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变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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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43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口变迁
分类号: C922.42
页数: 11
页码: 1033-1043
摘要: 从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年),迁民于临洮(今临潭、岷县)开始,州境始逐渐有外来人口和游牧部族的定居融合。汉景帝(公元前156〜前141年)时,北方研种羌受到匈奴侵袭,羌族酋长留何率部南迁,要求归附汉朝,守卫陇西塞。于是他们陆续迁徙到狄道(今临洮)、安故(今临洮南)、临洮(今临潭、岷县)、氐道(今礼县西北)、羌道(今舟曲县)等地,在今甘肃南部包括甘南整个地区在内的广大地方定居下来。
关键词: 人口地理 人口变迁

内容

从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年),迁民于临洮(今临潭、岷县)开始,州境始逐渐有外来人口和游牧部族的定居融合。汉景帝(公元前156〜前141年)时,北方研种羌受到匈奴侵袭,羌族酋长留何率部南迁,要求归附汉朝,守卫陇西塞。于是他们陆续迁徙到狄道(今临洮)、安故(今临洮南)、临洮(今临潭、岷县)、氐道(今礼县西北)、羌道(今舟曲县)等地,在今甘肃南部包括甘南整个地区在内的广大地方定居下来。
  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时,大批汉族人口随军西迁,移民充边。到西汉末期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金城郡辖13县,有38470户,149648人(《甘肃通志稿•民族五•户口》)。按县平均计算,每县有户3千,有人口1万余。而这1万余人口中,大多是内地徙民。八角城遗址的许多大石臼和碾盘,是当时屯田军士加工粮食的主要遗物。这都是赵充国实行罢兵屯田,移民于甘南的实物例证。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使边陲地区社会稳定,解决军需粮秣的供应,把大量应天府和安徽凤阳、定远一带的居民迁到洮岷一带“屯田”,并把许多罪犯也发配到这里服役。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征西将军邓愈、沐英率部“讨西番”。洪武十二年(1379年),洮州18个藏族部落联合反明,沐英又一次征伐,从原来开国将领徐达、常遇春、胡大海、康茂才、朱亮祖等部中抽调部分士兵带到洮州屯垦。从南京、安徽、江苏、山西等地迁徙来的军户和民户,在这里安家落户,定居下来,遂成为临潭一带汉族的主体部分。“军屯则领之卫所”,所内设总旗2个,小旗10个。现在临潭县总寨即是张勋寨,即总旗。而王旗、陈旗、刘旗、温旗等等,都是些小旗。这些旗的名字,都是某一旗长的名字,如朱旗即朱昌旗,张旗即张仲和旗的简称。至今这些地方大致上还沿用着这些地名。本地老户仍保留原来旗内的11人(每小旗有旗长1人、屯丁10人)的姓氏。
  舟曲的汉族人口,大都是明初从山西、河南、陕西等地迁徙来的。有从征者、归附者和贬谪者。明代西固千户所之军户、清代从陕西歧山迁到西固的 “样民”,也是屯田户。
  清代末期,康县“水白杨客”杀了一省派要员,后来省上又派一要员赵康,委以生杀大权,轿前悬一利斧,凡见头裹白帕者即杀。人皆惧之,故纷纷逃至西固县(今舟曲县)曲瓦沟(今曲瓦乡)之头沟坝、大沟一带躲藏,租地栖身养家,后大都落户定居。
  藏族是甘南地区最古老的土著民族,远在秦汉时期的羌人,唐、宋时代的吐蕃及至明清以来的藏族,均一脉相承,源远流长。这里既有当地土著民族,又有历代由西藏东迁到这里的戍边军户和其它各地迁徙来的藏族人民。
  夏河县的“卡加六部”,其始祖是吐蕃将领玉擦的后裔。他们的子孙后代分散驻牧,形成了后来的岗岔、南木拉、卡加、甘加、扎油、黑错(今合作)6大部落。卓尼县藏巴哇乡、洗砚乡一带的群众自称“藏巴哇”(意即后藏人)。卓尼杨土司的祖先“些地”(藏文史书称“姜太”),系吐蕃赞普赤祖德赞的大臣噶•伊西达吉的后裔。玛曲县境内的曼玛、阿万仓、采日玛3部落,通称“乔科三部”,是从四川迁来的。有些部落形成较晚,至今仅二三百年。这些历史不太久的部落,多数是从四川或青海流徙而来的。
  甘南州境内的回族,是元、明、清3朝逐渐迁来的。
  明初,征西将军邓愈、沐英麾下有回族军士信仰伊斯兰教,携眷定居洮州。当时,为满足部下宗教生活的要求,按明太祖谕旨,在洮州兴建清真寺,后成为临潭回族的主要渊源。清末,河州(今临夏)回民有不少流入甘南在临潭、夏河等地定居。本世纪二十年代末,河州马仲英事件中,又有不少临夏籍回汉族群众来到洮河流域和大夏河流域定居。
