卫科,1959年1月,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县人委设文教卫生部,1962年碌曲、玛曲两县分设,玛曲县人委设文卫科。
   迭部县1963年1月正式成立迭部县人民委员会,县人委下设文卫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初期,各县文化工作由“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至1968年各县“革命委员会”下设三部_室(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办公室),文化工作由政治部宣传组具体负责。1973年以后各县陆续恢复文教局。文化、教育合署办公,文教局内有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干事负责日常文化工作。二、行政管理
  自治州建政以来,中共中央及其各级组织制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一直由州、县文化行政部门具体贯彻执行。通过会议、文件形式传达到每个基层文化单位,并由州、县文化行政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州、县专业文艺表演团体的文艺创作、演出计划一般是根据年度业务经费情况由州、县文化行政部门下达,由州、县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完成。计划的落实情况由州、县文化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并负责质量管理。
  电影放映计划由州、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依据省公司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制定全州各县公司的全年放映场次、观众人次、工作日、发行收入、放映收入等五项任务指标报州文化局审批后下达给各县,各县任务指标的完成由州电影公司督促、检查落实。
   三、文化市场管理
  1984年6月成立了甘南州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开始管理文化市场。1984年10月,州文化局、公安处、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全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组成“文化市场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社会文化管理,搞好协调工作,“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改为“甘南州社会文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全州社会文化市场,拟定协调、监督、执行社会文化的管理政策、法规、管理条例及办法,指导全州社会文化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从而形成州、县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州、县对各种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及图书报刊销售点先审查,后发给经营许可证,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节群文事业管理
   一、群众文化机构
  (一)州群众艺术馆
