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俸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俸禄
分类号: F244
页数: 2
页码: 1222-1223
摘要: 明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其后时有更定。至正统中,逐渐形成定制,官员俸给有两大项,一种叫本色,另一种叫折色。
关键词: 工资管理 俸禄

内容

明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其后时有更定。至正统中,逐渐形成定制,官员俸给有两大项,一种叫本色,另一种叫折色。本色有3种:月米、折绢米、折钱米。月米,不问官职大小,皆一石;折绢,绢一匹当银六两;折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折色有二:一是本色钞,十贯折米一石;二是绢布折钞,绢每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公侯之禄或本折中半或折多于本。文武官俸,正一品本三折七,递减至从九品,则为本七折三。
  清代,官吏俸给按其官职定级,核定岁支俸额,并依官职确定每员岁支“养廉银”。光绪末,洮州厅同知:岁支俸薪银八十两、养廉银八百两;照磨:俸薪银三十一两五钱三分、养廉银六十两;副将:俸银五十三两四钱六分,岁扣朋合银二两四钱,薪银一百四十四两,蔬、烛、炭银七十二两,心红纸张银一百零八两,共应扣一日小建银一两四钱八分五厘,养廉银月支六十六两六钱六分六厘;都司:俸银二十七两三钱九分六厘,扣朋合银二两四钱;薪银七十二两,蔬、烛、炭银十八两,心红纸张银二十四两,养廉银月支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千总:俸银十四两九钱七分六厘,扣朋合银二两四钱,薪银三十三两零二分四厘,养廉银一百二十两;把总:俸银一十二两四钱六分八厘,扣朋合银二两四钱,薪银二十三两五钱二分九厘,月支养廉银七两五钱;各官之门子、快手、皂隶等勤杂人员每岁支工食银六两,遇闰则加五钱。
  甘南各地土司、土千户等土官及大喇嘛、僧纲、僧正等僧官之俸,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大小和名望显匿,每年支银几百两或几十两不等。其俸旨在使各地土官、僧官将各自范围内属民禁约以循常轨,勿使扰乱地方而已,并非常俸,故无定制。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甘南州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