  土族移民可以上溯到十六国至隋唐时期的鲜卑族慕容氏政权——吐谷浑。他们在甘肃南部和青海一带开拓繁衍,后历经征战,大部分融合于吐蕃民族之中,现在主要居住在青海和甘肃的天祝等地。卓尼县勺哇土族乡和康多乡境内的土族,则是甘南州内仅存者。他们共有700余人,主要分布在勺哇土族乡的光尕、拉巴、郭家咀、大庄等9个村庄。二、州际迁移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州际迁移,是指甘南州与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及地、州、市之间以改变迁移者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标志的人口迁入和迁出活动。(由于公安户籍统计报表中缺乏系统的州际人口迁移数据,特采取从年末总人口数中减去年初总人口数和自然增加人口数(即出生人口数中减死亡人口数的余数)后所得余数。以这个余数的正数或负数来分别判定该年净迁入或净迁出人口数)。
  自1949-1990年,全州累计迁入97588人,迁出64158人,迁移人数达161746人。迁入与迁出相抵净迁入人数为33430人,约占甘南州同期人口增长总数的11.71%。但是,不同时期甘南州人口迁移数量对全州人口总量变动的作用不同,有的时期迁移人口加速了甘南州人口总数的增长,甚至有的年份迁移人口大于自然增加人口数。如1959年净迁入人口数为29994人,而同年自然增加人口数仅5853人,净迁入人口数比自然增加人口多5倍。有的时期它又限制了全州人口总量的增长,甚至出现负增长年份。如1961-1963,净迁出人口55630人,年平均迁出18543人,约等于六十年代全州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水平的1.7倍。
  据1949-1990年州际人口迁移统计资料,州际人口迁移中净迁入年份有32年,净迁出年份有10年。净迁入累计超过净迁出累计33430人。所以,甘南州是一个接受来自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和全省其他地、州、市移民的地区。从建州以来州际人口迁移资料可以看出,州际人口迁移受到全国、全省和全州政治、经济的影响,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949-1959年,这是甘南州经济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时期。随着1950〜1952年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特别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为了开发甘南资源,在洮河流域和白龙江流域先后建立了洮河林业局和白龙江林业局,在合作地区相继建立了甘南州印刷厂、甘南州乳品厂,各县也办起了不少厂矿,吸引了大批外地工人和技术人员来甘南。机关干部中也有一批外籍学有专长的青年学生来工作。五十年代净迁入37218人,平均每年迁入3700人,约占当时全州总人口的10%。这一时期迁入甘南的人口中,有从北京、上海等地迁来的支边青年,有从北大荒复员转业来的军人和当地驻军中的复转后留甘南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复转军人。仅1958-1959年从河南省迁来的支边青年就有28341人。1960-1963年,甘南州经济遇到了严重困难,农村粮食生产不足,大批工矿企业停办,大量人口外迁。1961〜1963年的3年中,人口净迁出55630人 (不包括本州农村在外地的盲流人口)。由于粮食不足,不少农民为了谋生外流他乡。1961年临潭县净迁出人口为11152人,占这个县总人口的14.66%;舟曲县净迁出8982人,占该县总人口的14.50%。1961、1962、1963年人口净迁出率分别为14.95%、0.38%、2.45%。这一时期迁出州外的部分人口还包括返回原籍的河南支边青年。
  1964-1990年,人口州际迁移的特点是迁入人口数大于迁出人口数。净迁出人口的有7个年度,共计迁出8528人,其余20个年度共净迁入人口53439人,平均每年净迁入人口2627人。
  1969年末至1970年初,从北京迁来甘南州医务人员80多人,连同家属约220人左右。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些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绝大多数都返回北京或内地。使1980年全州净迁出人口数达1788人。1979〜1990年净迁入人口为30358人,其中仅1984年迁入了7073人。主要包括落实党的有关政策,照顾知识分子、干部、职工家属两地分居的困难和干部、职工家属农转非等的迁入人口。由于甘南州原有职工中外籍人口占有一定数量,导致从外地调入或迁入甘南州的人数增加。其间解决知识分子两地分居及其农转非的2000余人,复员转业人口平均每年100人,其次,自1986年以来,每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来甘南也是人口净迁入增加的一个原因。
