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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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国家审计
分类号: F239.44
页数: 10
页码: 927-936
摘要: 1987一1990年,甘南藏族自治州审计局又先后对舟曲、夏河、卓尼、临潭、碌曲和玛曲6县的财政收支预决算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建议处理,共查出违纪金额594.79近元,决定收缴财政89.13万元,严肃了财经纪律。
关键词: 国家审计 财政审计 金融审计

内容

—、财政金融审计
  (―)财政审计
  1986年9月,州审计局对迭部县1985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全面审计。为真实反映财政收支状况,延伸审计了7个国营商业企业,8个行政事业单位和34万元的预算外资金,涉及到51个单位。结果表明,迭部县作为国家财政补贴县,1985年的财税工作较好的完成了组织预算收入,及时合理地分配预算资金,坚持搞好预算执行中的平衡工作。1985年度完成财政收入337.1万元,比调整预算超收122.9万元,超额完成57%,比1984年增长55.99%。财政支出691.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22%,比1984年增长17.2%;财政净结余145.4万元。说明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理财的责任性,调动了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这次审计共查出有问题资金2769245.53元,违纪资金2233282.74元,违纪资金应上缴财政金额491264.14元。迭部县政府对审计报告中列举的问题和处理表示同意和接受,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分别落实。至审计报告提出时,已上缴应缴财政款额373006.33元,占应缴数的75.93%。
  对迭部县财政审计是全州县级财政审计的开端。
  1987一1990年,州审计局又先后对舟曲、夏河、卓尼、临潭、碌曲和玛曲6县的财政收支预决算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建议处理,共查出违纪金额594.79近元,决定收缴财政89.13万元,严肃了财经纪律。
  (二)金融审计
  1987年4月,甘南州审计局根据甘肃省审计局委托审计通知书,对工商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1985年至1986年两个年度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主要审查了损益类6个科目和基金及其它负责类的有关科目;重点审计有无虚列,乱挤乱摊成本,有无超比例或重提利润留成,有无将应从专用基金、利润留成中开支的房屋修缮费、书报费、自费工资等挤入成本费用及有无挪用信贷基金搞基建和购置固定资产等问题,经审计共查出虚列支出、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截留收入、漏缴税款及其它违纪金额共774905.07元,经省局财金处统一认定列表下达的落实情况资金8.37万元,其中应缴中央财政2.98万元,应缴地方财政1.62万元,调整处理3.77万元。审计报告建议清理“人、工两行划分资金户”和“全州集中户”,纠正以拨作支、以汇作支和资金多头管理的混乱状况,工商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处理意见表示同意和认可。同年9月根据省审计局财金处制定的“专项审计统计表”所列内容要求和省审计局《关于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进行财务审计的通知》精神要求,州审计局、夏河县审计局分别对建设银行甘南中心支行及夏河县支行进行了“地方财政委托贷款利息分成收入”、“代征建筑税手续费收入”和“其它收入”3个方面进行专项审计。与此同时,州审计局和卓尼县审计局分别对建行州中心支行及卓尼县支行1985年至1986年度的财务决算进行审计,专项审计结果按省局财金处要求将表填报后由省局统一处理。财务审计查出违纪金额77781.47元,对挤占信贷基金27万元和欠缴少缴税款8353.79元,分别提出用自有资金归还和如数上缴当地财政的处理意见,其余问题由省审计局统一处理。1988年根据省审计局《关于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进行财务决算审计的通知》,州审计局对保险公司甘南中心支公司和迭部支公司进行了审计。经审计查出该公司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漏缴税款等合计违纪金额39288.82元,经上报省审计局统一处理,决定对漏缴的税款3995.21元就地上缴财政;对乱挤乱摊成本费用14356.61元中防灾费列支购摩托车款8200元、工资及工资附加列支职工疗养费2959.61元由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归还,上缴中央财政。
