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资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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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工资改革
分类号: F244
页数: 3
页码: 1234-1236
摘要: 1952年开展第一次工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建立统一职务等级工资制,规定以工资分作为以货币进行支付的统一的工资计算单位。甘南州当时确定改革工资制度的三条原则,一是要在可能范围内,把工资制度改得尽量合理化;二是要照顾现实尽可能地使广大职工群众能拥护;三是要考虑国家财政经济的承受能力,权衡工农之间的关系,不能过多增加国家负担。
关键词: 工资管理 工资改革

内容

1952年开展第一次工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建立统一职务等级工资制,规定以工资分作为以货币进行支付的统一的工资计算单位。甘南州当时确定改革工资制度的三条原则,一是要在可能范围内,把工资制度改得尽量合理化;二是要照顾现实尽可能地使广大职工群众能拥护;三是要考虑国家财政经济的承受能力,权衡工农之间的关系,不能过多增加国家负担。
  这次工资改革,实际上从1950年就已开始,将供给制的等级逐步拉开距离,标准也逐步增加,为向着工资制靠拢迈出了第一步。1952年又曾两次提高了供给制人员的津贴标准,基本上与当时实行工资制人员的工资等级统一了起来。1954年又一次提高了包干费标准。1955年1月,人民解放军干部全部改为实行工资制。同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决定从7月起,将国家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实行包干制的人员,一律改为工资制。从此,结束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的局面。
  二、第二次工资改革
  1956年,全国进行了第二次工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工资分制度,实行直接货币工资制,将高寒、边疆地区的物价补贴改为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是随着物价的调整而调整的。工人工资按高温、常温、井上井下、计件计时等标准划分。因此,工人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考核升级,技术人员水平较高的给技术津贴,有重要贡献的加发特定津贴;调整计件工资、奖励工资和津贴制度。制定岀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1956年甘南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
  (十一类工资区)单位:元
  三、第三次工资改革
  第三次工资改革始于1985年。这次改革,废除了实行近30年的等级工资制,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的主要构成,分解为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正式职工均属参加这次工资改革的对象。
  甘南州列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共640个单位,参加工资改革的职工为15712人。其中:国家机关415个单位,职工5858人,事业单位225个,职工9854人。国家机关中,州直国家机关51个单位,职工1217人;7个县364个单位,职工4641人。事业单位中,州直57个单位,职工3273人;7个县168个单位,职工6581人。
  工资改革第一步套改工资的640个单位中,实际参加套改工资的15749人,其中属于平套(即套一级)的2010人,高套(套二级)的13739人。月增资39.5万元,年总增资299.21万元。
  工资改革第二步进入本职务最低等级工资的正地级5人,副地级20人,正县级124人,副县级244人,正科级926人,副科级987人,科办人员4973人,工勤人员3124人;中学教师938人,小学教师2719人,中专教师86人;工程师31人,助理工程师113人,技术员189人;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28人,医师、护士长195人,护士、医士936人,总计15639人。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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