  1956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州中心文化站(含图书馆、广播站),1961年因图书馆、广播电台分设,中心文化站撤销。1976年州群众艺术馆成立,初称“阶级教育展览馆”,1980年改称“州中心文化馆”。1983年改为“群众艺术馆”。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辅导群众开展艺术活动,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班和展览。1982年该馆创办业余文艺辅导刊物《群艺》,1983年编辑出版《甘南创作歌曲选》,是自治州歌曲创作成果的汇集。1986年组织州县群众业余文艺骨干16人参加全省民间音乐舞蹈比赛,创作演岀了一台富有草原气息、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获得好评,甘肃省选出才让当知、勒格加赴北京演出。其中鹰笛独奏 《牧歌》和民歌《阿香劳劳》获创作演奏(唱)奖。
  1987年7月组织10名小学生演员,参加在白银市举办的甘肃省首届少儿歌舞节,舞蹈《快乐的少年》获创作表演奖,《哈达献给少儿节》获辅导奖。同月,该馆举办了 “甘肃省民间剪纸艺术展览”。
  (二)各县文化馆
  夏河县群众文化机构设立较早。1926年5月3日在兰州教育会馆成立“藏民文化促进会”,会址设在兰州市浙江会馆。1935年5月13日“藏民文化促进会”迁至拉卜楞,建有教室2间,学生宿舍8间,并有阅览室、成绩室、图书室、游艺室等设施;1940年设立“民众教育馆”,1951年12月建立“人民教育馆”,后改为“人民文化馆”,即现在的“夏河县文化馆”。
  舟曲县在1943年设立“民众教育馆”,馆址在县城文庙,主要开展书刊借阅、讲演、扫盲、科技普及、军械展览、油印小报、办壁报等活动。因经济危机无经费开展活动,1949年被裁撤。1951年建立“西固县人民文化馆“。1954年该馆随西固县迁往宕昌县。1955年随着舟曲县的建置,成立“舟曲县文化馆“。1962年该馆与县广播站合并。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馆藏图书及许多历史资料、文物被劫被毁。1979年后文化馆恢复正常活动。1982年由该馆组织职工业余秦剧团,在县城及附近地区演出秦腔折子戏。
  卓尼县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1963年下半年该馆联合新华书店、电影队组成“农牧区文化服务队”,送节目、书籍报刊、电影下乡,为农牧民服务。并举办美术培训班、组织美展、书展及民间艺术(窗花)展,扩大街头橱窗专栏的宣传面积等群文工作。
  临潭县文化馆成立于1956年(共和国建立前该县亦有“民众教育馆”)。碌曲县文化馆成立于1964年;玛曲县文化馆成立于1966年;迭部县文化馆成立于1982年。(三)乡镇文化站(室)
  1960年舟曲县在立节公社立节大队、巴藏公社巴藏大队、大峪公社水沟大队等处建立文化室,以看报读书为主要活动内容。“文化大革命”初期一些公社以文化室为基础组成文艺宣传队,后因派性武斗,宣传队均自行消亡。1966年至1977年,自治州农、牧区乡镇、大队文化室以开展图书阅览、民间文化活动及放映电影等活动为主。在此期间,全州有28个大队成立了电影放映队,起到了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作用。
  1982年至1984年,全州各地相继建起25个文化站。开展报刊阅览、图书借阅、摄影服务、组织民间社火、歌舞演唱等项活动。最先建站的乡镇有临潭县新城乡、新堡乡、古战乡、总寨乡农村文化站;卓尼县有城关镇柳林文化站及扎古录乡、纳浪乡等处;舟曲县有巴藏乡、三角坪乡、立节乡、丰迭乡、拱坝乡等处;碌曲县西仓乡。1990年全州文化站增加到43个,但大部分文化站因场地狭小、设施简陋、经费缺乏而无法开展活动。
  二、群众性业余文化活动
  明末清初,西固(今舟曲县)南峪村民自发举办“南峪戏会”。该村有二三十户人家,每户1人进业余戏班子,演出一些艺技粗陋的折子戏。1950年,陕西秦腔艺人师易峰流落到此,以其高超技艺培训戏班子后,一些诸如《白蛇传》之类的本子戏亦可排演。每逢集日或正月年节,该戏班子便在本村或其它村寨演出。后该县大川梁家坎亦举办“戏会”,主要剧目有秦腔折子戏及眉户戏《张连卖布》等。"文化大革命”中,两“戏会”均夭折,1982年恢复戏会活动。
  1956年12月11日,甘南州举办首届民族民间歌舞观摩演出大会。拉卜楞红教僧侣的演出队由拉卜楞僧乐队伴奏,演出藏戏《华吾•智美更登》,此剧曾参加西北五省民间文艺会演,获奖旗一面。