  1989年7、8月份,州审计局对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二级分行及分行所属的合作办事处1988年度财务决算,1989年1一6月份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同时根据省审计局《审计通知书》,迭部、夏河、舟曲、卓尼、临潭5县审计局对县所在地人民银行县支行进行审计。共查出违纪资金25.66万元,其中虚列营业外支出13.5万元,乱挤乱摊成本11.58万元,漏缴交通能源建设基金及奖金税共0.58万元,对以上问题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局统一处理。1990年5月根据审计署及省审计局安排,州审计局对农行甘南中心支行1989年度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并被定为定审单位,经对中国农业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中支营业部及7县支行财务决算报表及有关凭证的审查,共查出乱挤乱摊成本、漏交税金、小钱柜、滥发实物补贴等违纪资金总额72846.53元。决定调整帐务11093元,收缴财政26397.69元。同年9月州审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及所属合作办事处1989年度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并通知该行从本年起实行经常性审计,根据州局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或年终决算后审计。审计后对工商行甘南州中心支行1989年亏损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建议,查出虚列支出205000元,乱挤成本费用99409.50元,漏交税款70910.33元,多列和乱列营业外支出4175元,其它违纪金额210319.93元,对以上问题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甘南国家审计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合规性进行审计,主要遵循有关财政法规采用定期报送审计,并辅以不定期的就地审计。定期报送审计视被审单位具体情况与会计业务繁简,分别通知按月、季、半年或一年送审;1985年,临潭县审计局对县政府、水电局、草原站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甘南州审计局调集部分县审计业务人员汇同州交通局有关人员,对州交通局、州监理所等单位公路养路费收支是否合理进行了审计。卓尼县审计局对县扶贫办、民政局等单位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审计。州、县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预算会计制度,共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85.6万元,主要表现在挪用专项资金,预算内转预算外等方面,审计结论作了调整帐务和收缴财政的处理,其中收缴财政资金为13760.00元。临潭县审计局开展定期审计业务是全省较早的县局,其经验得到了省、州审计机关的充分肯定。
  1986年,州县审计局除对全州教育经费进行重点审计外,州审计局对州工商局,卓尼县审计局对县工商局、物资局,迭部县审计局对县工商局,碌曲县审计局对县草原站、工商局,临潭县审计局对县政府、水电局等6个单位进行了定期审计,在这一年中全州审计机关共审计60个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纪违规资金90.9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资金92866元,挪用专项资金及其它违纪资金81.6万元,审计结论分别作了收缴财政、调整帐务和责成今后纠正的处理。1987年全州审计机关共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157个,其中无财务违纪单位90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9.8万元,其中收缴财政71745元,应追还专项资金146.8万元,应调整帐务57892元,损失浪费17037元。
  1988年甘南州审计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的涉及面及覆盖面都有所增加,查出的违纪违规资金较上年同期单位平均数有所上升,当年全州审计机关定期审计掌握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权和使用权、有罚没款收入等影响全州经济生活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共审计185个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79.3万元,处理决定上缴财政59019元,减少财政拨款2.8万元,调整帐务18.2万元,追还专项资金152.4万元,有效地扼制了财务活动中违纪违规支出。989年甘南州审计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从事各项审计业务工作,审计事业在“经常化、法制化、制度化”方面有了长足发展,在这一年里,全州定期审计在保证应有覆盖面的同时,进行对各主管局下属单位和专项资金使用中的延伸审计,全州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215个(行政160个,事业55个),其中无财务违纪单位120个,占定审单位总数64%。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14万元,审计处理收缴财政74万元,减少财政拨款4万元,追还专项资金95万元,调整帐务41万元。
