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内部保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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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内部保卫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1268-1269
摘要: 共和国成立初期,除卓尼洮河林场外,甘南无其它大型企业。五十年代初,全州有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职工530人。1953年8月洮河林场始设经济警察中队,下设卓尼、冶力关、车巴3个小队,担负辖区林场的巡逻守护工作。1956年8月,林业经济警察更名“守护”。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政治保卫

内容

共和国成立初期,除卓尼洮河林场外,甘南无其它大型企业。五十年代初,全州有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职工530人。1953年8月洮河林场始设经济警察中队,下设卓尼、冶力关、车巴3个小队,担负辖区林场的巡逻守护工作。1956年8月,林业经济警察更名“守护”。是年,各主要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相继设置了保卫治安室和专职保卫干部,并普遍建立了安全保卫制度。六十年代初,甘南人民武装警察担负着警卫首脑要害单位任务,州委、州政府、各县委、各县政府均设有一个武装警察班,担负经常性的警卫工作和首长的安全。“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基层保卫机构解体,由工代会、职代会、红代会取代。1979年1月甘南州公安局恢复建立经济文化保卫科后,各基层单位保卫机构也相继组建,并开展工作,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和工作生产秩序。州、县公安机关重视加强对内保单位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指导。1981年省、州举办两期培训班,17名内保干部、经济民警参训,学习“治安管理”、“刑事侦察”、“安全防范”等公安业务和法律知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配备门卫人员和校警,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单位内部正常工作秩序起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建立了以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坚持边查边改,保障安全。
  1990年底,全州493个内保列管单位(职工26850人)中设保卫科、股的有24个,公安局1个,配专、兼职保卫干部84名(不含林业公安)。
  二、重点保卫
  建州以来,重点保卫工作主要是放在党政首脑机关和邮电、电台、财贸、银行等部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公安保卫部门,贯彻公安工作必须服从于改革、开放、搞活的指导思想,重新确定了以党政首脑机关、国防尖端科研、广播电台、通讯枢纽和重要物资仓库等为重点保卫部门。1987年全州列管经济、文化保卫部门的重点单位493个;有色金属、电站、森林、科研和国家文物(主要是拉卜楞寺院),是公安机关保卫的重要目标。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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