  三、州内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甘南州内人口迁移比州际人口迁移的规模还大。1955〜1990年,全州人口迁移总数频次累计达883499人,扣除州际迁移人数158428人,州内人口迁移总数达725071人,平均每年有20141人在州内各县之间迁入或迁出。在人口州内迁移中,城乡之间的迁移规模最大,其次是非农业人口的迁移。各县境的乡村与乡村之间的迁移规模较小。
  (一)城乡迁移
  甘南州城乡之间的迁移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50-1960年。许多项目在城镇兴建,导致了乡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高潮。
  第二阶段为1961-1963年。为了度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工作中的失误所造成的困难,精简职工队伍,动员城镇居民返回农村。1961年全州共精减非农业人口11283人,1962年共精减11912人。两年共精简23195人,占1961年初非农业人口总数的38.98%。
  第三阶段为1964-1977年。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加。七十年代初,全州组织大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据州公安局统计,1973〜1977年的5年中,共安置了3400多名知识青年,平均每年680人。到1979年总数达到3848人,这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都被安置到全州各县农村、牧区,形成了一个从城镇向农村迁移的高潮。这批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在1979〜1981年间基本上全部返回了城镇,并安排了适当工作。
  1973年〜1977年,通过招工、征兵、上学(大学或中专)以及病残回城的人数,每年平均约800余人。
  第四阶段为1978-1990年。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量迅速增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了各项政策,除知识青年返城外,还有因历次政治运动中下放当农民的干部、职工以及解决知识分子和老职工两地分居问题,形成了一个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高峰期。这一时期落实政策返回城镇的10020人,农转非的科技干部家属5381人,职工家属6595人,随军家属520人。
  (二)城镇迁移
  州内城镇与城镇之间的人口迁移,主要由州县机关的搬迁和学校的搬迁造成。
  州县机关的搬迁州县机关的搬迁不仅包括政府工作人员和家属的迁移,而且要影响带动下属企事业单位和服务设施人口的搬迁。甘南州1949年以来行政区划经过多次调整,特别是县的设置调整比较频繁。州县治所的变动与搬迁引起职工及家属的迁移。
  学校的搬迁1959年,建立州尕海畜牧中学,有教职员工(包括牧工)150人。1962年学校撤销。1966年恢复,校址选在夏河县桑科,定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桑科畜牧学校”。1981年迁到合作镇,改称“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牧学校”,随迁教职工及家属80余人。1966年夏河师范学校从夏河县拉卜楞镇迁到合作,改称“甘南藏族自治州师范学校”,随迁教职员工及家属50余人。
  (三)县内人口迁移
  县内人口迁移是指人口在县内改变常住户口住址,并越出乡界的迁移活动。这是一种较为广泛的迁移现象,它对县内人口密度、人口数量与构成以及人口再生产有较大影响。
  县城与农村之间的迁移1969年,当时全州组织了大批县城人口迁往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如夏河县城关(拉卜楞镇)净迁出人口1700多人;合作镇净迁出800多人;临潭县城关镇净迁出200多人。这些在当时形势下迁出的城镇居民,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落实政策,绝大部分仍然返回了县城。1972年,为了解决地少人多的问题,舟曲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城关居民1000余人迁往曲瓦、大峪、拱坝、八楞等相对地广人稀的乡村。这部分人在数年后仍陆续返回原址。
  县内人口的婚姻迁移由婚姻而引起的迁移是农村人口迁移中数量最多的一种迁移形式。甘南州农村人口婚嫁迁移绝大部分是在县境范围以内,但也存在与邻近县的村庄之间的婚嫁迁移。
  四、人口流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甘南州人口流动的规模日益扩大。根据州公安局对3个镇(合作镇、临潭城关镇、卓尼柳林镇)暂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的统计,1985年为1576人,到1990年达到3525人,1990年比1985年增长了1.24倍。1978年公路客运量32.98万人、2456万人公里,1989年达196.32万人、11875.4万人