  1990年,审计局决定对连续3年无财务违纪的单位暂时免予审计,对一些收费较多、群众反映较大而未进行过审计的事业单位进行经常性审计。是年州审计局确定的定期审计单位或经常性审计单位主要有州农林局、州水电局、州畜牧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广播电视局、州计委、州城建局、甘南报社、州乡镇局、城市联社、州交通局等24个单位,各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完成了200多个单位的审计,当年全州共审计236个行政事业单位,对査出的86万元违纪违规资金分别作了上缴财政14万元,调整帐务72万元的处理,并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对重点违纪单位视情节处以10〜20%罚款,罚金共6900元。三、企业财务审计
  (一)工业交通企业审计
  由于甘南地区审计机关组建时期业务人员很缺,对工交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开始较晚o1985年,全州共审计企业2个,审计总金额517万元,查岀违纪金额24.9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67688.00元,应调整帐务14.6万元,应追还专项资金3.5万元。
  1986年舟曲县审计局审计锁儿头电站的财务收支,迭部县审计局审计了亚古电站的财务收支,共计查出违纪金额11.2万元,其中截留财政收入18289元,挪用专项资金9.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000元,审计决定分别作了上缴财政18789元,调整帐务9.1万元的处理。
  1987年州审计局对甘南州毛革厂198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与此同时,夏河县审计局对县罐头厂、饲料厂,碌曲县审计局对县电厂等单位财务收支分别进行审计。共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85万元,其中截留财政收入15.2万元,乱挤乱摊成本3.5万元,偷税漏税146900元,损失浪费17.5万元,审计决定收缴财政25万元,调整帐务33万元。
  1988年,审计工作主要围绕国家各项经济政策进行,为搞好第一轮企业承包提供大量宏观决策依据。1989年,由于全州绝大多数国营工交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州、县审计部门对其所在地的11户重点工交企业进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其中州级4户,县级7户),审计的主要内容有资产、债权债务、盈亏是否真实;承包经营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及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国家资产的维护和增值;专项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合规、有效;有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重大损失浪费;有无损害企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承包经营的其他审计事项。分承包以前、承包期中和承包终结3个阶段审计,由于甘南地区没有开展承包前审计,这次属于承包期中审计。1990年,州审计局先后对州运输公司、州毛革厂、州电力公司等企业的承包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各县局也按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州、县审计机关共完成工交企业承包经营审计32个(其中无违纪单位8个),全年共计査出违纪金额550万元,其中截留国家收入65万元,乱挤成本181万元,虚报利润56万元,挤占专项资金20万元,漏税14万元,其它违纪214万元,审计决定收缴财政58万元,追还专项资金187万元,其它305万元的处理。(二)商粮贸企业财务审计
  1984年,甘南州、县审计机关对全州食品行业进行试审工作。州审计局首先对玛曲县食品公司财务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升级升价”、“压级压价”和“多转或挤占成本”违纪资金分别作了上缴财政、退还牧民和调整帐务的处理,受到当地群众和消费者的好评,扩大了对审计工作的宣传。9月,州审计局先后对州肉联厂、州食品公司财务进行审计,与此同时,临潭、玛曲、卓尼、舟曲、迭部县审计局对本县食品公司财务分别实施审计。州县审计机关共查出违纪及其它问题资金374593.25元,决定收缴财政9864.96元,调增利润127719.31元,对帐表不符的问题责成单位限期査明情况,并对牛肉购销环节存在的管理混乱、质次价高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1986年4月,根据国家审计署《关于在全国物资行业开展财务审计的安排》要求,州审计机关对州物资公司及辖属的金属、机电、木材等6个部门1984〜1985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各县也相继对各县物资部门财务进行审计,全州共查出物资行业有问题资金113.59万元,其中效益问题金额1.45万元,违纪金额112.14万元。在违纪金额中:乱挤企业管理费用16.05万元,虚列和隐瞒销售收入3.7万元,偷漏和随意减免税2.64万元,截留国家各项收入58.61万元,乱拉资金搞基本建设16.65万元,乱发奖金等0.06万元,其它违纪14.43万元。对全州物资行业经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作了收缴财政47.43万元,调整帐务50.28万元和其它14.43万元的处理,并提出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端正经营作风,完善内控制度和加强财务核算工作的建议。