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性别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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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4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性别构成
分类号: C922.42
页数: 3
页码: 1046-1048
摘要: 甘南州的总人口中,男女人口基本接近。八十年代以前,女性人口多于男性人口,八十年代以后,男性人口略多于女性人口。
关键词: 人口地理 人口结构 性别构成

内容

甘南州的总人口中,男女人口基本接近。八十年代以前,女性人口多于男性人口,八十年代以后,男性人口略多于女性人口。
  共和国成立以来甘南州总人口的性别比(即以女性人口为100所对比的男性人口),除少数年份(1962至1970年)在96以下外,大多年份都在96-105之间,性别结构基本正常。1949〜1990年间,甘南州总人口性别比的变动特点呈“稳中有增”。1949年底,全州总人口性别比为96.89。五十年代在96〜106之间变动;六十年代在89-100之间变动;七十年代在96-101之间变动;八十年代在100-105之间变动。从整体看,六十年代最低,八十年代呈上升趋势。
  影响人口性别比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因素。历史上甘南州人口的性别比还较平衡。民国29年(1940年)为100.56;民国34年(1945年)据西固、临潭两县的统计为102.6。
  迁移因素。甘南州境地处青藏高原,经济文化落后。共和国成立以后,随军西进的一批军队和地方干部留下来建设甘南。此外,为了开发和建设甘南,又从河南、北京、上海等地迁入了一批支边青年。五十年代,自治州净迁入37000多人。这些迁入的人口大都是成年男性,这种大量迁移人口的男多女少现象,直接导致某些年份性别比的突然上升。六十年代初,由于生活困难,人口大量外流,仅1961年就迁出了46000余人,迁出去的大都是男性人口。到1962年,总人口性别比下降到88.78,这是1949年以后男女性别比最低的一年。
  自然因素。人口的出生、死亡率对人口性别比的变化有明显的制约作用。
  196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为99.34,死亡人口的性别比为89.65;1981年出生的人口性别比为104.70,死亡人口的性别比为96.17;1989年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为102.48,死亡人口的性别比为108.15。
  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期,甘南州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一般都高于死亡人口的性别比,到八十年代后期,死亡人口的性别比高于出生人口的性别比。民国时期甘南人口性别比
  二、地区性别比变化
  (一)城乡性别比
  据历次人口普查结果,全州总人口性别比在城乡之间的差别较大,城镇高于乡村,在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之间的差别更大,非农业人口高于农业人口。
  城镇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性别比高于乡村和农业人口的原因,主要是厂矿企
  1949-1990年甘南州总人口性别比业、机关学校大都在城镇,而且男性人口进入城镇的机会多于女性,因而形成了城镇的非农业人口性别比高于乡村的现象。如舟曲林业局、迭部林业局和洮河林业局人口的性别比,分别高达192.93、188.48和170.05。国营七九二矿人口的性别比虽然没有3个林业局高,但也在122以上,比合作镇高出8.32。
  (二)性别比差异
  在全州7个县中,人口性别比依次为:临潭县108.26,迭部县107.67,舟曲县104.72,卓尼县103.56,夏河县102.08,玛曲县101.06,碌曲县98.45。最高的乡是临潭县的卓洛乡,为113.75,最低的是夏河县九甲乡,为79.36。
  甘南州四次人口普查地区性别比统计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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