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险信托公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9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保险信托公司
分类号: F830.39
页数: 2
页码: 941-942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即开展保险业务。1952年末,保险工作划归财政系统,1953年停办牲畜保险,保险业务干部转业调动,工作停顿。1954年恢复保险工作后,各项保险都有发展。从1957年5月起保险业务改为由人民银行代办,同年9月又并入州财政局。
关键词: 保险公司 信托公司

内容

一、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即开展保险业务。1952年末,保险工作划归财政系统,1953年停办牲畜保险,保险业务干部转业调动,工作停顿。1954年恢复保险工作后,各项保险都有发展。从1957年5月起保险业务改为由人民银行代办,同年9月又并入州财政局。
  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支公司正式设立,恢复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同年11月28日,保险支公司升格为中心支公司,并先后在合作、迭部设立支公司。1987年起又分别在夏河、临潭、卓尼、舟曲、碌曲、玛曲6县设立支公司。保险公司恢复后作为经济实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和进行业务活动。
  到1990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设机构9个,其中:中心支公司1个,支公司8个,职工人数44人;中心支公司内部共设人身保险、城市保险、计划财务等6个科室,各支公司也分别相应设立了有关股。
  二、信托公司
  1984年2月27日,甘南藏族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正式成立。信托投资公司靠挂州财政局,属其它金融机构。至1990年时,公司职工仅3人。其资金主要是省集体联社为解决城镇青年就业的拨款和委托、信托存款;资金运用主要是向国营、集体、个体工商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