1990年2月,为了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承包责任制,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和省审计局的有关指示精神,甘南州、县审计机关对全州物资行业进行第二次审计,这次审计由甘肃省商粮贸审计处统一部署,统一处理口径,共计查出违纪金额31万元,其中乱计企业费用6.7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0.15万元,偷漏税款1.9万元,截留隐瞒各项收入4.1万元,以不正当的支出手段私分贪占公款0.45万元,虚增利润4万元,其它违纪13.7万元,审计作了收缴财政2.37万元,罚款0.37万元,调整帐务24.2万元和其它1.1万元的处理,并提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市场预测,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物资库存,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设置内审机构等建议。1987年至1990年,全州审计机关对州县商贸、粮食144个企业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资金278.49万元,收缴财政55.1万元。(三)其它审计
  1988年10月,州审计局对合作建筑公司1987年1月至1988年6月及其辖属工艺美术厂1985年1月至1988年9月的财务收支进行了专案审计。结果发现内控制度失控,工资和材料漏洞大,贪污行贿严重,帐务设置不完善,共查出违纪金额20.3万元,其中偷税漏税3413.23元,乱挤乱摊成本59420.51元,其它违纪12.89万元,查出帐务差错7.4万元,应交各项税金36842.4元。具体处理情况是偷漏税款3413.23元全部上交财政;乱挤乱摊成本中“关系户”借用水泥、砖瓦和砂石等材料计2158.3元,扣除检察院查处部分外,其余如数追回冲减费用。购半自动制订机1台6663.20元,货已退,责令合作建筑公司追回购置款。库存材料短少47799.01元,原因不详,此款移交州检察院查处;其它违纪12.89万元不予追究;帐务差错7.4万元按规定调整帐务;欠交各项税金36842.40元分次交清。
  1990年1月,州审计局协同州检察院、州商业局对原州商业局会计经手的商业局企业户帐户,州商业局综合民族贸易公司基建财务收支及1985年12月行政经费第31号凭证进行了审核,通过对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正确性的审核,证实原州商业局会计贪污金额为60400元,其中在企业户中贪污金额59500元,行政户中贪污900元。
  四、专项审计
  (一)基本建设审计
  1986年,州审计局对全州7个县及州级单位1986年37个自筹基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1042.85万元;查出有问题金额433.34万元,其中:未落实资金项目16个,金额343.55万元,资金来源不正当的项目6个,金额89.89万元,审计后压缩基建工程项目8个,总投资444.36万元,面积7410平方米,分别占审计项目、总投资和总建筑面积的21.62%、41.55%和21.51%。在区别对待楼堂馆所和生产性项目的同时,一些该压缩的项目经研究均被压缩。这是审计机关对全州自筹基建项目的首次审计。
  1987年4月,由州审计局牵头并具体负责,全州统一布置,州县上下结合,对全州自筹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一些经营顷目进行了经济效益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和综合性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经过对全州35个项目,自筹基本建设投资716.46万元资金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6个项目资金不落实,缺口为243.26万元(集体所有制单位75万元),占1987年计划投资额的33.96%,夏河县高达59.41%;资金来源不正当,投资超规模。州级某单位挪用更改资金搞基建。对上述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共缓停新建项目8个,压缩投资287万元,压缩建筑面积7994平方米;复工续建项目1个,压缩投资17.96万元;撤销基建项目1个,压缩投资124万元,压缩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同时对州五金厂修建“羚羊饭店”的经济效益问题,迭部县服务公司计划在县城建服务营业楼的效益问题进行分析与可行性研究,提出缓停建处理的建议。
  1988年州审计局对审计、税务局合建家属楼、供销社家属楼、毛革厂家属楼、工商行家属楼、砖瓦厂家属楼及运输公司综合服务部、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站等7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同时分别会同迭部、舟曲、卓尼、临潭等4县审计局对所在县的自筹基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对碌曲、玛曲、夏河3县进行了指导督促。1989年,根据州政府工作会议和省审计局《关于对部分自筹基本建设资金进行审计的补充通知》精神,州审计局及迭部、舟曲、夏河、碌曲、临潭、卓尼等6县审计局对所在地所有自筹基建项目进行了以有无资金来源、不正当和无资金而争投资、争项目,以及搞计划外工程为重点的自筹基建审计。全州共审计项目45个,总投资1419.5万元,其中自筹部分1293.5万元。审计发现资金缺口大,有问题资金仍有发生。所审的45个项目中,当年计划自筹基建资金为900万元,实际落实的只有524.6万元,尚有375.4万元的资金缺口,占当年计划自筹基建资金的41.71%。比1988年上升4.74%。作出停缓建项目11个,投资总额196.2万元;控制预算规模2个,压缩建筑面积818平方米,压缩投资22万元的审计决定。
