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福利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50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社会福利事业
分类号: D632.42
页数: 3
页码: 1174-1176
摘要: 1960年,龙迭县(今舟曲、迭部)部分公社成立了孤儿院,将分散孤儿收容教养。1961年,自治州决定对13岁以下孤儿采取集中教养和分散教养的办法,安置并抚养其长大成人。1962年,碌曲县对31名孤儿分散安置,生活费用由生产队供给,生活水平稍高于社员。
关键词: 民政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

内容

1960年,龙迭县(今舟曲、迭部)部分公社成立了孤儿院,将分散孤儿收容教养。1961年,自治州决定对13岁以下孤儿采取集中教养和分散教养的办法,安置并抚养其长大成人。1962年,碌曲县对31名孤儿分散安置,生活费用由生产队供给,生活水平稍高于社员。
  1964年12月,“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儿童教养院”在合作镇成立,收容孤儿87名,其中,汉族69名,藏族15名,回族3名。教养院对9岁以上儿童实行半天学习的制度,配备教师4人,行政管理人员4人,医务人员1人,炊事员1人。1969年7月,甘南合作儿童教养院第一次安置孤儿54名。
  1970年6月4日,撤销合作儿童教养院,对院内33名孤儿送往各县由民政部门负责安排,离院前每人发给伙食费14元,粮票27.5斤。
  1980年7月,决定对城镇孤幼儿童由国家供养直至16周岁,临潭县有孤儿8人,每人每月定补15元。二、敬老院
  1949年至1959年底,自治州办敬老院147个,入院老人1933人。1959年,德乌鲁市有敬老院44所,入院老人695人。各公社培训了一批专职服务员,部分公社抽调一些学生为老人定期读报、跳舞、唱歌。
  1960年,全州有敬老院135所,入院残老孤寡1037人。后因自然灾害、生活困难等原因,敬老院相继停办。进入八十年代,对孤老残缺、无依无靠人员决定由国家集体包起来供养。临潭县古战乡开办农村敬老院,收养5名老人,由集体全包。夏河县开办拉卜楞镇敬老院,入院老人18人。
  三、五保户供养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自治州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社员实行五保,即保穿、保吃、保烧、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现在的“五保”则是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
  进入八十年代后,对五保户的供养各县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和方法。1980年,全州有五保户1939户,2670人。临潭、舟曲、卓尼、迭部、夏河农业区均给一部分五保户分给土地,承包土地的五保户有735户、801人,土地1168亩,由亲友代耕代养;另一部分由集体提留供养,共676户、1256人,每年口粮标准300-500斤,生活费25〜40元。碌曲、玛曲、卓尼、夏河的牧业地区社队有五保户257户、284人。碌曲县制定五保户供养合同,口粮每月26斤,由国家供给,生活费在公益金内支付,全年250-300元,困难社队30〜45元。玛曲、夏河、卓尼将牲畜分到户由生产队或亲友代牧。
  1983年经对五保户对象进行普查,全州有五保户对象1670人,其中老人1242人,残废228人,孤儿200人。对五保户的供养,由包户小组照料的237人,派人照料的63人,亲属照料的281人,集体供养的588人,亲属代耕土地包养的249人。农业地区的五保老人愿意要地则划给耕地,免交征购、提留;收获粮食归本人,口粮低于400斤的由生产队补到400斤;每5年缝制1床被褥,3年1套棉衣,1年1套单衣,费用由生产队从公益金或社会救济款中支出;疾病医疗免费,每月发给3~5元零用钱。无亲无友、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户由生产队派人照料。牧区的五保户则由生产队与代五保户放牧者订立合同,代牧者和五保户一起生活,并将其保至送终。五保户愿承包牲畜者,分给牲畜;不愿要牲畜的,国家供给口粮,每年270-300元生活费,医疗费由生产队报销。1988年,自治州有符合五保户条件的2657人,其中乡(镇)统筹供养五保户392人,村(社)统筹供养2231人,入敬老院34人。
  1987年〜1990年度全州社会散居孤老残幼及供养统计表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甘南州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