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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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8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6
页码: 1348-1353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的地方武装。
关键词: 地方军事 地方武装

内容

第一节部落民兵
  甘南大部分地区远至秦汉之羌族部落及其后之党项、吐谷浑、吐蕃直至以后的藏族部落,均属“兵民不分,合则为兵,散则为民”的部落兵。明代,卓尼部落首领些地内附,被封为土司后,逐步实行“兵马田制”,凡耕种土司一份土地或在土司辖区的草山放牧者都有纳粮和当兵的义务。平时务农放牧,战时1户1兵,自备马、枪、弹、粮应征,因此又称“门兵制”。一接到集兵令,各旗总管或长宪(旗长)迅即率兵员到土司衙门集结,根据战争规模,由土司(或指定头目)率领,另设“传号”1至2人为帮办,立即开赴前线。按土司衙门的规定,北山、日扎、卡俄等5旗为先锋,朱扎7旗为土司卫队。战争中若有头目阵亡,则给头目的儿子发给世袭总管尕书(执照),兵丁阵亡发给达汗尕书(抚恤证明书),其子孙不再充服差役。对外来入籍者,由总管、长宪报请土司批准,发给尕书,谓之“吃田地”。吃了田地(即占有或使用一份土地)就按兵马田制出兵马,平时为民,战时为兵。
  明、清两代,土司所辖兵马的调动,均受两朝所设洮州卫、洮州厅军事机构的节制。在获中央政府批准后,按军情急缓发出集兵令,派员送抵各旗,军情紧急用火燎鸡毛信件快速传递,连夜集兵。清代报兵部兵员为2000名(其中马兵500名、步兵1500名),其实按当时户数计,土司兵员可达1万余人。常年防守4大闇门及25处隘口的兵员实行轮换制。
  夏河地区在清代以前实行兵民不分的部落民兵制。清代,随着拉卜楞寺的建立,所辖范围逐步扩大,寺院组建了嘉木样卫队,这是拉卜楞地区第一支专业武装力量。并在辖区实行“上马为兵、下马为民”的门兵制,由寺院发令集兵。到民国时期,拉卜楞地区划归甘肃时的1927年,拉卜楞部落民兵总数为13680余人,枪支火炮2210支(仅限辖区13部)。设治局成立后,辖区扩大1倍,部落民兵增至5万余人,枪支4100余支。当地兵力均由黄正清控制,没有民团和常备军,仍延用旧例,遇事以鸡毛令箭传递各部落,按部落人口比例抽调兵员,由总管头人或寺院委派的“吉哇”(带兵官)率兵集结,征集1万以内的兵员由设治局通过寺院嘉木样办公厅下令,遇有重大军事行动还可调遣四川、青海省的一些部落兵。1924年在与宁海军的战斗中,一次就集结3万余人。
  临潭境内的昝土司以及舟曲、卓尼等地的小土司、僧纲等均在自己所属部落征集兵员。据调查统计,甘南地区在共和国建立之前共有86个部落,32181户、163198人,可集兵25015人,枪15062支,马23514匹。其中卓尼辖48旗、16掌尕,共13104户、73648人,可集兵9120人,枪3444支,马3978匹;夏河辖21部落,共12380户、53430人,可集兵7891人,枪7004支,马9863匹;临潭辖7个部落,共1281户、6848人,可集兵2000余人,枪20支,马379匹;玛曲辖6部落,共3070户、13239人,可集兵3504人,枪2536支,马5785匹;碌曲辖3部落,共2346户、16033人,可集兵2500余人,马3509匹。
  部落兵的教育主要以宗教教育为主,“为司令当兵,神佛旨意,理应效忠”。军事训练大都在农牧业间隙,以骑术和射击为主。民国建立后,地方军阀拥兵扩地,土司们为自保也从外地聘请教官,进行简单的战术训练,如1938年卓尼曾创办军官教导队。1948年卓尼举办“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军事干部训练班”。
  第二节拉卜楞保安司令部
  1928年,拉卜楞地区在嘉木样卫队的基础上成立“拉卜楞番兵司令部”,黄正清任司令。拉卜楞附近十三庄的藏族群众500余人(有步枪200余支)与设治局保安大队100人构成该组织的武装力量。1933年12月26日改称“拉卜楞保安司令部”,直属省政府领导,军事编制为一混成旅,时有兵员3000人,枪械2800余支,少将旅长黄正清任司令,省府每月拨给军费4000元。
  司令部设参谋长、副官长、军需、军法等处,在编36人。下辖3个骑兵团,每团有兵1121人,其中骑兵三团又设骑兵大队两个,每队兵员170人,另设特务连109人,同时成立159人的保安大队和36人的手枪队,在编兵力为3862人,为常备部队,辖属省保安司令部,发给粮饷。武器装备共有杂枪4360余支,100瓦无线电收发报机一台,10瓦、15瓦发电机各一台,由民国军政部委派台长1人、报务员2人、机务员1人。司令部每年对士兵进行数次军事训练,以骑术、射击为主。1949年7月23日,改编为民兵司令部。
  第三节洮岷路保安司令部
