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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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0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沿革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2
页码: 1201-1202
摘要: 甘南自从汉代有了地方行政设置,历代沿用中央王朝的组织人事制度,同时根据地方实际,以藏族部落酋长充任官府军政官吏,大多数都授于高官厚爵,赋以治民实权。
关键词: 劳动人事 机构沿革

内容

甘南自从汉代有了地方行政设置,历代沿用中央王朝的组织人事制度,同时根据地方实际,以藏族部落酋长充任官府军政官吏,大多数都授于高官厚爵,赋以治民实权。因其不在官府就职,不受约束,导致权力膨胀,各自为政。地方政权机构自北周、北魏至隋、唐,军政分设。宋代以后,军政合署。从元代开始,藏传佛教得到朝廷倡导支持,在藏蒙地区兴盛起来,并形成政教合一的组织形式,成为基层政权的主要特征。明代以后的政教合一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与国家地方政权机构并存,许多藏族部落酋长成为卫所的指挥副使或指挥佥事,千户所(下辖多名百户)成为卫所的下属机构,严密控制千百户官员的政治活动。十八世纪初,拉卜楞寺院建立,成为禅定寺之后又一强有力的政教合一组织,随着其属寺的不断增多,逐渐形成以拉卜楞寺为中心的分层次政教合一的政权形式,有了较完整的人事遴选、任用和升迁、培训等制度。舟曲县(旧称西固)属阶州(今武都)管辖,卓尼、临潭则属洮州,其人事虽有别于政教合一制,但仍为封建地主官僚及其代表人物和土司土官所控制。民国以来,西固、夏河、临潭、卓尼等地相继建县或成立设治局,人事均由各县民政科管理。基层乡、镇、村的人事任免多操于原有土司、土官之手。
  1953年10月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随之设置州民政处。人事工作,除党群系统干部、科级以上干部属州委组织部管理外,一般干部调配、监察等业务,均由民政处办理。
  1959年5月成立州劳动局。1962年10月撤销劳动局,人事业务仍由民政处办理。“文化大革命”初期人事工作受到冲击,业务基本停顿。1968年2月,州革命委员会成立,人事业务由州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干部组办理。1976年1月恢复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人事业务分别由州委组织部和州民政局办理。
  1980年7月成立甘南州人事局,1981年5月成立甘南州劳动局。1983年8月州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成立了甘南州劳动人事局。逐步设置并完善了内部机构,下设秘书科、干部科、技术干部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力管理科、安全技术监察科等。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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