  1990年,鉴于往年基建审计中,县审计局在审计实施工作中花费时间长,阻力大的情况由甘南州审计局组成基建审计小组,深入各县由各县局配合,分别对州级各有关基建单位及全州各县的基本建设资金进行就地审计。审计发现资金缺口大、挪用专项资金搞基建、改变项目用途、建筑税款无资金来源等问题,提出加强“计划管理、项目管理、有效监督和跟踪审计”的建议。
  (二)外资审计
  1987年,甘南州审计局对夏河县医院利用外资情况进行审计,这是外资审计的开始。1988年2月,甘南州审计局受省审计局的委托,对合作民族师专填报世界银行“甘肃开发”项目追溯资金进行审计,经审计认可填报世界银行“甘肃开发”项目追溯资金68.66万元,其中:教学楼23.8万元,学生食堂26.08元,附属用房8.29万元,室外工程10.49万元。审计中发现校内1幢已竣工住宅楼未列入1986、1987年2年基建计划,属预算外工程。审计考虑到学校始建时住宅的特殊需求,为解燃眉之急,同意将已支付工程款365997.48元列入世行贷款追溯资金上报。同年7月,州审计局应合作师专基建处的要求,对世界银行贷款第二次追溯资金延续申报工作进行了审计,认可延续申报追溯资金395323.02元,同时对16笔不应进入追溯资金范围的费用1708.89元作了退回冲销处理,并对重复统计上报的预付州给排水公司管道备料款2584.02元作了相应纠正处理。
  1989年3月,甘南州审计局对合作民族师范专科学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甘肃开发项目”(发展基础教育部分)1988年度执行情况,结合上报追溯资金进行了审计。该“开发项目”下达投资计划H2万元,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分别建设教学楼、单身职工住宅及室外工程。审计结果对计入项目工程成本的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等计1061.16决定予以冲销,对列其它支岀的太阳能设施费157996.76元,重新转入追溯资金上报,对记帐手续不全和帐务处理不符合规定、出现帐务差错等问题,提出了实行货币资金分帐制、及时核对帐务等建议。同年10月,州审计局对州中外合资企业一一甘肃省南环裘皮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该公司由州养貂场与瑞典环裘皮货公司合资经营。审计部门从该公司筹建、投资、中瑞双方履行合同以及投资使用情况等方面掌握的详实资料分析后,认为争上项目、决策的主观盲目和瑞方单方违约不执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使得公司生存缺乏必要的条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规定,该公司总投资28966595瑞典克朗(折合人民币为1651万元,折合美元为442万元)。其中:中方应投资13034968瑞典克朗(折合的人民币743万元,折合美元为201万元),占投资的45%,瑞方应投资15931627瑞典克朗(折合人民币908万元,折合美元242万元),占总投资的55%,合同期限为15年,即从1987年开始到2002年终止。从1987年至1989年州养貂场共计投资7476104.42元,占应投资的100.6%,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2431241.42元,购置46间土木结构房屋价值86500元,征地150亩,折合人民币4968263元。而在此期间,瑞方根本未履行合同有关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1987年6月起共计发生各项费用2159549.85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70959.40元,开办费支出186264.56元,购入固定资产支出250893.32元,购入低值易耗品支出12632.58元。鉴于该公司高投入、低产出,经营活动难以为继的实际情况,州审计局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加强财产物资和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遂后,在州政府的指示下,州审计局会同州检察院、州畜牧局组成联合清理小组,清理资产,并通过外交途径交涉索赔。
  五、审计调查
  1985年9月,甘南州审计局决定对州文化局及辖属7个会计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调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州审计局与州财政局、州文化局进行座谈研究,提出了加强管理和监督,大力培养业务人员,以文养文,搞好文化改革的建议。1989年,州审计局对州石油公司、民贸公司等15户商贸企业和州乳品厂、木器厂2户工业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
  1990年,州审计局对州劳动就业服务局3项基金的收缴情况,劳动服务公司经济发展情况,劳动就业情况等进行了审计调查。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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