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控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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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4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口控制
分类号: C922.42
页数: 3
页码: 1061-1063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甘南州人口由过去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状况向着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趋势发展。
关键词: 人口地理 计划生育 人口控制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甘南州人口由过去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状况向着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趋势发展。
  甘南州总人口由1953年的314684人,增加到1990年580706人。37年间净增人口266022人,增长了84.54%。全州1964年、1965年、1966年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高达30.24%。、31.39%。、28.10%。,而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这3年分别为27.78‰、28.51‰、26.34‰。这说明甘南州人口增长过快,并出现与经济发展不相协调,不相适应的局面。
  一、鼓励人口增长期(1951〜1973年)
  1965年以前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人口政策,是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有利于人口增长和发展生产的适当措施,对有节育要求的也给予指导和帮助。1963年7月底,舟曲县就率先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
  1964年2月,州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后,计划生育初期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提倡晚婚,在招工、就业中优先照顾晚婚未婚青年;凡做绝育、上节育环、人工流产、引产的妇夫一律免费;凡已有3个孩子的职工,因再生子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不予补助。在全州机关、厂矿、企事业职工、中小学教师和农业区普遍宣传,率先开展计划生育。
  1964年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给各地拨专款购置避孕药具、计划生育模型。计生工作开始进行。“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生育机构被“砸烂”,计划生育工作被说成是“管、卡、压”受到批判,计生工作瘫痪停顿。甘南从1966年的34.8万人,增加到1973年的44.062万人,净增9.26万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43%。
  二、计划生育酝酿试行期(1974〜1978年)
  1973年1月15日,州革命委员会恢复成立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除碌曲、玛曲外)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专门负责各级党政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同年8月,州革命委员会批转的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分析了甘南人口快速增长的严峻局面。197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76‰,1972年回升到39.39‰,其中以卓尼、舟曲、临潭3县回升幅度最大。并对改变人口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高的状况,提出了五项要求和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计划生育机构;2、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实行晚婚,规定城镇晚婚年龄为男26岁,女24岁,农村男25岁,女23岁;3、对已婚夫妇,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间隔4年;4、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搞好计划生育,按照“晚、稀、少”精神,组织计划生育手术队下乡,落实节育措施,凡男、女施行绝育手术、人流、引产、放环、避孕药具等一律免费。对节育术后发生的并发症、后遗症经确诊免费治疗,术后休假工资照发等;5、加强妇幼保健,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虽然当时给各县下达了3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指标,实际上均被突破。
  1974-1978年的5年间,全州各县(除玛曲县外)普遍建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继续宣传和推行“晚、稀、少”的具体要求,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逐渐下降。
  从1973年到1978年全州人口出生率由40.17%‰下降到21.82‰,下降了18.35个千分点。自增率由29.14‰下降到14.13‰,下降了15.01个千分点。其中以临潭、舟曲、卓尼3县的出生率和自增率下降幅度最大。
  1978年,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和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都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遂后又提出了“奖一罚二”的政策。提出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给予表扬、奖励,对生三胎的进行经济限制。并发出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号召。
  三、计划生育开展期(1979〜1980年)
  1979年春,在汉族人口比重较大的临潭、舟曲两个农(林)业县和半农半牧农业比重大的社、队及全州机关、厂矿及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中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给这些重点县、社(乡)选拔、配备了一名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招考了一名大学肄业生)的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召开计划生育现场会,宣传动员、组织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积极组织、派送计划生育手术队下乡、下队,落实各项节育、避孕措施。同时,在广大牧区草原加强对藏族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1980年初,甘南州、县抽调13名计划生育人员,参加学习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首创的“采取综合节育措施,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控制人口增长”的办法,在全州多数县推广,使计划生育工作迅速打开局面。
  全州在1979〜1980两年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上,抓重点县、社计划生育措施落实的同时,专门抽调州、县有关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负责人员到各县、社基层单位进行调查,和各族干部、群众、各阶层人士座谈、磋商,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照实际州情、县情,在少数民族中开展计划生育,根据人口密度、自然资源、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把甘南各县、社、队划分为若干不同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并确定“一、二、三”的具体节育决策。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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