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资调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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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2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工资调整
分类号: F244
页数: 9
页码: 1236-1244
摘要: 第一次调整工资是1959年对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公用事业、农林水利、商业、饮食服务部门中部分职工的升级。其中: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和公用事业部门工人的升级面,平均不超过30%,职员升级面不超过10%;农林水利部门和商业饮食服务部门的工人升级不超过5%。
关键词: 工资管理 工资调整

内容

第一次调整工资是1959年对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公用事业、农林水利、商业、饮食服务部门中部分职工的升级。其中: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和公用事业部门工人的升级面,平均不超过30%,职员升级面不超过10%;农林水利部门和商业饮食服务部门的工人升级不超过5%。其他部门的职工原则上不升级,个别需要调整工资级别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或2%。这次工人升级的条件主要是生产(工作)需要,技术(业务)水平,日常生产成绩和劳动态度,并适当照顾工龄。职员升级条件:主要是本人担任职务和德、才情况,并适当照顾资历。
  第二次调整工资是1961年矿山、林区中部分职工的升级。升级范围,只限于矿山和林区的工人及矿山井下和林区采伐现场的基层干部。其升级面:煤矿主要是生产工人和基层干部平均木超过35%,辅助生产工人不超过15%;金属矿、石油矿和林区的主要生产工人和基层干部不超过30%,辅助生产工人不超过15%,非金属矿职工的升级面,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产需要及各矿职工的现有工资水平情况,在低于金属矿职工升级面的原则下,具体确定。升级条件,工人主要根据生产需要、技术水平、日常生产成绩和劳动态度等;基层干部主要是现任职务和德、才情况,并适当考虑资历。
  第三次调整工资是1963年部分职工的升级。升级范围包括各行业、各部门,升级面总的为40%。行政干部十七级至十四级的,升级面为25%;十三级至十一级的,升级面最多不超过5%;十级以上干部一律不升级。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干部,也按照国家机关执行。这次职工升级的条件,主要从生产或工作需要,技术和业务熟练程度与工作成绩、劳动态度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四次调整工资是1971年部分职工的升级。升级范围是: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的工人,以及与上述工人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级别相似的工作人员。矿山井下的主要生产工人的升级范围,可以分别放宽一级。列入这次升级范围的职工,一般都升一级。对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和196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的职工中的少数人,可以升两级。这次职工升级,级差在5元以上的,按现行工资标准升级,级差在5元以下的,可以增加5元。
  第五次调整工资1977年调整部分职工的工资,这次调整工资的重点是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调整范围是:(1)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人;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人以及同他们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级别相似的其他职工;(2)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对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其他职工(不包括国家机关行政十七级及其以上干部和工资额相当的其他干部)也调整部分,调整工资的人数比例为40%;(3)矿山井下工人,按上述两项规定,调整工资的人数少于1966年底以前下井的井下工人总数40%的,可以调整到40%。这次调整工资,级差小于5元的,可以增加5元,大于7元的,只增加7元。调整的升级条件是:政治表现、劳动态度、贡献大小和技术高低。
  第六次调整工资是1978年给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的升级。1978年底,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鼓励职工学习技术,搞好生产和工作,为国家多做贡献。国家决定对生产、工作成绩优异,贡献较大和提职后工作表现好而工资特别低的职工,进行一次考核升级;对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徒工提前转正定级。升级和提前转正定级的人数为1978年11月底固定职工人数的2%。对文艺单位,另外增加4%,这次升级的职工,按现行工资标准的级差增加工资,但级差小于5元的按5元增加。第七次调整工资是1979年给部分职工的升级。升级面全国平均为40%, 对知识分子较集中的科研、设计、高等学校、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和体育、文艺事业单位各增加一些升级指标。普通高等学校增加8%,科研、设计和体育事业单位增加6%;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增加4%;文艺事业单位增加2%,这次调整工资要求按照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考核,择优升级。
  第八次调整工资是1981年调整中小学教职工、部分医务人员和体育工作者的工资。这次调整工资,教育、卫生体育部门分别规定了调资政策。如凡是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除个别表现很差的不能升级外,普遍升一级,少数升两级。对升两级的对象,结合甘南实际,经上报省调整工资办公室批准,提出了具体的标准。
  这次调整工资,甘南州教育、卫生、体育3个系统实际升级人数为4308人, 月增工资45291元,人均月增10.5元。
  第九次调整工资1982年调整国家机关、科研、文教、卫生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这次调整除了列入1981年调整范围的人员以外的所有1979年底参加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都列为调整范围。并在普遍升一级的基础上,按学历和职称给部分工资偏低的知识分子,较多地增加了工资。
  第十次调整工资1983年主要对企业职工调整工资。这次调整工资,实行调、改结合,一是调整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相结合,经营性亏损的企业暂缓调资;二是实行考核升级;三是改固定升级为浮动升级;四是在少数企业调整工资的同时,进行改革工资制度的试点。这次调资,在列入调资范围的工作年限和较多增加工资方面的政策,与1982年调资的政策规定基本相同。
  1985甘南州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合作地区工资标准十一类区含38%)1952年7月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1954年6月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1958年9月至1962年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1959年3月至1960年10月省行政区划分调后工资1959年3月至1960年10月省行政区划分调后工资标准1963-1965年度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
  (1958年9月至1959年2月省调整)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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