  1958年,自治州曾为配合“大跃进”运动,搞过历时2年的“万人歌舞,万人写文章”的群众性文艺创作运动,并成立“群众文学艺术创作运动指挥部”,各县也成立“文艺创作指挥部”,筹划各系统举办群众性文艺会演。1959年2月23日到27日,全州首届文艺会演在人民会堂开幕,来自龙迭、洮江、临潭3县以及德乌鲁市和州级单位的文艺演出代表团演出了自已创作的民间舞蹈、歌剧、话剧、秦腔、眉户、歌曲、快书等。1960年2月4日全州第一届职工业余文艺会演开幕,参加会演的有临潭县、德乌鲁市、洮江县及州级机关4个代表团,演员和工作人员共227人,表演节目50多个,并评选出参加全省职工业余文艺会演的代表和节目。1964年底,夏河县群众业余文艺代表队参加全国少数民族群众业余艺术观摩演出大会,演出的《三个女民兵》受到与会各族代表的好评。同年,由夏河县曼克尔演唱组、解放军驻甘南某部某连演唱组共同组成的“甘南州民兵演出队”,参加全省民兵调演大会,演出《三女民兵》、《桥头好事》、《民兵练刀舞》等十几个节目。
  1966年舟曲县组成县文化队,后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该队编排了小型多样、短小精悍的节目,自带行李,踏遍全县95%的村庄,演岀250多场,其中,小话剧《灵活处理》、《老俩口学毛选》等节目深受欢迎。
  1971年5月,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29周年,州上集中了一批文学、戏剧、音乐、美术、摄影等方面的创作人员,一是组织全州规模的业余文艺会演,二是为省上的专项活动提供各类作品。9月,会演开始,各县演出队和甘南乳品厂、阿姨山铜矿、州农机厂以及州级部分中、小学校参加演出。乳品厂的小歌剧《草原新歌》,玛曲表演的《送代表》,碌曲表演的《牧业机械化就是好》,舟曲舞蹈《白龙江畔庆丰收》,眉户剧《演练路上》等节目受到观众好评。次年5月,又开展了一次文艺会演,选拔节目参加省上调演。1975年9月,为参加全省群众文艺调演,自治州从各县及厂矿抽调演员,组成40人的演出队,创作、排练了歌舞剧《拥军路上》、舞蹈《我们是藏族铁姑娘》、《养蚕歌》、《剪羊毛》、女声藏语小合唱《草原小姐妹》、器乐合奏《铁牛到草原》、女声独唱《金色的大雁》等节目,12月赴兰州演出,评价很高,部分节目被省电视台录像。其中歌舞剧《拥军路上》文字台本在《甘肃日报》发表。1976年初州文艺创作办公室组织创作排演,3月份由夏河演出队、州秦剧团小组赴兰州参加全省曲艺调演,演出了龙头琴、表演说唱和陕西快书。1977年,卓尼县城关镇上卓大队30多名社员自发组织业余秦剧团,190’多户社员捐款购置服装、道具等,排练演出《八件衣》、《火焰驹》等古装戏50多场。同年5月,合作地区举办各单位参加的声势浩大的歌咏大会。
  1979年9月在全州“民间歌舞音乐会演”中,90多位民间艺人演出60多个乡土气息浓郁的节目。《甘肃日报》曾大篇幅进行报道。1982年1月,舟曲县文化馆组织成立了职工业余秦剧团。春节期间,县城几个小曲演唱队竞相表演,曲目丰富多彩。同年5月,合作地区举办首届职工音乐会。7月,卓尼县举办群众文艺会演。是年,全州首届藏戏调演在夏河县桑科草原举行,有5个队、187人参加了演出,国家民委、省民委、省文化厅等部门发来贺电。1985年正月初五至十五,州文化局在合作举办了内容丰富的春节活动,合作地区约13000多群众聚集在中心广场,观看焰火晚会。哈尕滩火炮厂施放了3大类焰花,30多个品种,历时近2小时。并且调请了夏河、卓尼2县的民间歌舞队40余人,演出了不同风格的民间歌舞;调请了卓尼、临潭、夏河的4个社火队进行旱船、狮子舞、龙灯、太平鼓、仙鹤、毛熊和民间小曲等项目的表演,共演出16场,3万多人观看了演出。
  1986年,在省文化厅举办的《花儿歌手大奖赛》中,临潭县代表队的马合香、潘桂英、赵惠琴获个人三等奖;卓尼县代表队的权刀肉曼、王秋梅、周玉萍、李孙家代和临潭县代表队的李英才、李会英、冯召召获优秀歌手奖。
