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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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4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救灾
分类号: D632.42
页数: 4
页码: 1169-1172
摘要: 甘南是多灾地区,救灾是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50年,当时政策规定“凡在救灾运动中,地主、富农为生产救灾而借贷给农民的粮款,政府不但保证其合法,并在将来土改时不予没收和征收”。因此活跃了借贷,渡过灾荒,扩大了生产。1952年,卓尼县有751户富裕户借出粮食70190石,人民币671元,解决了当地1271户贫困户缺籽种、农具、牲畜、口粮的困难。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救灾

内容

甘南是多灾地区,救灾是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50年,当时政策规定“凡在救灾运动中,地主、富农为生产救灾而借贷给农民的粮款,政府不但保证其合法,并在将来土改时不予没收和征收”。因此活跃了借贷,渡过灾荒,扩大了生产。1952年,卓尼县有751户富裕户借出粮食70190石,人民币671元,解决了当地1271户贫困户缺籽种、农具、牲畜、口粮的困难。
  1953年,卓尼、夏河、临潭、碌曲、舟曲5县遭受雹、虫、旱、洪等多种自然灾害的袭击,受灾农作物面积48469亩,其中14347亩颗粒无收。受灾地区自发性组成2960个互助组,本着“有借有还,有本有利,亲邻相帮”的原则自由借贷,进行互济。舟曲县互济粮食312933石,棉花111斤,人民币335元,食盐30575斤。临潭县借出小麦2884石,杂粮230.73石,人民币1416元,借出义仓粮181石。夏河县群众自愿借出杂粮79石,人民币2.6万元,使青黄不接的306户贫困户的困难得到解决。1954年,舟曲高山地带和卓尼、临潭、夏河部分地区均遭程度不同的水、旱、虫、雹、霜等灾害。临潭受灾户7514户,损失牲畜1169头(只),农作物受灾面积70640亩。受灾后,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调配劳力,配合银行发放各种贷款,发动群众以“互通有无节约渡荒”的精神互助救济,并辅以打猎、采集野菜等方式搞替代食品。1955年又以“人畜变工”、“组内调剂”等办法,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临潭县发动群众采山货、出外做小工、挖药材等增加收入,渡过难关。
  1956年,临潭、舟曲、卓尼、夏河等县部分农业地区遭受雹、洪、霜冻等灾,受灾面积79937亩,受灾人口43884人。临潭县团结、冶力关两乡组织群众拾麦穗收入粮食5630斤;卓尼县洮北区和夏河县四区(合作)通过拾卖烧柴、采山货、跑运输、做工、打猎等副业,收入22688元。
  1958年全州遭受自然灾害,同时,又因在春耕播种时机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致使部分地区夏秋作物未能及时下种,甚至撂荒。临潭县受灾面积27729.28亩。舟曲县河川地受灾4万余亩。1958年至1959年间,各地人委组织群众想方设法进行救灾活动。临潭县扶苗69.5亩,追肥10000多亩。龙迭县提出“救一苗算一苗”、“救一亩算一亩”的口号,全县干旱严重地区干部群众连夜担水灌溉秋苗300多亩,补种养麦4067亩,补苗83亩,并捕猎野兽(禽)99只 (头),兴修水渠59条,可灌溉农田26285亩。
  1960年至1962年,连续3年自然灾害,群众生活十分困难。甘南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救灾,建立防雹组,设置防霜炉和火炮;对全无收成的土地进行复种,受灾较重的进行追肥、补苗,发动群众开展小秋收运动。据1960年临潭县统计,补种蔬菜29140亩,储备干菜155800公斤,黑燕麦1334146公斤,捋地榆籽(俗称“血血”,为一种野生植物,籽可食)8979732公斤。全县参加小秋收的7955人,拾穗头804787公斤(折合粮食241837公斤),洋芋16430公斤,野生淀粉80234公斤。
  1963年、1964年,虽全省性自然灾害时期已过,但甘南部分农区遭受冰雹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全州各灾区在组织群众进行抢收和准备种籽的同时,抽出一部分劳动力开展副业生产,以副补农,并根据“有灾救灾,无灾防灾”的精神,组织防雹小组和防汛小组。碌曲县将240多个闲散劳力组成集体生产队进行木材运输、拾卖柴禾、承包小型基建工程等,副业收入3.49万元。
