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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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62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67.2
页数: 6
页码: 1423—1429
摘要: 教育经费中主要对甘南州的经费、勤工俭学、教学设备的相关介绍。
关键词: 教育经费 甘南州

内容

一、经费
  民国前,甘南各地的儒学、书院、义学、社学等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官方拨款、官绅捐助、学田收入和民间筹措。民国初教育经费仍沿用清末惯例。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因国力甚微,教育经费“无定制、无定额”,主要靠社会和个人捐助。当时甘南的临潭、西固(今舟曲)两县教育经费为108元,基金银150余两、钱350余串。1926年,临潭将征收豆稞余利大洋3417元拨给教育局,筹建临潭县立初级中学,学校的常年经费则来自按皮毛麝香行规征收的1600元和卓尼杨土司认筹的1000元。
  1927年8月,拉卜楞藏民文化促进会在夏河创办的拉卜楞藏民初级小学,学生食宿全部免费,经费由促进会提供。两年后,甘肃省政府每月给学校拨助300元的经费。据统计,这所学校全年经费开支为4440元。同时,临潭共有完校4所,年经费1369元;初小36所,年经费1025元。全县教育经费年收入3128.5元,年支出3329.5元。另外,临潭县还有社会教育经费,据1931年的统计,社会教育经费共320元(其中图书馆100元,讲演所40元,阅报所100元,中山俱乐部40元,公共体育场40元),同年,舟曲县年收入基金839元,学粮152.61元,盐课400元,担头捐税720元,铁厂汇税360元,羊毛税160元;年支出教育行政费410元,学校教育250元,社会教育378元,各项补助153元,初小补助金368元,留学津贴300元。
  1933年,甘肃省教育厅给夏河县拨教育经费8738元,全县7所小学,经费年入年出均为6560元。其后,省教育厅给舟曲县拨教育经费3026元。中央教育厅用中央边教补助费在夏河、临潭和岷县(当时甘南的迭部部分藏区属岷县管辖)各筹办藏族小学1所,各校每年经费均为1000元。
  1935年甘南初等教育经费情况
  抗日战争前夕,甘肃省政府在甘南也创办了边疆小学和短期小学。
  抗战初期,卓尼初等教育有所发展,每年经费4030元。禅定寺喇嘛半日制学校建立后,柳林小学、各初小、各短期小学经费共3280元,其中教育部给卓尼喇嘛半日制学校拨款1200元。同时,蒙藏委员会根据卓尼杨土司的呈请,准予在当年边疆教育补助费项下给卓尼6所小学补助1500元。
  1941年,拉卜楞藏民中心小学月经费收入700元,支出800元,后因通货膨胀,学校经费极为短缺,藏族学生的公费待遇也于次年取消,学校仅靠水渡收入供给学生书籍和文具。教员除薪金外,由拉卜楞藏民文化促进会供给每人每月炒面0.3斗。次年,省教育厅拨款在全省藏回民聚居区设立中心学校12所。每校建筑设备费50000元,经费31060元,并规定所有学生的伙食、书籍与制服费均由学校予以津贴。其中设在甘南的有2所,省立卓尼设治局柳林中心学校,当年经费187440元;省立夏河拉卜楞中心学校,当年经费118272元。1947年,甘南各地经费共882256元。另外,夏河还担负临夏区联立初级中学的部分经费。
  抗战前夕甘南筹办短期学校经费情况
  甘南初等教育经费等情况
  共和国成立后,甘南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拨款和社队自筹。从1951年起,政府每年增拨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以解决学校的设备和修缮,并对高寒地区的教师在御寒装备方面予以照顾。次年,省政府拨给夏河和卓尼自治区各20000万元(旧币)。1953年,人民政府在甘南的教育投资达40亿元(旧币)。对中等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按百分之百发放,少数民族小学生一律每人补助课本费1万元(旧币)。夏河、卓尼和临潭3县对少数民族小学生按少数民族学生数的10%发给助学金。少数民族小学的设备补助费,按完小100万元(旧币)、初小50万元(旧币)分配;修缮费补助,按完小100万元(旧币)、初小60万元(旧币)分配。此后,教育事业费、修缮费、补助费不断增加。1962年5月,甘南对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的发放和使用按下列办法实行:
  1.纯牧区小学民族学生免费供应课本,半农半牧区的贫寒民族小学生免费供应课本。
  2.纯牧区小学二年级以上民族学生和半农半牧区五年级以上民族学生家庭贫寒、学习积极者,可享受助学金,比例为享受班级中民族学生的10〜20%, 每人每月8元,一学期评发1次。
  3.少数民族普通中学学生,根据困难情况,除在一般学生助学金中评发外,未能评得的可在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中增加适当助学金额。
  4.在牧区、半农半牧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生活困难的应在教师福利费中予以补助。