  1988年5月,州文化局在合作召开了全州第一次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有10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奖励。1989年10月,在国庆40周年期间,文化局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那吾乡的两个民间藏戏队演出传统藏戏《松赞干布》和《智美更登》,州歌舞团、州藏剧团、夏河、迭部民族歌舞团演出了舞蹈《换帽子》、《醉乐乐》,白格尔演唱《从雪山来的人》,鹰笛独奏《神鹰》,男女声独唱等在省上演出的获奖节目。州电影公司公放映了藏语影片《复仇的火焰》。群艺馆、总工会、邮电局联合举办了书法、美术、摄影、邮票展览,作品达665件(部)。
  第三节文艺团体
  一、甘南州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1981年5月,甘南州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第一届委员会,并成立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研究等5个协会,选举出各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等。1982年设立文联常务机构,下设协会工作部、办公室、《达赛尔》编辑部、《格桑花》编辑部4个科室。 截止1990年底,自治州已有全国文联各协会会员12人,省文联各协会会员89人,州文联各协会会员达到300多人。其中,文学戏剧家协会118人,音乐舞蹈家协会74人,美术书法家协会69人,电影电视协会28人,摄影家协会67人,民间文艺家协会23人。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展出)和获奖的作者达140余人。其中,文学创作方面60余人,美术、摄影、书法方面40余人,民间文学艺术方面20余人,其他方面20余人,并有17人出版专集专著20多本。
  二、州属艺术团体
  (一)歌舞团
  1953年8月,甘南军分区将所属文工队交由甘南地方政府管理。经过一年多的整顿,于1955年5月4日在夏河县正式成立了近20人组成的甘南藏族自治区文工队(后称甘南州歌舞队),成为甘南的第一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957年参加全省文艺汇演,歌舞队的节目《哈达献给毛主席》、《拉卜楞组舞》、《背水姑娘》等,颇受专家与观众的好评。1959年歌舞队扩编为甘南歌舞团。1970年,州歌舞团与州秦剧团合并,成立了 “甘南文工团”。1975年,州文工团撤销,恢复原歌舞团和秦剧团。
  1982年,歌舞团根据藏族古典名著《塞•顿月顿珠》创作改编的大型古典舞剧《王子顿月顿珠》演岀获得成功,于1984年、1985年获甘南州第二次专业文艺会演和全省文艺会演演出一等奖,创作二等奖;1987年参加第二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受到好评,同年11月被国家文化部调京在中南海礼堂演出,主要演、职人员受到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到1990年底,自治州歌舞团共有97人,其中有副高技术职称的2人,中级职称21人,初级职称30人。有藏族演职人员47人。该团创作各类节目约300多个,演出约1500余场。
  (二)藏剧团
  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剧团组建于1981年5月26日,是全国第二个专业藏剧团。成立之初有演职人员56人。10年间,该团创作演出了藏戏、独幕藏语话剧、歌舞、曲艺等大中小型剧(节)目70多个。共演出48场。团内取得中级职称的3人,初级职称21人。现有演职人员51人。
  藏剧团创作、上演的大型古典藏族《雍努达美》1984年参加昆明全国少数民族戏剧录相调演,获中央文化部、国家民委颁发的优秀节目奖。藏剧团自编自演的剧目有现代藏语话剧、相声、表演唱、独唱、小合唱、器乐曲等,每到一地演出,都受到广大藏族农牧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既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又继承发扬了民族优秀文化。(三)秦剧团
