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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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48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来信来访
分类号: D242
页数: 3
页码: 1136-1138
摘要: 共和国建立后至六十年代初期,甘南州无专门的信访机构和干部,人民来信来访均由甘南工委秘书处和人委办公室的秘书兼办。1962年3月,成立甘南州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属甘南州委书记处直接领导,当时全州党委系统共成立来信来访机构5个,配备专职信访干部7名。
关键词: 共产党 信访工作

内容

共和国建立后至六十年代初期,甘南州无专门的信访机构和干部,人民来信来访均由甘南工委秘书处和人委办公室的秘书兼办。1962年3月,成立甘南州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属甘南州委书记处直接领导,当时全州党委系统共成立来信来访机构5个,配备专职信访干部7名。同时州人委也成立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亦指定专人兼管此项工作。l979年7月,成立州革委会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同时将原接待组改为中共甘南州委信访办公室。1985年1月,州县党政信访机构合设,并升格为县(处)、科级,受同级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全州共有信访专职干部23名。
  二、信访工作
  1978年前,甘南州的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党在甘南藏区的各项任务,在反映社情民意,维护民族团结,缓解人民内部矛盾,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一时期,信访部门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488件(次),其中,受理来信8025件,接待来访1473人(次),党政领导亲自阅批1504件(次)。历年査结各类问题6428件,占总数的68%。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主要问题是:“文化大革命”前精简下放、退职以及在清队、“一打三反”、整党中作了各种处理而要求复查的;反映知识青年、城镇居民下乡落户问题的;反映领导班子、干部、职工作风的;草山纠纷和民事纠纷问题;揭发社队基层干部违法乱纪的;要求申报户口、子女就业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等问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先后召开三次信访工作会议,建立《信访室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了信访工作程序,州委、州政府还批转《分级负责、对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办法》,使信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1979年至1990年,州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36件(次),其中来信8771件,来访2465人(次),查结案7171件,占64%。州委、州政府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和受理阅批信件1845件(次),州信访室给上访群众解决食宿及返程车费9493.9元。这一时期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对“文革”中的处理不服,本人要求平反的;1958年反封建斗争及历次运动中的房产、财物被没收要求落实的;检举揭发违犯党风党纪、反映行业不正之风、违犯计划生育等;申报城镇户口、劳动就业、工资福利、群众生产生活、草山纠纷和民事纠纷等。
  三、落实干部政策工作
  为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州委于1978年1月,成立“中共甘南州委落实干部政策办公室”,并于同年7月,召开全州第一次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干部政策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加快甘南落实干部政策的速度,1979年2月,又召开第二次全州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会议,专职干部由73人增加至421人。此项工作从1978年3月开始到1980年7月结束,共立案查处案件2149件,占应复查案件的98.7%。属于“文革”期间的1191件,已复查结案1186件,占应复查数的99.58%。其中:原定按敌我问题处理的161人经复查,全部平反的有80人,内有61人收回工作,19人改按退职退休处理;改变定性处理的59人,内有26人收回工作,31人改按退职退休处理;维持原结论不变的只有22人,仅占原定敌我问题人数的13.66%;原定为人民内部问题做了开除公职处理的79人,经复查,收回工作的41人,改按退职退休处理的10人,维持开除公职不变的28人;开除党籍的50人,经复查,恢复党籍的19人,改给党内其它处分的4人,维持开除党籍不变的27人。
  在立案复查的案件中,属“文革”前的案件986件,已复查结案963件,占应复查数的97.67%。其中:按敌我问题定性的229人,经复查全部平反的168人,内有100人收回工作,55人改按退职退休处理;改变原定性处理的48人除病故5人外,9人收回工作,34人改按退职退休处理;维持原处分的只有13人,仅占原按敌我问题定性处理的5.68%。原定人民内部问题开除公职的286人,经复查收回工作的50人,改按退职退休处理的128人,问题平反已病故的7人,开除公职不变的93人;开除党籍停止预备期的40人,经复查恢复党籍的24人,改给党纪政纪处分的2人,维持原处分不变的14人。
  全州共复查处理的基层不脱产干部案件1063件,其中“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1053件,已复查结案1051件,占应复查案件数的99.8%。在原定敌我问题的140件案件中,全部平反的118件,部分平反的10件,维持原定不变的12件;在原定人民内部矛盾921件案件中,问题全部平反的858件,部分平反的35件,维持原处理不变的8件。
  全州共复查处理的社员居民案件11982件,已复查结案11966件,占99.86%。经复查,在原定敌我问题的820件中,全部平反的782件,部分平反的39件。在原定内部问题的11146件案件中,全部平反的10161件,部分平反的679件,维持原定案的306件。
  落实政策期间,全州用于补发工资、生活困难补助、接待上访人员和遗属子女抚恤等共支出经费832661元。按规定为1680名(378户)落实政策职工和受株连的家属子女恢复了城镇户口;为77名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职工遗属补发了抚恤费和生活救济费,对其中23名符合招工条件的职工子女安排了工作。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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