  1955-1990年甘南州人口迁移情况单位:人公里。1989年比1978年分别增长了4.95倍和3.84倍。从人口流动的地域情况看,主要集中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以合作为中心,兰(州)郎(木寺)公路、岷(县)夏(河)公路的沿线,经济活动频繁,促进了人口流动。而边远地区,特别是碌、玛曲高原和南部山区人口流动很少。春节前后是全州人口流动的最高峰,同时每年的7月15日至9月150,学生放署假、高考新生入学以及利用甘南夏季凉爽、草原风光迷人来此度假旅游、开会的较多,这是一年当中又一个人口流动高峰期。
  第二节人口出生
  —、出生人数
  甘南自1949年〜1990年,共出生439148人,平均每年出生10456人。自建州以来,各年度出生人数的变化较大。出生人数最低的1961年为2912人,最高的1973年为17398人,出生人数最低和最高年度相差14486人。1950-1958年,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全州出生人数也由此而逐年上升,成为建州后出生人数较高的时期。其中最高的是1958年,出生了10452人,出生人数第一次突破了万人大关,比1949年增加了4515人。1959〜1961年,由于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加之大量人口外迁,全州出生人数急剧减少,平均每年出生人数3946人。1962〜1973年,由于补偿性的生育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生育上的无政府主义,形成了甘南州长达12年的生育高峰期,每年平均出生人数高达13613人,比1958年以前平均出生人数多5182人。全州从1974年开始,各年度出生人数有了明显的减少。出生人数从1973年的17398人下降到1980年的8424人,1980年比1973年少出生了8974人,减少106.53%。1981年和1982年全州出生人数略有回升,其主要原因有两点:(1)、新婚人数大量增加。(2)、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部分农民群众片面地把增加劳动力看作是致富的一条出路。所以,这一时期超生、抢生的现象也较普遍。
  全州出生人数的差异,主要反映在农业区和半农业区和牧业区,城镇与农村,非农牧业人口与农牧业人口之间。1959〜1990年全州农业区(临潭、舟曲)共出生156482人,每年平均出生4890人,半农半牧区(夏河、卓尼、迭部)共出生155460人,每年平均出生4858人,纯牧区(碌曲、玛曲)共出生38860人,每年平均出生1214人;1984年和1985年两年,全州4个镇(夏河县拉卜楞镇、合作镇、临潭县城关镇、卓尼县柳林镇)共出生1600人,每年平均出生800人,农牧村共出生14335人,每年平均出生7168人,农牧村出生人数是城镇出生人数的近9倍;1986〜1990年,全州非农牧业人口共出生5960人,每年平均出生1192人,农牧业人口共出生56074人,每年平均出生11214人,农牧业人口出生人数是非农牧业人口的9.41倍。农业区、半农半牧区和牧业区、城镇和农牧村、非农牧业人口和农牧业人口岀生人数的差异,最基本的因素是人口基数不同。
  二、出生率
  全州1959-1990年,农业区、半农半牧区和纯牧区出生的人数分别占全州总出生人数的44.61%、44.32%和11.08%;1984-1985年全州城镇和农牧村出生的人数分别占全州总出生人数的10.04%和89.96%;1986〜1990年全州非农牧业人口和农牧业人口出生的人数分别占全州总出生人数的9.61%和90.39%。
  1949-1990年,甘南州平均出生率为26.26‰,出生率最高年份是1956年为46.85‰,最低年份是1960年为8.40‰,最高和最低年份相差38.45‰。
  全州人口出生率的变动可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1958年,年平均出生率25.86%‰;第二阶段是1959-1961年,为出生低谷时期,年平均出生率为11.37‰。与第一阶段相比年平均出生率下降了14.49个千分点;第三个阶段是1962-1973年,为甘南州出生高峰时期,年平均出生率高达37.05‰,比1958年前的平均出生率上升了11.19个千分点;第四阶段是1974〜1990年,出生率逐步下降,年平均出生率为20.68%。,与出生高峰时期相比,年平均出生率下降了16.37个千分点。
  自治州成立以后,人口出生率在地区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首先是县与县的差异。各县的出生率无论在人口失控时期,还是在控制时期,都存在着差异。在人口失控的1972年,自治州7个县的出生率在30〜50%。之间波动。出生率最高的卓尼县为54.70‰,最低的迭部县为29.78‰,两者相差24.29‰。从1974年开始,7个县的出生率呈下降趋势,但各县下降的幅度不同。
  自治州出生率的区域性差异比较明显。处于甘南东部的临潭、舟曲、迭部(除卓尼县外)3县,1974年以来平均出生率都比较低,而处于西部高原的玛曲、碌曲、夏河3县平均出生率比较高。