  1953年7月1日,卓尼县文化馆创办了“七•一秦剧团”,成为自治州第一个专业秦剧表演团体。1958年10月,合水县群众秦剧团的53名演职人员支援甘南,于1959年2月23日在“七.一秦剧团”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甘南州秦剧团。自1963年之后又不断从西安和省秦剧团、省戏曲学校招收、调动、分配部分演职人员,使全团人数达到78人。1970年与州歌舞团合并,成立了甘南藏族自治州文艺工作团。1975年11月10日,撤销州文工团,恢复原州秦剧团和州歌舞团建制。1988年10月,撤销州秦剧团。
  (四)豫剧团
  1958年以河南省民权、尉氏、柘城等县一些公社业余豫剧团来甘南的支边人员中抽调250人,在阿木去乎、加尕滩、加门关、洸江、甘加、桑科等6个农场相继组建了业余豫剧团。1958年11月,河南省尉氏县豫剧团40余人支援舟曲县建设,改组成舟曲县豫剧团;1959年8月该团与夏河甘加农场业余豫剧团的部分人员共60余人,并同1960年9月从河南省柘城新接来的豫剧二团50余名演职人员合并组成了拥有118人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豫剧团。建团之后,创作排练出了传统和现代豫剧《大闹天宫》、《十夸公社》等60多出戏,在州属各县、乡、农场巡回演出。六十年代初曾以自编节目《南千岭》参加了全省戏剧会演。1963年撤销甘南州豫剧团。
   三、各县艺术团队
  (一)夏河县拉卜楞民族歌舞团
  1976年10月成立夏河县文工队,1989年5月改称夏河县拉卜楞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41人(其中藏族37人)。1989年9月,在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女声独唱《仙鹤的真相》,龙头琴弹唱《党的政策照藏区》、《党啊,心中的白塔》,笛子独奏《神鹰》,白格尔表演唱《从雪山那边来的人》获优秀节目奖。歌舞剧《格萨尔王诞生》,还为祝贺1990年拉卜楞寺院大经堂修复开光大典作了演出,得到省内外各界人士的好评。
  夏河民族歌舞团在培养一专多能人才、自制服装道具为国家节约资金方面,走出了一条“团小人少演出好”的成功之路。他们把售票演出和利用排练室办舞会的收入,全部投入再创作和排练演出活动中。仅1989年和1990年两年演出就达百余场次,收入近万元。这个团还利用自己风格独特、节目丰富的优势,与省外技术、资金雄厚的单位联合拍摄录相,既增加了演出场次,又积累了业务资金。
  (二)迭部县民族歌舞团
  1979年11月成立文工队,1989年10月改名为迭部县民族歌舞团。有职工39人(其中藏族24人)。舞蹈《龙江情》、《醉乐乐》、《沸腾的迭山》及声乐节目女声独唱《我爱迭部山河美》等,获得了1989年9月在兰州举办的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优秀节目奖。1987年1月,仅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便在各乡和四川省阿坝州的一些县演出36场,10月又配合迭部县物资交流大会演出歌舞11场。到1990年,演出达200余场,深受山区群众的欢迎。
  (三)玛曲县藏语说唱队
  1973年9月成立玛曲县文工队,1985年10月并入县文化馆后,改为藏语说唱队,全队仅8人组成。为了活跃牧区群众的文化生活,1988年,国家为其配备了1辆文化宣传车,他们携带图书、录相、摄影、体育用品和文艺节目,为牧民群众服务。群众亲热地称他们是"大篷车”。他们自编的节目《阿当玛》、《夫妻吵架》、《高原男子汉》、《阿杰春》、《哈罗提》等藏语说唱、相声、弹唱、民歌、舞蹈等,具有浓郁的草原特色,深得牧民喜爱。他们的歌曾被州广播电视台录制成盒式磁带销售,在甘、青、川藏区广为流传。1990年,配合社教工作、法制教育,为牧民群众演出17场,放映录相50场。在全国优秀文化馆 (站)工作会议上,被评为先进集体,受到中宣部、文化部的表彰。
  (四)碌曲县文工队
