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甘南州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0920020230000402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信贷 |
分类号: | F830.5 |
页数: | 17 |
页码: | 963-979 |
摘要: | 195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部联合颁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国营商业短期贷款办法》,把原来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向中央贸易部贷款,改为由各级银行直接向独立核算的商业企业按财务收支差额发放贷款。1954年和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部,先后重新修订了国营商业短期贷款暂行办法,取消了按企业财务收支差额发放贷款的做法,银行依国家批准的商品流转计划编制信贷计划,根据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过程中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发放贷款。 |
关键词: | 工商业贷款 农业贷款 信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