  5.民族教育补助费除解决上述补助外,结余部分用于牧区、半农半牧区的民族学校的教学设备购置。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甘南的教育经费呈下降趋势。1967年甘南教育经费为216.3万元,1968年为155.6万元,1969年为143.5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甘南州制定《关于积极稳定地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教育经费逐年增加。1979年后,对藏族等少数民族中小学生一律免费供应课本;对牧区中小学寄宿生和农村家庭离校5公里以外的中学生恢复了 “文化大革命”前按城镇学生标准供应口粮的规定;对寄宿制中小学藏族学生、民族班学生不仅免收学费,还按月发放助学金(合作一中民族班学生每月每人26元,其他寄宿制中学学生每月10元);1980年在碌曲、玛曲和夏河三个牧业县创办了桑科、曼尔玛等5所寄宿制民族小学,在夏河和玛曲创办了2所寄宿制民族中学。对这些学校的修建,每所小学一次性投资6万元,中学10万元。州县从增拨的地方财政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每个乡每年从公益金中提取50%用于教育。州、县成立了普及初等教育基金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资办学。牧区教育投资按学生平均远远高于农区,如1980年,玛曲县中小学生年平均217元,临潭县则是59元。对民族小学的新建和扩建,给予一次性或重点性投资。对全州少数民族学生一律免费供应课本,对寄宿制民族中、小学还免收学费并发给助学金。
  1982年起,全州校舍建设发展较快,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中央每年都安排下达一定数额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专项补助,省上也筹集了专项经费。1982年至1987年,全州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方面的总投入是2300多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近900万元,省上统筹和财政专项补助1200多万元,州、县和群众集资169万元。1990年教育事业费支出达2133.7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4.98%。二、勤工俭学
  从五十年代末开始,甘南不少中、小学就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度停止。1972年,全州共有小学校办工厂1个、农场96个(耕地面积235.2亩)、牧场1个;中学校办工厂3个、农场12个(耕地面积326.2亩)。据两年后的统计,全州小学校办工厂总收入511元,农场总收入13945.31元;中学校办工厂总收入140元,农场总收入18340.35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甘南州的勤工俭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2年至1985年,全州中、小学勤工俭学收入累计2万余元。1987年,全州普通中、小学共有校办工厂4个,第三产业服务网点15个,校办牧场13个(有草山土地1万亩),农副(畜)产品和其他勤工俭学收入共15万元,其中用于发展再生产资金4万元,用于集体福利和学生补贴2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助教育经费9万元。同年4月,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1990年,全州开展勤工俭学的学校共有522所,总收入40万元。其中校办工厂6个,总产值15万元,纯收入4.9万元;第三产业服务网点22个,产值89.3万元,纯收入29.7万元;农牧场14个,产值25.4万元,纯收入5.4万元。用于发展再生产资金15.2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助公用经费20.4万元, 集体福利1.1万元,学生补贴3.3万元。
  甘南州1985~
  1990年勤工俭学开展情况表
  三、教学设备
  甘南的教学设备,“文化大革命”以前十分简陋,全州只有3所中等学校的理化仪器设备可供进行演示实验。1978年以后,教学设备状况有所改善。据1985年统计,全州70%的中学配备了理化仪器、实验药品、生物标本模型和显微镜等,全州教学仪器总价值为129万元。是年10月,成立了“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教学仪器供应站”,加强了对全州中小学教学设备的管理和计划供应工作,年末全州累计配备小学自然教具箱114套,教学教具箱208套。
  1990年,全州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70万元。全州共筹措教学仪器资金10万元,重点解决了州直中专和中、小学的音、体、美配套器材。全州共有实验室53个,2880平方米,实验柜526个,实验桌、凳401套,实验管理专(兼)职人员52人。全州完全中学演示实验课开设率为85%,分组实验课开设率为70%;独立初中演示实验课开设率为50%,分组实验课开设率为25%。本年州教育局还对初中以上的理化和生物实验管理人员共83人(次)进行了培训。年底,全州累计配备小学自然教具箱197套,小学教学教具箱425套,实现了乡中心以上学校“两箱齐备”。全州中学共有图书64467册,每个学生平均8.2册;五年制以上小学共有图书18968册,生均3.5册。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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