  1929年冯玉祥任命卓尼土司杨积庆为洮岷路游击司令,隶属西北边防督办。司令部所辖三个藏兵支队,兵力3000余人。1932年甘肃宣慰使孙蔚如又改委洮岷路保安司令,藏兵支队改设团。1937年,杨复兴继任保安司令。司令部沿袭当时陆军建置,设八大处(参谋处、秘书处、军需处、政训处、军法处、军械处、副官处,驻兰州办事处),司令部下辖3个骑兵团及警卫连。三团兵源区依次为上冶北山7旗为一团,洮河沿岸为二团,上下迭部、黑番为三团。各团营两级军职皆由与土司有亲缘关系之人充任,营以下由旗长、总管、头人兼任。1948年,杨复兴从南京陆军大学受训返回后,立即筹组警卫营。先后组建了警卫第一、二连,兵员各120人,全部配备国产步枪,并组建机炮排,拥有小炮、轻重机枪等军械,兵员未及配齐,中国人民解放军已兵临岷县,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率众起义,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卓尼民兵司令部。
  第四节民团自卫队
  1927年,临潭县属六区各设民团,每团设团总。
  1928年,卓尼杨土司组编一支自卫队。
  1936年,西固组建民众自卫团,分中、东、北三区总团,每区设团总1名,排长1名。并在西、南两区及各小村镇设立散团。
  第五节共和国民兵
  —、建立与发展
  1951~1952年,临潭、舟曲两县的农业区先后建立了民兵组织,至1958年底,发展到7673人,除临潭县团结区外,达到一乡一个中队,每村下编2至5个分队,每庄又分编3至5个小分队。
  1953年卓尼、夏河两县在原部落武装(门兵)和自卫队的基础上建立了民兵组织;1956年计划在碌曲、玛曲两县建立普通民兵组织,但未能实施,直至1958年平息叛乱后,于1959年建立了一支由52人组成的民兵武工队,至1960年底发展到273人。1962年,随着迭部县的设立,民兵组织也相继组建。
  由于当时对少数民族地区民兵工作规律认识不足,急躁冒进,失误较多,部分民兵曾携械参叛,在平叛和民主改革中,民兵组织内涌现出的积极分子也发生一些问题。根据当时实际,对全州民兵组织进行了整组,组建了一批脱产和半脱产的民兵连队,在平叛斗争中配合解放军作战。1959年,在全州原有12个参战民兵连队约1400人的基础上,新组建民兵师4个,团30个,营155个,连573个,其中有基干民兵连28个,共有民兵12.4万余人,占当时全州总人口的34%。
  五十年代初期,根据西北军区“在民族杂居地区,民族团结问题未得到解决,当地的民兵干部尚未培养成熟以前,不发展或有重点的发展民兵”的指示,提出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兵,要重质量不重数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要求,各地区发展民兵时,普遍要求很严,不仅要出身成份好,政治历史清楚,而且要现实表现好。因此,当时组织起来的民兵数量虽不多,但质量高,很有战斗力。六十年代初,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有些地区对民兵政治条件要求过严,致使夏河、碌曲一些地区民兵数量大幅度下降。
  1962年成都会议以后,全州各地按照省军区规定的6个条件对民兵组织进行了整组,民兵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在把好政治质量关的同时,还注意把好年龄和身体关,并考虑家庭劳动力状况,在年龄上一般是有小不偏大,对人口过少的牧村,年龄适当放宽,体格要求目测合格即可。唯一劳力不编,多弟兄家庭只编1人。临潭、舟曲两县分编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1984年全州统一只编一种民兵,列入基干民兵,以行政村为单位,能编什么就编什么,一般是50人以上编连,20人以上编排,以下编班。牧区在自然村和牧业点编小组,鉴于牧区妇女劳动强度大,民兵组织又多系骑兵队,因此在骑兵分队中未编女民兵。
  各地在战时兵员动员时,本着既要负担基本平衡,又要使补充组建同一部队的兵员相对集中的原则,把兵员任务定到党支部,落实到基干民兵中,干部内定到人,为战时快速动员打下了基础。二、民兵政治工作
  全州的民兵政治工作由基层党组织负责实施。教育方法是:四季抓闲季,忙时抓闲时,见缝插针,培训骨干,针对现实,专题教育。政治教育内容,1958年前后围绕剿匪、维护社会治安等项工作,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革命形势、战备任务、政策纪律、民族团结方面的教育,教育民兵维护群众利益,保守军事机密,严格执行民族政策,配合解放军作战,随时准备参军参战。
