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安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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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3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安队伍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1259-1260
摘要: 共和国建立初,人民公安机关的干警,是以经过革命战争考验的革命老区派来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为骨干,并在开展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逐步吸收了一批青年,还留用了部分旧警人员。州、县公安局的领导骨干由省上派来和在参加革命较早的人员中选配。
关键词: 公安工作 公安队伍

内容

共和国建立初,人民公安机关的干警,是以经过革命战争考验的革命老区派来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为骨干,并在开展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逐步吸收了一批青年,还留用了部分旧警人员。州、县公安局的领导骨干由省上派来和在参加革命较早的人员中选配。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公安保卫工作的需要,从党政其它部门选调吸收了大批积极分子充实到州、县公安机关。据统计,1965年全州公安机关从党政部门选调干部49人。“文化大革命”后的1977年至1979年,对在历次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干警,经落实政策后回原单位,调出的业务骨干归了队。1985年又按照增编指标,全州从社会招收干警104名,其中女性28名。1986年开始,州人事部门又从每年的复转军人中,陆续给州、县公安机关分配了一批复转军人到岗工作,至1990年底全州在岗干警675人。
  二、干警培训
  公安干警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并逐渐向年轻化、专业化发展。甘南藏族自治州各级公安机关从公安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工作为主、业务自学为主、岗位培训为主的原则,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对干警进行培训。除省公安厅组织的学校教育、离职轮训外,州公安局从五十年代起,在州委党校开设公安班,进行综合业务、专项业务培训,由州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授课,培训的主要对象是股、所级以下的干警及公安特派员。各县公安局也不断举行文化业务的补习班,使干警的业务、文化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这种多形式的培训制度在“文革”期间被迫停止,1977年后又得到恢复。进入八十年代以来,省公安厅举办各种培训班,主要轮训县公安局局长和政治教导员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州公安局主要培训股、所级干警。同时州县两级公安机关积极支持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和离职进修等学习。到1990年底,干警队伍的文化结构有了一定改善,大专、中专、高中程度的干警比例有了相应提高。
  三、警纪警风
  五十年代初期,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公安干警严格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规定,并根据公安工作任务和当时的公安队伍状况,对公安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整顿,以确保公安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l954年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武器,批判少数干警中的轻敌麻痹、骄傲自满、闹个人主义等不良习气和作风。1957年结合反“右”斗争和整风运动,整顿了干警的思想和工作作风,并对贪污、刑讯、诈骗等严重违法乱纪的17名干警作了严肃处理。1959年贯彻全国第九次公安会议和甘肃省十二次公安会议精神,着重进行了对党的政策和公安业务的学习及纪律教育,提高认识,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思想作风,密切警民关系。在工作中强调干警严格按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办事,树立实事求是、忠诚老实、埋头苦干、与人民同甘共苦的优良作风。1964年后在公安干警中开展整纪刹风,干警队伍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上展现新的精神面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公安干警再接再厉,积极投身到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和制止动乱的工作之中,为维护甘南社会稳定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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