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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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4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消防工作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1286-1287
摘要: 1980年初,甘南州公安处消防科成立,各县公安局也调配了消防专干。各县消防专干业务受州公安局消防科指导,干部调配任职由甘南州公安局统一负责。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消防工作

内容

1980年初,甘南州公安处消防科成立,各县公安局也调配了消防专干。各县消防专干业务受州公安局消防科指导,干部调配任职由甘南州公安局统一负责。1982年,随着甘南州公安消防中队的建立,干部由省公安厅消防处直接调配,经教导队、指挥学校培训毕业后方可任现役警官。1983年,公安消防部队纳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1988年10月,实行警官警衔制,消防警官授予警官警衔。
  1990年3月,进一步明确了消防警官任免权限。正、副团职警官的任免由省公安厅党组审批;正营职警官任免由省消防局党委提出意见,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批;副营职警官由省消防局党委审批,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连排职警官由支队党委提出意见,州公安局审批,报省消防局备案。
  二、执勤装备
  1982年甘南州公安消防中队设立灭火通讯“119”火警专线,并有一台解放牌泡沫消防车。1984、1987年由州财政拨款新购置东风水罐消防车2台。1989年由省财政拨款给夏河消防队购置东风牌水罐消防车1台。
  三、灭火救灾
  1985年4月7日14时,夏河县拉卜楞寺大经堂发生特大火灾,15时消防中队接警迅速出动两台消防车,17名干警前往扑救,于16时40分到达火场。当日晚,临夏消防队、兰州市消防支队出动6辆消防车50多名干警,会同州、县党政军民近万人共同扑救火灾。经过3个多小时的战斗,大火基本扑灭,后利用一周时间消除余火和清理现场。这次大火使规模宏大的大经堂全部烧毁,损失无法估量,是共和国成立以来甘南州烧毁国家文物最严重的一次。
  1988年7月6日,卓尼县遭受历史上罕见的洪水泥石流灾害,死41人,摧毁民房435间,合作消防中队接到命令后乘车冒雨连夜出发前往救灾,共清排泥浆2500立方米,打捞衣柜箱子600多件,打劳尸体3具,转运仓库水浸粮食30多万斤。卓尼县委、县政府给中队赠送“人民英雄”锦旗一面。
  四、消防宣传监督
  (一)防火宣传
  防火宣传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实施消防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州公安消防部门宣传工作始于1980年,州公安处消防科在冬防季节,用汉、藏两种文字印发了一批防火宣传材料。至1990年全州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11750份,举办学习班43期。
  (二)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是消防监督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发现整改火险、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防火检査的对象是有火灾危险性的厂矿企业、事业单位、仓库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用火、用电等,时间主要在重大节日和每年冬春季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给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发《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建立防火档案和检查记录等。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由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单位火灾危险性的大小而划分的。1980年,甘南州公安处共确定了全州102个消防重点保护单位,有67个单位建立防火档案。1981年开始施行消防重点单位达标验收办法。
  (四)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是对新建、改建、扩建等建筑项目实施消防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甘南州起步较晚,1989年3月才由公安局消防科开展这项业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对建筑的工程项目在计划布局、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消防车道、防火间距、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给水、通风空调和安全保暖等各方面的技术规范设计和施工情况。消防部门在新建单位送审图纸后进行审查,还参加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整改或停用。
  1989年至1990年,全州共审核14个工程项目。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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