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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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43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分类号: D633
页数: 2
页码: 1023-1024
摘要: 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是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核心所在,也是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关键。自治州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力措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取得一定成效,逐步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所占人口比例相适应,素质、能力与经济文化发展相匹配。
关键词: 民族工作 民族干部

内容

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是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核心所在,也是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关键。自治州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力措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取得一定成效,逐步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所占人口比例相适应,素质、能力与经济文化发展相匹配。
  共和国建立初期全州只有17名少数民族干部,至建州时增加到319名,占当时干部总数的8%。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截止1990年底,少数民族干部已达6359人,占干部总数的42.78%,比1953年增加近26倍,其中,藏族干部5428人,占干部总数的36.52%,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基本形成。全州地级干部28人中,少数民族干部占20人(藏族20人),是地级干部总数的71.43%;县级干部432人中,少数民族干部188人,是县级干部总数的43.52%,其中藏族干部173人,占县级干部总数的40.05%;科级干部中少数民族1129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42.5%,其中,藏族科级干部987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37.02%。
  少数民族干部在州委、州政府任职9人(含州委常委),占任职总数的60%;州人大、州政协任职14人,占任职总数的73.68%。县委、政府任职51人(含县委常委),占任职总数的58.6%;县人大、政协任职的53人,占任职总数的72.6%。乡(镇)党委、政府任职的318人,占任职总数的65.7%。
  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少数民族干部亟待提高其政治、文化、业务素质。早在1949年11月至1950年3月,解放军第一野战军政治部和甘肃省军管会联络处,在兰州举办“藏民问题研究班”(后改为'藏民学校,),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从甘南招收50余名学员,各县也成立地方干部培训班,选拔、培养了一批急需的藏族干部人才,同时,选送优秀分子到省行政干校,民族院校深造提高。既使这样,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人才匮乏,尤其科技人才奇缺,仍是制约甘南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州委、州政府决定: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培养民族干部,特别是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重视对现有民族干部的培训提高和安排使用。人才来源机制上变“输血型”为“造血型”,把立足点放在“大力培养本地人才”上。从1981年至1990年,全州从优秀中、青年干部中,通过考试、考核,先后选送979人到省内外大中专院校的有关专业进行定向培训,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41人,占总培训数的45.04%,共付培训费300多万元。从高考落选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中选送分数较高的到省内外大中专学校学习,毕业后定向分配本州工作。
  组织、外派少数民族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开阔眼界、培训学习。抽调优秀干部到基层任职、挂职锻炼,增长才干。各县和州直各单位对急需的专门人材,由各系统在全州统一规划下自己负责定向培训,采取委培、代培、脱产深造、短期轮训、岗位职业培训等办法,谁培训,谁分配,谁使用,哪里来哪里去,把人才培养与单位使用权直接挂钩。经过多年努力,初步达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层次配置恰当的格局。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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