  1965年,甘南农区冰雹、霜冻严重。6月以后,卓尼、夏河、临潭、碌曲等县雹、霜、旱灾频繁发生,有些地区农作物全被冰雹打光。同时,舟曲县发生大面积小麦锈病,为此,各县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舟曲县培训340名防锈技术员,掀起群众性的防锈活动,防治小麦锈病17800亩。对因雹灾绝收的作物及时补种秋田、蔬菜等。卓尼县捋地榆籽近1.5万公斤,拾穗头56426公斤。临潭县晒干菜6850公斤,从公共积累中提出9120公斤粮食,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吃粮困难。临潭、夏河、卓尼、迭部4县群众互借粮食141879公斤。据夏河、临潭、卓尼、舟曲、迭部、碌曲6县统计,利用做砖瓦、烧石灰、修公路、搞运输、清林、采山货、挖药材、卖烧柴以及搞各种手工业生产等,共收入25.6万元,其中多数用于安排群众生活。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民政部门被撤销,致使救灾工作不能正常进行。1978年后,灾区救灾工作拓宽了生产自救渠道,各地采取统一安排以工代赈工程,组织灾民投入副业生产和群众个人自找副业门路及互帮互助等生产自救措施,大大减轻了灾害损失,缓解了群众生活困难。
  1984年,洪、雹、旱灾严重,临潭县组织3500多人投入新石(新城至石门)、新冶(新城至冶力关)公路的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舟曲县有1500多人从事淘金,每人每天收入3元。丰迭乡承包林业部门维修公路的任务,收入8万元。卓尼县组织洮砚、柏林、申藏等乡的灾民投入柏塔(柏林至塔窑)公路的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并组织其它灾区群众搞清林、运输、挖药材、修水渠等副业生产。迭部县亦组织300多人投入以工代赈工程建设。
  1986年,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安排生产自救措施。据统计,全州复种面积13158亩,群众互助互济油料籽种54671公斤,燕麦籽种6579公斤,国家赊销化肥117850公斤,群众自己解决农家肥900000公斤。临潭县仅投入以工代赈工程的劳力就有5000多人,收入75万元,人均150元。是年,全县另输出劳务9000多人,收入72万元。夏河县仅水电工程一项投入劳力850多人,收入8.57万元。
  1988年,卓尼、临潭、舟曲3县在以工代赈工程中投入劳力17989人,加上劳务输出共收入现金56.21万元;从事副业生产的5132人,收入现金202.92万元;互助互济现金1200元,粮食5620公斤。在有条件的县和乡(镇)开式试办农村保险业务,提高农民的抗灾能力。临潭县还创办了农村救灾扶贫基金会和灾民互助储金会。
  1989年,卓尼、临潭、碌曲、玛曲、舟曲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共输出劳务21244人次,收入70.65万元。群众互助互济现金11800元,粮食25210公斤。二、募捐援助
  1953年,夏河县城区遭受洪灾,驻地部队、公安战士、机关工作人员和区乡人民群众在10天内募捐人民币73065元,面粉3200公斤,衣服、鞋袜、被褥508件。甘青剿匪部队指战员每天每人节约面粉0.1公斤,3个月共捐献粮食21805公斤。
  1960年受灾后,甘肃省援助棉布5万米,棉花1万公斤,火柴500件,棉毯1000条,茶叶5000公斤,棉线5件,鲜姜500公斤,水烟200箱。为解决灾区群众过冬的衣被,州、县各单位对物资仓库进行清理。据州级和临潭、迭部、舟曲3县统计,清理出库存布239米,皮大衣119件,手套、鞋袜562双,各种衣裤746件,棉絮40床,地毯2条,锦旗195面,褥套27件,全部捐赠受灾群众。
  1961年,为解决部分农牧民群众过冬困难,政府调拨棉布146420尺,棉花11935斤,衣服11210件,皮衣1207件,羊皮9978张,牛皮510张,被子735条,鞋袜1195双。
  1978年8月,临潭冶力关公社受洪灾后,相邻的卓尼县康多公社捐献粮食600公斤,人民币209元,布证45.5尺。州、县51个单位和邻近的社队支援了各种救灾物资,夏河、玛曲、碌曲3县支援了一批牲畜。
  1979年冬季,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支援一批御寒衣物,计:棉衣5000件,棉裤5000件、棉帽5000顶、绒衣500套。
  1984年,发动州、县机关单位职工募捐。据州级145个单位统计,共捐献衣物5910多件,被子143床,帐篷4顶,现金17700多元,粮票58400多斤。同时,州政府决定,凡属州、县国营林场辖区修复房屋、水磨、便桥所需的补助木材免收育林费。
  1988年,州级84个单位无偿出动300余车次,给夏河县那吾、加茂贡、勒秀等乡抢运牲畜越冬牧草180万斤。全州运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物力、财力支援灾区,全州共筹集救灾资金65.3万元,拨给灾区用于恢复生产。合作地区义务出动车辆232次,给灾区运送粮、油、籽种265万斤。卓尼、临潭、合作地区的单位、个人募捐现金38983.76元,衣服74975件,被褥472床,粮票2000斤,水泥40吨。同年,卓尼县城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后, 不但全州动员社会各界捐赠钱物救灾,日本国也为重灾民捐赠建房费28万元, 有关部门增拨民用木材500立方米。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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