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案件侦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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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案件侦破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1288
摘要: 1954年,全州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233起,破案率为65.2%。1958年,侦破刑事案件104起,破案率为98.1%。六十年代初,由于发案率高,警力不足及各方面条件制约,破案率较低。
关键词: 公安工作 刑侦预审 案件侦破

内容

1954年,全州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233起,破案率为65.2%。1958年,侦破刑事案件104起,破案率为98.1%。六十年代初,由于发案率高,警力不足及各方面条件制约,破案率较低。1961年发案789起,破案419起,破案率为53.11%,1967年发案346起,破案234起,破案率为67.63%。从七十年代中期以后,破案率开始上升至70%以上。1978年全州开始了“打击反革命破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双打运动。是年,全州侦破刑事案件344起,破案率为73.98%,其中破获重大案件17起,破案率为85%,狠狠打击了危害城乡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之后,全州公安机关连续以整顿社会治安为中心,采取城乡、内外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组织了多次破案战役,深挖犯罪团伙,清查打击流窜犯罪分子。1979年12月广大干警日夜奋战,在一月时间内,破获大小案件126起,涉及案犯40余人,追回手表、架子车等赃物40余件。在合作地区,挖出了一个有28人的盗窃团伙和一个教唆偷盗团伙,同时还查出了一个流氓团伙。进入八十年代以后,由于改革开放,人、财、物大流动,刑事犯罪呈上升局势,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刑侦队伍建设,从1980年至1985年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在74%左右,1986年以后,刑事破案率提高至80%以上。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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