  “文化大革命”期间,组织民兵学习毛主席著作,开展忆苦思甜活动,教育民兵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革命大批判、仇恨旧社会、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国防教育,使民兵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加深对“无兵不安”理论的理解,教育民兵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学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的英雄,发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三、民兵军事训练
  五十年代主要进行射击、投弹、刺杀、爆破、土工作业为内容的五大技术训练,结合州内牧区特点,进行骑术训练和战前训练,如执勤、放哨、应付突发事件等。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前期主要进行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的“三打”和防化学、防原子、防细菌的“三防”训练。七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主要突出对民兵干部、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如大炮及高射机枪等课目。民兵干部的训练由军分区教导队办集训班和各县武装部组织培训,以射击、投弹、爆破、单兵战术以及专业技术知识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训练,提高了民兵的技战术水平和组织指挥能力。
  四、参加地方建设
  民兵在甘南的各项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9年,甘南掀起大规模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运动,全州有33000多名民兵参加。1966年,卓尼县民兵参加了多坝电站的修建工程。1969年参加了卓尼洮河大桥的修建工程。并修筑长1000余米、高2.5米的河堤大坝。卡车乡大力民兵参加了红旗水渠的修建工程。1971年至1973年,全州修公路50公里,投入民兵4280余人;修水渠470条,投入民兵1800余人;修电站3座,投入民兵490人;平田整地4万亩,动员民兵6454人。
  1975年,甘南在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全州248个民兵连、51814名民兵参加,3年内修出梯田43111亩,与河争地2821亩,兴修水渠32条,扩大水浇地8514亩,修筑公路8条,总长48公里,封滩育草84816亩。
  1990年,舟曲博峪乡先后组织民兵232人,义务修出4条总长15公里、宽2.5米的乡村便道和4座均长4米、宽3米的简易桥梁,义务编粮田篱笆1.5万米,修田间鞍房30余间。发挥了民兵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五、先进民兵组织
  舟曲民兵连组建于1958年3月27日,舟岷指挥部成立后编为民兵7连。全连120人,其中党员51名,团员21名,复转军人109人,占全连总数的90.8%;参加过战斗的64人,占全连总数的50.3%;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36名,立过战功的35名,5年以上军龄的33名,获得各类模范称号的3名。
  1958年3月26日晚10时,舟曲县委向全县发出动员参战的紧急通知,从接到通知到7连编队完毕仅用了18个小时就投入了战斗。他们在平叛斗争中,参战44次,缴获各类枪支506支,子弹2039发和其它物资。全连立功的22人,通令嘉奖的25人,队前嘉奖11人,立功受奖人员占全连总数的36.9%。平叛结束后,7连荣获兰州军区授予的“英雄民兵七连”的光荣称号。
  卓尼卡车乡大力民兵连前身是大力民兵小队,1953年接受搜捕马良散匪的任务,他们提腰刀、背火枪,英勇作战,在两个月内搜捕到2名土匪,活捉美蒋特务1名,小分队中2人立功,2人受奖,并派代表出席县民兵剿匪英模大会。六十年代初的数年中,大力54名基干民兵参加实弹射击22次,每次均为优等。全连涌现出6对思想好、武艺精的夫妻民兵,3户全家民兵,均受上级奖励。1965年10月甘南州委、甘南军分区在大力召开现场会授予大力民兵连为先进民兵连称号。
  临潭民兵三连一排临潭民兵3连1排是从平叛斗争中成长起来的战斗集体,全排36人,有党员5人,团员14人,复员军人5人,全部为当地的骨干与积极分子。平叛中转战于甘、青、川3省交界处,先后作战16次,歼敌数10名,缴获各类枪支15支,子弹130余发,粮食8000余斤和其它物资,荣立集体三等功,受到甘南州委的通报表扬。
  夏河民兵十连在1958年的平叛中受到甘南军分区的通报表彰。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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