  1972年11月成立,现有13人。文工队建队初实力雄厚,是州内典型的“乌兰牧骑”式的文工队,队员人人一专多能,创作排演了一大批优秀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男子群舞《牧笛》被省民族歌舞团改编为3个舞,被许多文艺团体演出,影响较大。1982年5月,排演了藏戏《松赞干布》,开创了州县艺术团体演藏戏的先河。同年,被文化部树立为全国文艺团体先进集体。1984年以来,因经费拮据、人员老化等原因,演出活动处于停滞状态。(五)舟曲县文工队
  1979年12月建立,有演职人员32人。1981年春节,文工队在舟曲礼堂作了首场演出。1982年下半年,为了满足群众观赏节目的不同需求,派4人赴省秦剧团学习,并从陕西等地招聘12人,全队增至50多人,成为甘南唯一的1家戏曲与歌舞合为一体的专业表演团体。1984年1月1日,秦剧组沿白龙江两岸乡村演出了古典折子戏《恩仇记》、《玉堂春》等。1984年5月,参加了甘南第二次专业文艺调演,双人舞《赶集》、舞蹈《山庄马铃》、《丰收花鞭》分别获奖。1985年抽调6名骨干演员参加了州歌舞团创作的舞剧《塞•顿月顿珠》的排练与演出,曾与州歌舞团小分队联合赴武都、宕昌、文县、南坪等地,作了一次远距离地巡回演出。1990年,文工队撤销。
  (六)卓尼县文工队
   成立于1979年12月,在1980-1987年短短的8年中创作声乐、器乐、舞蹈、曲艺等多种艺术形式的节目上百个。舞蹈《欢乐的沙目》、《红青禾》、《冶海湖畔》在1984年全州第二次专业文艺会演中分别获创作二等奖、演出一等奖。他们为了满足各类观众对文艺节目的不同欣赏要求,还用卓尼地方语言排演出话剧、歌剧等节目,如《三换新郎》、《柜中缘》等,颇受群众欢迎。1986年撤销建制。
  (七)临潭县秦剧团
  成立于1979年12月,为卓尼、临潭、舟曲县以及邻近的外地区喜爱秦腔的群众,演出了多场全本戏和折子戏,特别在春节和物资交流会以及庙会时为演出的高峰期。除演出外,秦剧团还经常派出演员赴临潭各乡进行群众文娱活动的辅导。1990年6月该团撤销,部分演员充实到县文化馆和乡文化站。
  第四节电影放映
   一、管理机构
  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59年以前,全州各电影放映单位直接向省电影公司租片放映。1959年底,成立了州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其人员由地方人事部门管理,财务直接由省电影公司管理,省公司提供经费和影片拷贝,州管理站给各放映单位供片。1981年,州县各电影放映公司改为文化企业管理,均实行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州电影公司主管全州影片发行调度、电影器材供应等工作。州、县文化行政部门实行宏观管理,省公司实行业务指导。
  二、放映设施
  1958年,省文化厅投资10万元,州财政补助5万元,在州府合作建成了甘南州第一座电影院,当年12月开始营业。观众厅面积为438.5平方米,观众席位是长条4座靠背椅,共796个,1984年更换为822个单人翻座靠背铁椅,有可供剧团演出的舞台及乐池。有35毫米“天机”放映机2台,幻灯机1台,均使用碳棒弧光灯,供碳棒电源的直流发电机1台。1965年碌曲县利用县政府会堂放影电影。次年,夏河县放映站使用长江54-35毫米放映机放映电影,日均不足1场。八十年代前,州县共有6家电影院,使用放映机为新曙光、松花江5501、长江16毫米等,观众座位少,大部分电影院放映场次日不足1场。八十年代后,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群众对电影放映的需求增加,放映质量要求提高。为适应新形势,州、县多方筹措资金,改善放映设施,更换放映设备,先后新建了玛曲、卓尼县电影院,改造重建了夏河、临潭等县电影院。其中合作电影院、夏河电影院、迭部电影院等可放映35毫米普通遮幅、宽银幕及宽银幕立体声各类影片。此外,迭部七九二矿、迭部林业局、洮河林业局、地质队、合作民族师专等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也建立了电影放映机构。1988年1月,自治州第一家集体承办的乡镇电影院——临潭新城电影院建成使用。截止1990年,全州在册各类放映单位137个,工作人员264人,共放电影18362场,观众达520万人次,放映收入189.69万元。