  甘南州1949〜1990年出生人数与出生率
  城镇和农牧村、非农牧业人口和农牧业人口之间也存在差异。1984年至1985年,全州城镇平均出生率为11.51‰,农牧村平均出生率为15.30‰,农牧村比城镇高3.97个千分点。1986年至1990年,全州非农牧业人口平均出生率为13.63‰,农牧业人口平均出生率为21.08‰,农牧业人口比非农牧业人口高7.45个千分点。
  第三节人口死亡
  —、死亡数与死亡率
  共和国成立以后,对人体生命威胁最大的一些传染性疾病基本得到控制,死亡率急剧下降,死亡人数大幅度减少。建州以来的死亡率除1959-1961年有所回升外,其它年份都处于下降趋势。1949-1990年死亡人口总数为184044人,每年平均死亡4382人,年平均死亡率为10.58‰。1949〜1990年,甘南州死亡人数和死亡率的变化,大体经过了以下3个阶段。
  1949〜1957年死亡率比共和国成立前急剧下降,9年中,共死亡36045人,每年平均死亡人数4005人,年平均死亡率为12.74‰。
  1958-1963年,这一阶段人口的死亡数和死亡率急剧上升。1958年死亡人数由1957年的4635人增加到7081人,增加了52.77%,死亡率达21.00‰;1960年达到最高峰,死亡人数为18113人,死亡率为49.56‰;1958〜1960年,共死亡31881人,占1949年至1990年总死亡人数的17.32%。1961-1963年,人民生活开始好转,死亡人数相应减少,死亡率随之下降。1962年的死亡人数为2764人,是建国后死亡人数最少的年份,死亡率为8.79%。,比1976年 (9.82‰)还低。
  1964-1990年,尽管人口基数比建国初期增加,但由于农牧区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再加上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进一步改善,使健康水平上升。死亡人数和死亡率呈不断下降的趋势。
  二、年龄性别与死亡率
  由于各年龄组人口的生理特点和所处环境,表现为死亡率的差异。低年龄组和高年龄组与中年龄组的死亡相差很大。0岁组的死亡率很高,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的1981年为86.49%。,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1989年为72.72‰,比1981年下降了13.77个千分点。5~44岁,死亡率低而稳定,1981年为1.52-3.86‰,1989年为1.19-4.03‰。从45岁开始,死亡率逐渐上升。55岁以后,上升速度加快,65岁之后,急剧上升,超过0岁组死亡率,达到最高峰。1981年女性死亡率高于男性,自治州男性死亡2014人,死亡率7.84‰,女性死亡2092人,死亡率8.38‰;1989年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男性死亡2215人,死亡率7.59‰,女性死亡2048人,死亡率7.34‰。
  三、婴儿儿童及产妇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是反映社会卫生状况和居民健康水平的标志,也是评价妇女卫生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婴儿死亡在总死亡中的比重大小,对平均寿命影响很大。1989年全州婴儿死亡率为67.72‰,女性高于男性。婴儿死亡率最高的县是碌曲和玛曲,分别为107.69‰和104.65‰,是全州平均值的1.69倍。其次是临潭和夏河,分别为81.33‰和76.31‰,最低的是舟曲,为17.63‰。卓尼、迭部分别为49.46‰和49.61‰。婴儿死亡率的分布特点是汉族地区低,少数民族地区高;东南部最低,西部最高,中部居中。
  四、死亡原因
  1970〜1974年,甘南州人口的死亡原因构成依次为传染病、呼吸系统病、老衰、消化系统病、心脏病、肿瘤、循环系统病及外伤、中毒、意外死亡等。传染病、呼吸系统病、循环系统病和肿瘤为甘南州人口的4大死亡原因,死亡构成为53.20%。
  五、平均寿命
  1949年以前,甘南州人口的死亡率,尤其是婴儿死亡率很高。人口平均寿命为34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平均寿命逐渐提高。1989年全州人口的预期寿命已达到64.18岁,比1949年以前增加了30.18岁,平均每年增加0.6〜0.7岁左右。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62.45岁,女性为66.5岁,女性比男性高4.10岁。
  甘南州平均预期寿命的城乡差别较大,不论是总人口,还是男性人口、女性人口,都是城镇高于乡村。从总人口看,城镇64.27岁,农村64.03岁,城镇比农村高0.24岁。
  1989年甘南州人口年龄性别死亡率统计表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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