  三、电影放映
  1951年3月,西北民委组织划界工作团来甘南,从全省仅有的3个电影队中抽调了1个电影队,在甘加和拉卜楞河南村大教场放映电影《解放了的中国》、《中国人民的胜利》,群众闻讯,骑牛乘马数十里赶来观看,盛况空前。
  1952年7月,中央少数民族访问团西北分团甘南藏区访问团到甘南后,分为2个团进行访问活动,并各带1个电影放映队。这2个电影队,在近1年的访问活动中,几乎走遍甘南,放映近500场,观众达15万人次。放映的影片有《新中国的诞生》、《百万雄师下江南》、《红旗漫卷西风》等。
  甘南藏族自治州电影放映设施一览表
  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原访问团的2个电影队,扩建为“甘南牧区文化服务队”。文化服务队在开展图书阅览、照像、广播、搜集民间音乐舞蹈等工作的同时,依靠牛马驮运,常年在碌曲、玛曲、夏河、卓尼一带的农牧区进行电影放映活动,深受群众欢迎。1954年,甘南又成立了1个电影队,主要活动在临潭、卓尼、舟曲。至此,全州已有放映队3个,放映人员17人,其中藏族5名、回族1名。年放映700多场,观众20万人次。1965年"文化大革命”前夕,全州已有电影放映单位16个。每县都有2个电影队,共有放映人员47人,年放映电影3680场,观众103万多人次。
  1966年至1975年,全州放映单位发展到70个,已有部分社办电影,放映人员近200人,这期间的影片除8个“样板戏”和《地雷战》、《地道战》、《南征北战》外,其余影片全部停止发行。1975年全年仅放映电影1882场,平均每个放映单位年放映场次不足27场;观众总数仅达50余万人次。1979年至1984年,全州102个公社几乎全部有了电影放映队。不足2万人的玛曲县就有32个电影队,其中28个生产大队也自办电影放映单位。全州电影放映队发展到了166个,放映人员272人。此后全州各县、社、大队所办的电影队除临潭外,均开始逐年减少。全州放映单位由原来的166个减少到111个。当年放映场次为13553场,比1980年减少5292场,观众299万人次,比1980年减少71万多人次。夏河县九甲乡唐乃合村的藏族青年普化甲和甘加乡八角城村藏族青年尕藏昂杰分别于1979年和1981年办起了州内最早的2个个体电影队。1990年底全州个体电影队已发展到76个,占全州农牧区电影队总数的80%。1990年,农牧区104个电影队共放映电影10431场次,观众达364.40万人次;电影放映收入达到277.7万元,发行收入为112.48万元。
  四、电影藏语翻译与配音
  1964年,碌曲县试搞电影放映过程中用藏语现场配音,使藏族观众第一次听到了用本民族语配音的电影。1965年在夏河电影队的协助下,现场配音《天山上的红花》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曾在夏河、碌曲、玛曲的牧业点上巡回映出8场,藏族观众反映极好。1966年,开始在影片边涂磁录音,录制了《苦菜花》、《天山上的红花》、《农奴》、《英雄儿女》等影片。
  1972年底,州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组建了电影译配组。1973年下半年试制成功利用8.75毫米影片平衔磁带录还配音讯号的装置,录制了第一部用藏语配音的电影《龙江颂》,由省电影公司组织到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天祝、阿克塞、肃北、酒泉、阿拉善右旗,巡回映出并现场表演,引起全国少数民族省区的重视。云南、贵州、青海、四川、新疆、内蒙等7个省区、200多人次来甘南参观学习,交流经验。1976年10月,在临夏电影机械研究所的大力协助下,又研制成我国第一台能使用乐效声带,带有译制厂译制影片效果的8.75毫米双片道译配放映机,填补了我国民族语电影译制的空白,并用此样机很快译制出《枫树湾》等5个节目、18个拷贝的影片。1982年,州电影公司译配组添置了一台8.75、16、35毫米影片的小型涂磁机,便利了译配工作。此时译配组人员已增至12人。1984年州电影公司及所属藏语译配组双获文化部、国家民委颁发的《民族语片发行放映先进集体》奖和译制片《喜盈门》的优秀奖。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